晉城城區拆遷房按每平方米多少錢
1. 拆遷房屋每人補償多少平方米
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2、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每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每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3、農民自建
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2. 房子拆遷補償多少一平方
房子拆遷補償標准具體體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4、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山渣給予的補償包括什麼?逗搭悄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枝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補償款多長時間可以拿到
簽了拆遷合同應在施工拆遷之日前打款。具體如下:
1、拆遷補償款應當按照先補償、後徵收的原則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
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3.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意見稿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意見稿)
為切實規范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要求,晉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了《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切實規范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適用本暫行辦法。
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城區、澤州縣、高平市、陽城縣、沁水縣、陵川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第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依法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 被徵收房屋的范圍應當根據規劃用地范圍和房屋實際狀況確定。
第七條 違法建築及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第八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與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屬性質、規模、建築結構等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第九條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的附屬物只作貨幣補償。
第十條 貨幣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的價值,按照被徵收房屋評估單價乘以補償面積確定。
第十一條 產權調換:
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等價值置換的原則,實行市場化商品房安置。被徵收房屋的價值,按照被徵收房屋評估單價乘以補償面積確定,由被徵收人選擇徵收部門提供的實物置換房源,並計算、結清被徵收人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第十二條 被徵收房屋的補償面積:
被徵收房屋的補償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面積或實測面積為准。院落式住宅房屋以房屋獨立使用的'合法宅基地面積(兩層及兩層以下房屋)為補償面積。
第十三條 附屬物補償:
(一)被徵收房屋的裝飾裝修,參照評估協商確定。
(二)多層單元式住宅房屋地下室和閣樓,結合結構、層高等按評估確定。
(三)被徵收人構築物、廁所、圍牆、樹木等附屬設施的補償費用,按照《晉城市房屋徵收附屬物補償指導價》(附表2)和《晉城市房屋徵收樹木補償指導價》(附表3)執行。
(四)墳墓遷葬由所屬辦事處(鄉、鎮)負責,就近遷入規劃公墓區或按規劃選址、集中遷葬。墳墓遷葬費3500元/盤,遺骨遷葬500元/人頭,補助所屬村(居委)工作經費1000元/盤。
第十四條 搬遷補償:
(一)徵收住宅房屋,搬遷費18元/平方米,實行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支付兩次,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現房安置的支付一次。
(二)徵收非住宅房屋,辦公用房搬遷費40元/平方米,商業營業用房、倉儲用房搬遷費60元/平方米,生產用房搬遷費80元/平方米,支付一次。
第十五條 臨時安置補償:
選擇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臨時安置費13元/平方米·月,低層和多層房屋過渡期24個月,中高層和高層房屋過渡期36個月;選擇貨幣補償過渡期6個月。被徵收人使用政府提供的臨時安置房,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
過渡期限自被徵收人搬遷之月起計算。非因被徵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公布標準的二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每逾期一年(含一年)遞增20%。
第十六條 停產停業經營損失補償:
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計算補償金額:
(一)按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的一定比例計算。
(二)按被徵收人上一年度納稅的稅後月平均凈利潤計算。
(三)按被徵收房屋租金收益計算。
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第十七條 面積補貼:
(一)被徵收多層單元式住宅房屋100平方米以下給予補貼2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給予補貼20%平方米。
(二)被徵收院落式住宅房屋以房屋獨立使用的合法宅基地面積(兩層及兩層以下房屋)乘以確權系數0.7給予面積補貼。
第十八條 政策性補貼:
(一)貨幣補貼:被徵收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依據認定的補償面積,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單價的20%給予補貼。
(二)物業補貼:被徵收房屋依據認定的補償面積,按1.5元/平方米.月計算,一次性補貼36個月。
(三)配套設施補貼:被徵收房屋的,對水、氣、暖、電、通信、寬頻、空調移機等配套設施,依據評估協商確定。
第十九條 簽約獎勵:
根據徵收期限要求,在規定簽約時間前簽約和組團簽約的要給予一定的獎勵,逾期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不予獎勵。具體獎勵措施在徵收補償方案中確定。
第二十條 搬遷獎勵:
簽約後,在20日內搬遷交房的,每戶獎勵2萬元; 逾期未搬遷的,不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 電力、通訊、管線、路燈需改道建設的,產權單位應先按規劃要求制定遷移方案,編制預算,並負責遷移工程建設,遷移不得影響項目施工,項目單位按預算的70%預付,最終以市財政投資評審和工程審計結果結算。
電力、通訊、管線、路燈不再使用或廢棄的,只按標准計算拆除費用。
第二十二條 臨時安置補償、搬遷補償及其他補償的具體標准,按實際情況,每兩年修訂並進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涉及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縣(市)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程序》
2.《晉城市房屋徵收附屬物補償指導價》
3.《晉城市房屋徵收樹木補償指導價》
附表一: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程序
一、提出建設項目
市人民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出建設項目。
二、明確項目單位
市人民政府明確項目單位。
三、明確徵收補償職責主體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四、啟動徵收補償
項目單位在具備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及資金到位的前提下申請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啟動徵收補償工作。
五、調查摸底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或委託實施單位)調查摸底以下事項:
1.調查登記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
2.調查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其中:國有土地上住宅建築面積;國有土地上商業建築面積;國有土地上辦公面積;集體土地上房屋建築面積。
3.調查地上苗木、墳墓及其它構築物情況。
4.調查企業置換土地情況。
5.在徵收范圍內公布調查結果。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對委託徵收實施單位的調查摸底情況抽樣核實。)
六、調查認定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對未經產權登記或者權屬不明確的房屋,依法進行調查認定。
