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遂高速征地多少一平方
『壹』 確定了!萬州區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出爐!
一座城三生有幸,平湖萬州
重慶市萬州區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
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規範本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集體土地)徵收的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正碰於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府發〔2021〕14號)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區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徵收的補償、人員安置和住房安置,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政府及其部門、鎮鄉(街道)職責】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的組織實施工作。區征地實施機構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具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
區規劃自然資源謹肢局負責對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具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征地安置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和促進就業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居民戶口信息提供和審核工作。
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征地涉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使用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區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林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的相關工作。
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轄區內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的相關工作。
第二章 征地補償
第四條【補償費用構成】徵收集體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第五條【區片綜合地價】徵收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分地類,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標准乘以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區片綜合地價中,土地補償費佔30%,安置補助費佔70%。
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區片綜合地價標准按照附件1執行。
第六條【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原則】被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土地補償費標准(區片綜合地價的30%)乘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
土地補償費由區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被徵收土地為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的80%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徵收土地面積發放給承包經營戶,土地補償費的20%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管理和使用;被徵收土地為未發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管理和使用。
第七條【安置補助費的分配原則】被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安置補助費標准(區片綜合地價的70%)乘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
安置補助費由區征地實施機構按照37000元/人的發放標准支付給人員安置對象。前款計算的安置補助費支付後有結余的,結余部分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管理和使用;安置補助費不足的,由區人民政府安排資金予以補足。
第八條【房屋補償】農村房屋以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合法建築面積為准,按照重置價格標准補償,具體標准見附件2。
農村房屋包括農村村民住宅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房等。
已取得備案手續的設施農業中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按照重置價格補償。
第九條【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本實施辦法所稱其他地上附著物,是指除房屋外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經濟作物等;青苗,是指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
其他地上附著物(不含墳墓)和青苗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被徵收土地面積扣除林地後的面積為准,補償標准為12000元/畝(含青苗3000元/畝)。
宅基地佔地范圍內的建(構)附著物實行據實清點補償,具體標准見附件3。
墳墓由征地實施機構按規劃要求組織搬遷,並支付基本成本費。
徵收林地的林木及附著物的補祥清世償標准,按照國家和本市徵收林地的有關規定執行,補償標准低於綜合定額標準的,按照綜合定額標准進行補償。
第十條【不予補償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一)違法建(構)築物;
(二)區人民政府發布徵收土地預公告後栽種的青苗及花草、樹木等附著物;
(三)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情形。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活動的搬遷補助費】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持有合法證照且正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對生產經營者一次性給予搬遷補助費。
(一)農業類。搬遷補助費標准按照附件4執行。
(二)工業類。搬遷補助費按照實際用於生產加工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標准為100元/平方米。涉及設備搬遷的,設備搬遷補助費按所搬遷設施設備評估凈值的20%計算,搬遷後喪失使用價值的,按照設施設備評估凈值計算。
(三)商業服務類。搬遷補助費按照實際用於商服經營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標准為300元/平方米。
為生產經營安裝的水、電、氣、管網等設施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無法提供實際安裝發票的,按搬遷時相應行業主管部門的安裝價格補償。
本條中需要進行評估的,評估機構由被評估對象的所有權人和征地實施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無正當理由,被評估對象的所有權人在規定時間不選擇的,由征地實施機構確定。
第三章 人員安置
第十二條【人員安置范圍】本實施辦法所稱人員安置對象應當從徵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的人員中產生。
下列人員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
(一)戶口登記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且取得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二)因出生、政策性移民將戶口登記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且依法享有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三)因合法收養、合法婚姻將戶口從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遷入並長期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且依法享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四)依法享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在校大中專學生、現役軍士和義務兵、兒童福利機構孤兒、服刑人員;
