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的身高最低要多少厘米才行
1. 當兵身高要求
當兵要求男性身高在162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當兵對體重也有很大的要求,男性的體枝森重不能超過規定標准體重的25%,女性的體重不能超過規定標准體重的15%。
根據《徵兵工作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橡廳對本單位和本地區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徵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梁搭隱,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徵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2. 當兵的體重和身高標準是多少
男性身長162cm以上,女性身長162cm以上。其中,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男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60cm,女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60cm。
男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女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合格。標准體重的計算公式為:標准體重(kg)=身長(cm)-110。
3. 軍人身高標准多少
【法律分析】
1.身高要求 男軍人身高要求在160厘米以上,特殊專業、兵種、地區還有具體規定,比如國旗護衛隊身高就要求在180厘米以上,空降兵的身高要求在168厘米以上、駐港部隊的身高要求在170厘米以上;
2.體重要求
軍人的體重不能太胖也不能太瘦,最高不能超過標准體重的30%,最低也不能低於標准體重的15%。
3.視力要求
右眼的視力不能低於4.6,左眼的察改空視力不能低於4.5,做過激光矯正視力,手術時間要在半年以上,無並發症,且任何一隻眼視力不低於4.8。。
【法律依據】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敗瞎。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第五條 骨、關節、滑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胸殲明廓畸形,習慣性脫臼,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4. 軍人身高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軍人身高,根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規定,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5. 當兵身高要求多少
當兵身高要求為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條件兵除外。體重方面,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或-10%,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
個別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男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陸勤崗位視力標准,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視力放寬至4.6,左眼裸眼視力放寬至4.5。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Ⅲ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骨、關節、滑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胸廓畸形,習慣性脫臼,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以上內容參考全國徵兵網——《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摘要
6. 當兵最低身高是多少
法律分析態嘩培: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但是不同的兵種要求也不同,不同地區有些放寬政策。例如: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 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蘆冊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 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帆唯可放寬至48千克。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7. 男人當兵最低身高要求多少
法律分析:男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