七、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擬訂徵收補償方案,報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
八、論證、徵求公眾意見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論證徵收補償方案後,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應及時予以公布。
九、聽證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對徵收補償方案有異議的進行聽證,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徵收補償方案。
十、穩定風險評估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在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期滿後,組織發改、規劃、土地、住建、征補、信訪、維穩、街道等有關部門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十一、作出徵收決定、公告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相關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資金到位情況,作出徵收決定。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5個工作日內發布房屋徵收公告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十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范圍確定後,書面通知土地、規劃、市政、工商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並在徵收范圍內公布(項目、范圍、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選擇評估機構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按《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選擇評估機構,並委託評估。
十四、進行評估
評估機構依據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評估活動,不得將受委託的評估業務轉讓、變向轉讓或者委託。
十五、簽訂補償協議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在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後,在房屋徵收公告和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被徵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簽訂補償協議。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還要計算、結清差價。
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後,被徵收人應當將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證明一並交回,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十六、作出補償決定、公告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對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經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十七、申請強制執行
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對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進一步協調仍未達成協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八、建立徵收檔案
縣、區和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
;4. 拆遷房屋補償是多少一平方
法律分析: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一般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 房子拆遷補償多少一平方
一個標准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地域補償款也是不一樣的。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准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農房拆遷補償的標准
1,草房。每平方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2800元。
4,樓房(兩層以上)。每平方3300元。
6. 舊房拆除費用多少錢一平
舊房子裝修設計,肯定會涉及到拆除的費用,大多數業主並不清楚拆除時需要的費用是多少。那麼,舊房拆除費用多少錢一平呢?這也是不少的業主想要了解的問題。在此,愛空間裝修官網就簡單的陳述下大概的拆除費用,希望能夠對廣大業主有所幫助,讓大家可以輕松將舊房翻新改造好。
老房子的拆遷成本一般在50-80元/平方米左右,即100平方米的拆遷成本約為5000元-8000元不等。一些公司不收取拆除費用,或收取相對較低的費用。此外,樓梯間房屋的拆除成本一般較高。畢竟,建築渣的運輸非常麻煩。
由此可見,舊房拆除費用也是高低不等的,大家根據自己的需求合理選擇就好。
7. 城鎮房屋拆遷能給多少錢
城鎮房屋拆遷 最高補償價為6500元/㎡ 據《昆明市主城區城鎮房屋改造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拆遷房屋安置補償費根據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參照同時期、同結構、同用途、同類區域二手房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主城區城鎮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參考指導價為:市中心一環以內6500元/平方米;一環至二環之間5500元/平方米;二環至三環之間4500元/平方米;北邊片區 4500元/平方米;東邊片區3500元/平方米;南邊片區4500元/平方米;西邊片區4000元/平方米。 對於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停產停業補償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可獲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區位、樓層等因素,商鋪可獲60—40元/平方米/月,非營業用房25—15元/平方米/月補償。 另外,鼓勵搬遷,對在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所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並交付被拆遷房屋的被拆遷人,將給予不同檔次每戶不超過3萬元的戶獎。但對超過規定檔次搬遷的,不給予搬遷獎勵費。 據悉,此參考指導價有效期自本辦法頒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止,之後市統計局和市房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城區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築結構的二手房的交易價格,供房地產估價機構參考,以便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監督。 另據《昆明市主城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於主城區集體土地房屋即通常意義上的「農房」拆遷補償方式,政府將採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進行。但對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以及《通告》發布後違法建蓋或加層的房屋,一律不予補償。 按「建築面積不超過300㎡,建蓋樓層不超過四層」的面積認定原則:樓層達到四層、面積超過300㎡的,按300㎡計算;樓層達到四層、面積未超過300㎡的,按四層以下的實際面積計算;樓層未達到四層、面積超過300㎡的,按300㎡計算;樓層未達到四層、面積未超過300㎡的,按實際面積計算,並享受補差政策。補差政策最高標准為一環路以內2300元/㎡;一環至二環之間1800元/㎡;二環至三環之間1200元/㎡;三環以外1000元/㎡。 若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面積或「建築面積不超過300㎡,建蓋樓層不超過四層」的面積認定標准按房地合一的價格實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8. 房子拆遷補償多少一平方
國家對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
只有一個標准性的規定,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
第十八條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被徵收房屋價值包括房屋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包括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各類附屬設施、設備、彩鋼結構、鋼結構、樹木、壁畫等(不包括燃氣安裝、集中供熱)的價值。