(五)按照本市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有關規定保留征地補償安置權利的人員;
(六)因其他原因,戶口從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遷出進城落戶,但長期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且取得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前款所稱「長期」,是指區人民政府發布徵收土地預公告之日,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連續生產生活1年以上。其中,離婚後再婚配偶及隨遷子女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連續生產生活3年以上。
第十三條【不計入總人口的情形】符合本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
(一)征地前已實行征地人員安置的人員;
(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等在編在職和退休人員。
第十四條【安置人數的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徵收的,按照本實施辦法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的人員全部為人員安置對象。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部分徵收的,人員安置對象的人數按照被徵收土地面積除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均土地面積計算。其中,被徵收土地中耕地佔比超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耕地佔比的,人員安置對象人數為按照本款前述方法計算的人數乘以被徵收土地中耕地佔比再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耕地佔比。
前款所稱人均土地面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登記的土地總面積(不含已被徵收的面積)除以按照本實施辦法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數。前款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耕地佔比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登記的耕地面積(不含已被徵收的面積)占土地總面積(不含已被徵收的面積)的比例。
第十五條【安置對象的確定】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農戶被征地多少和剩餘耕地情況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中確定。鎮鄉(民族鄉)、街道辦事處應按以下原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定人員安置對象,按照本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計算的人員安置對象人數,全部落實到具體人員:徵收家庭承包土地產生的人員安置對象人數,按照被徵收耕地數量在被征地農戶中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徵收未發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產生的人員安置對象人數,由村民會議兼顧農戶剩餘耕地情況討論確定具體人員。
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示7日無異議後,報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區征地實施機構會同區規劃自然資源、人力社保、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復核,區人民政府核准。
第十六條【參保補貼規定】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安置對象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並安排人員安置對象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人員安置對象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
人員安置對象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辦法及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按照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促進就業】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勞動力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的人員安置對象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組織開展就業創業服務活動,促進其就業創業。
第四章 住房安置
第十八條【住房安置對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徵收的,按照本實施辦法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且享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權利的人員全部為住房安置對象。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部分徵收的,在徵收土地預公告之日,持有徵地范圍內被搬遷住房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且按照本實施辦法計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的人員為住房安置對象。
征地前已實行征地人員安置但住房未被搬遷的人員,在其住房搬遷時納入住房安置對象范圍。
第十九條【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情形】符合本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
(一)本實施辦法施行前已實行征地住房安置的人員;
(二)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人員。
第二十條【安置方式的適用】住房安置可以採取農村宅基地自建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者貨幣安置等方式。住房安置對象應當以戶為單位統一選擇一種安置方式,一處宅基地上的住房計為一戶,即以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或者合法建房手續批準的房屋作為計戶依據。
選擇農村宅基地自建安置的,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以及國家、本市和我區關於宅基地建房的有關規定。
住房安置對象採取安置房安置或者貨幣安置後,該戶家庭成員不得再申請農村宅基地新建住房。
第二十一條【宅基地自建安置補助】農村宅基地自建安置的,按照被搬遷房屋重置價格標準的50%給予自建住房補助。
第二十二條【安置房或貨幣安置面積標准】住房安置對象選擇安置房安置或者貨幣安置的,住房安置建築面積標准為每人30平方米。
第二十三條【特殊對象的住房安置】住房安置對象夫妻雙方均無子女的,實行安置房安置或者貨幣安置時,可以申請增加15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住房。
住房安置對象的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不屬於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范圍,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實行安置房安置或者貨幣安置時,可以申請15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住房,與住房安置對象合並安置:
(一)區人民政府發布徵收土地預公告之日,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連續居住1年以上。其中,離婚後再婚配偶及隨遷子女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連續居住3年以上;
(二)征地前未實行征地住房安置;
(三)該家庭無其他住房;
(四)不享有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權利。
第二十四條【安置房購買價格】安置房安置的,應安置建築面積的部分,按照磚混結構房屋的重置價格標准購買(見附件2)。
