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多少有什麼利弊
A. 公司注冊資金多少的利弊
法律分析:注冊資本大,對公司的好處是:1、提高企業品牌形象,得到商機客戶。2、得到競投的參與資格。3、得到貨款的參與資格。4、公司注冊資本50萬之上,可辦理一般納稅人參與條件,能開增值發票;5、公司注冊資本50萬之上,可辦理銀行職工薪金卡業務;注冊資本大,對公司的弊端是:1、注冊資金越大,要繳納的印花稅越多。2、公司注冊資本越大,承受的風險和責任義務就會越大。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B. 注冊公司資金大小的利弊會對企業有什麼影響嗎
注冊資金對公司承擔的稅收有影響。
會議明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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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注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注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注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
C. 注冊資金多少有什麼利弊
注冊資金多少有以下利弊:企業注冊資本多少的利弊分別是注冊資本越多手續費用也就越高,另外,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和法律風險也會比較高一些,但是注冊資本高的話,肯定有利於公司以後開展項目,相對應的注冊資本如果比較少,在項目承接的這個問題上就比較局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由於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雖然工商免費了,稅務還是按照注冊資金來收印花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D. 注冊資金1千萬和300萬對企業有什麼好處與壞處
公司作為法人的一種形態,在市場經濟的主體中居於重要地位;與其他市場主體相比,開公司的好處表現在:
1、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於興辦大型企業。
2、公司實行徹底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3、公司特有的組織結構形式使公司的資本、經營運作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4、公司形態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性聯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危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因此,公司存續時間長、穩定性高。
5、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是市場活動的主體,如:有些招投標項目,會限定參加成員只能是公司等機構;在跟合作夥伴簽合同時,需要加蓋公司的公章等。
6、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公司需要擴展渠道或平台,就要遵守這些平台的入駐規則,如天貓、京東等都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7、公司作為市場和社會中的一個力量,通過與外界的合作,反復的磨合,可以起到優化資源配置、推動市場發展和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作用。
8、具備合法經營主體,也是中國經濟形式的主流,享受國家政策更廣泛性的保護。
9、開公司是經營正規化、合法化的第一步,同時也是與客戶合作的需要。例如相同價格,相同條件下,大家一般都會選擇資質齊全的公司作為合作夥伴;從這個角度講,開辦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幫助創業者提升誠信度與信譽度。
E. 公司注冊資金設置為多少最合適其中存在哪些利弊
我們國家是一個鼓勵創業的國家,國家也頒布的相關的政策來鼓勵支持有意願的人進行創業。但是,很多人有意願並不代表很多人了解相關的公司知識。也有一部分人對公司怎樣建立有著了解,但是對公司注冊等知識不甚清楚。今天,我們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這些知識,方便大家了解公司的注冊資金到底在哪個范圍內最好,注冊資金過大的弊端有哪些。
好的公司不僅是規劃發展計劃做的好,更有經營者的苦心在裡面。一個公司之所以能夠經營下去,就是因為在消費者心中有口碑,消費者信任這樣的公司。很多時候經營好自己的公司,就等於經營好了自己的人生。
F. 注冊資金多少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公司注冊資金大小對公司的影響:
1、由於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雖然工商免費了,稅務還是按照注冊資金來收印花稅的。
2、公司注冊資本越高,所承擔的民事責任越多。
3、注冊資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該公司的資本是否雄厚,有沒有做大項目的能力,客戶有時候會以注冊資金作為一種合作上的考慮的;
4、很多競標項目是要考驗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注冊資金涉及你公司的資質評定等級,不同等級資質的公司可以獲得招投標的工程等級也不同,正如三級建築資質的企業不能獲得500萬的工程招投標資格一樣;注冊資金不到一定規模連參與競標的資格都沒有;
5、很多行業注冊時就有注冊資金門檻的要求,注冊資金不夠不能申請注冊該行業名的公司。比如勞務派遣公司最低注冊資本200萬元,沒有200萬元就不能注冊;
6、注冊資金50萬以上,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7、注冊資金50萬以上,銀行可辦理員工工資卡業務;
8、如果銀行貸款給公司,往往也要參考注冊資金這個條件。
(6)注冊資金多少有什麼利弊擴展閱讀
「注冊資金」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方式
1、驗資後將注冊資金的貨幣出資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將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的部分在企業成立後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後用其他非貨幣部分補賬;
4、用虛報利潤的方法,不擔或少擔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名義提走;
5、在利潤分配上,採用利潤「先後分配」的方法,來代替按出資比例分配,從而以先分利潤的名義達到抽逃注冊資金的目的;
6、通過對投資主體的反投資、捐贈、提供抵押擔保等形式來掩蓋其抽逃注冊資金的目的。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並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細來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首先,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