第十九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本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對房屋徵收范圍內集體所有房屋(指國有土地上集體所有制單位以集體資產投資取得的房屋)的補償方式,應當在市政府規定的時間內,由集體所有制單位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等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居民委員會按照民主議定原則和程序,討論決定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方式。對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確定補償方式的,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條對被徵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被徵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補償價值為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90%。
對被徵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由徵收當事人按照個人所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最高360元、國有和集體所有房屋(國有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者企事業單位以國有資產投資取得的房屋)合法建築每平方米最高160元的標准協商確定。確屬特殊情形的,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燃氣安裝、集中供熱按照市燃氣、熱力部門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政府應當以所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與被徵收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房屋和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均依照本意見規定進行評估確定。雙方結清差價後,產權調換房屋的所有權歸被徵收人所有。
第二十二條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建築設計技術規范和標准;
(二)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質量安全標准;
(三)產權清晰。
第二十三條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和用途,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准。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第二十四條被徵收房屋屬於公共租賃住房、公房管理部門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單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被徵收人未與承租人達成解除租賃協議但符合房屋承租規定的,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徵收人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五條被徵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建築面積低於46平方米的,被徵收人可以向房屋徵收部門提出住房困難書面申請並出示相關證明,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徵收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0日。公示無異議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多層樓房46平方米、高層樓房49平方米的標准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上述面積以內的房屋差價款和增加面積所需的費用被徵收人不承擔,超出的面積由被徵收人按階梯價格購買,並擁有完全產權。
第二十六條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政府應當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輪候。
被徵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積補償條件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徵求被徵收人意見,由被徵收人選擇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積補償。
第二十七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性搬遷費,住宅房屋600元;非住宅房屋按照被徵收房屋被認定為合法建築的面積每平方米15元的標准支付。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費包括設備、用具等的拆除、運輸、安裝以及其他費用。實行司法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不支付搬遷費。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騰空交房並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和補助。
(一)獎勵標准為:住宅房屋每提前1天獎勵1500元;非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個人所有房屋簽約期限一般為20天,國有房屋、集體所有房屋簽約期限一般為10天。
(二)補助標准為: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補助總額低於10000元的按10000元支付;非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第二十九條徵收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現房產權調換的,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臨時安置補償費,臨時安置補償費總額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被徵收人選擇房調換屋產權(不含現房產權調換)的,根據補償協議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中用於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標準的臨時安置補償費;剩餘被認定為合法建築的面積,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臨時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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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農村拆遷房子多少錢一平方
農村房子拆遷 補償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4、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5、地上(下)附著物使用等價補償標准
6、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二、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怎麼補償?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
「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補償標准
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被徵用的耕地數量÷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
3、房屋拆遷補償計算公式
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乘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參照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城市規劃等綜合確定。
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經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標准。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是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遷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價。具體標准由區縣政府按照前述區域內農村房屋建設情況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內確定。戶均安置面積,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體標准由區縣政府根據當地農村經濟水平、農民居住情況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我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做了較為完整的規定,但是鑒於不同區域土地補償政策也不相同,具體的情況還要以政府最新出台的政策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