因戶型設計等原因,以戶為單位,安置房超過應安置建築面積不滿5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建安造價的50%購買;超過應安置建築面積5平方米以上不滿1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建安造價購買;超過應安置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住房貨幣安置價格標准購買。安置房建安造價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核定並予公布。
因戶型設計、住房安置對象意願等原因,購買安置房未達到應安置建築面積的,不足部分按照住房貨幣安置價格標准支付給住房安置對象。
第二十五條【安置房的有關要求】安置房應當在國有土地上建設。
區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安置房的建設資金、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居民用電、自來水、天然氣、有線電視的安裝費用。
第二十六條【住房貨幣安置標准】住房貨幣安置的,貨幣安置款額等於住房貨幣安置價格標准乘以應安置建築面積。住房貨幣安置價格標准見附件5。
第二十七條【不重復安置】住房安置對象合法擁有兩處以上(含兩處)農村住房的,只在其享有宅基地權利的住房被搬遷時安置1次住房,不得重復安置住房。
第二十八條【對不安置情形的補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被搬遷房屋按重置價格標準的50%予以補助:
(一)被搬遷住房所有權人均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
(二)被搬遷住房屬於住房安置對象合法擁有兩處以上(含兩處)農村住房,且按本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不予住房安置的;
(三)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房等登記為非住宅的房屋。
第二十九條【住房的搬遷和臨時安置】征地搬遷農村住房,按照住房安置對象2000元/人的標准支付搬遷費。被搬遷住房權利人均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按照每處房屋4000元的標准支付搬遷費。上述搬遷費用於被搬遷戶搬家及生產生活設施遷移。
農村宅基地自建安置的,按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300元計算並一次性支付18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安置房安置的,按照應安置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0元計算並支付自搬遷之月起至安置房交付後6個月止期間的臨時安置費。
住房貨幣安置的,按照應安置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0元計算並一次性支付12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員費用的支付】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獲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監護人。
第三十一條【大中型水利水電的規定】國家和本市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施行時間】本實施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萬州府發〔2008〕95號)和《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萬州府發〔2013〕20號)同時廢止。
本實施辦法施行前已經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按照原政策執行
『貳』 重慶市土地徵用賠償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府發〔2013〕58號)規定如下
一、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准為每畝16500元。
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征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36000元。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
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按附表1所列標准執行。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建設用地的面積為准,每畝定額補償為青苗費3000元/畝、附著物7000元/畝,由征地單位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再補償到戶。
構築物據實清理補償(補償標准見附表2),由征地單位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
二、調整搬遷補助、過渡費標准
(一)房屋拆遷屬貨幣安置或不屬安置對象自行調地自建的,每人一次性計發1300元搬遷補助費。
(二)搬家補助費:3人及3人以下戶按800元/次,3人以上戶按1000元/次,按2次搬家計發。
(三)房屋拆遷屬統建安置的,按實際過渡時間計算,每人每月計發250元,超期未進行安置入住的,每人每月計發300元過渡費,人員以每戶享受住房安置待遇的人數為准。
(2)渝遂高速征地多少一平方擴展閱讀
重慶市征地補償不予補償的情況
1、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築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後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築物;
3、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
4、非法佔用集體土地修建的建(構)築物;
5、天然野生雜叢。第九條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准上浮50%予以補償。
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和建築都會給予補償,如果是沒有合法文件的建築物、超過批准年限的建築物以及非法修建的建築物等等都不會給予安置補償,而農作物不是人為種植的,天然的也不會給予安置補償,而且每個地區的安置補償都必須按照相關的政策和標准執行,不得有徇私舞弊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關於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有關事項 重慶市永川區政
『叄』 據說高速公路一公里造價要一億元,有業內人士分析下成本嗎
高速公路1公里 大概多少造價,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按實際等級情況來看,總體來看,造價很高。
1. 從獲取的全國歷年告訴公路造價數據來看:2011年全國新通車高速公路的平均造價為5067萬元/公里,2012年和2013年分別上升為6543萬元/公里和9082萬元/公里,比2011年分別增長了29.1%和79.2%。
2. 如重慶通車的成渝、渝鄰、渝萬、渝黔等高速公路每公里造價4300餘萬元;外環、渝湘、渝宜、渝遂等高速公路每公里造價近7000萬元,其中渝湘高速白馬至武隆段路造價更搏碰襲是每公里突破1億元,這在全國都是罕有的。
3. 高速公路的路線線形和建築材料都有嚴格的標准和要求,在高速公路的造價中,僅材料費用就佔到40~50%,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費用、通訊監控等交通設施費用在造價中也佔有很大比重。
4. 在我國一般平原微丘區,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造價為3000萬元左右,在山區,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造價接近1個億。
5. 一般的砂石路改成高速公路,除了路基較穩定,拆遷量相對較小外(其實高速公路不可能完全基兄按原有的砂石路吵畢線位走的,因為線形標准不一樣),其他工程量還是差不多
『肆』 渝遂擴能開始征地了嗎
渝遂擴能開始征地了搭搜。根據查詢網上相關公開資料可知,渝遂擴能已於2022年9月17開始征地。渝遂擴能項目線路全長27公棚敗里,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雙向六車道,工可估算約61億元。項目起於重慶繞城高速公知和歷路歇馬立交處,向西穿越縉雲山後與合璧津高速交叉,穿越銅梁高新區,至於三環高速銅梁至合川段。
『伍』 潼南南瀘高速修建佔地幾月開始賠償
南渝瀘高速公路在潼南辯纖區的征地補償,以當地社區或居委會的通知公告為准,各自時間不同。
南(充)瀘(州)高速公路(重慶段)項目已經完成投資協議簽署,計劃於2016年開工,工期為3年。
這條高速公路路線呈南北走向,從潼南寶龍鎮到榮昌的清江鎮,全長近140公里,為雙向四車道。攜缺仿南瀘高速在潼南區境內全長約75公里,工程投資約54.21億元。潼南段起於寶龍鎮楠木灣,經龍形在潼南鷺鷥溪入涪江口偏下游處跨越涪江,在潼南的田家與渝遂高速形成樞紐扮襲轉換,然後經太安、塘壩、卧佛、五桂出境。潼南段分別在古溪、潼南東、祁佛、塘壩、卧佛設置五處互通立交。
『陸』 遂渝高速擴容遂寧段開始征地了嗎
遂渝高速擴容遂寧段開始征地了。根據查詢相關顫物毀公螞歲開信息,渝遂高速擴能改造有序推進,渝遂高速擴能改造以及南充至潼南高速被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令遂寧人振奮茄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