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費以什麼為基稅繳納多少
① 教育附加稅計算方法
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兩種稅稅額徵收的一種附加。根據國務院國有關規定,教育費附加是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分別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計費依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費依據。
計算公式: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稅額)X3%
【法律依據】
《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第二條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依照本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地區、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費附加率。第四條 依照現行有關規定,除鐵道系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各專業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的教育附加隨同營業稅上繳中央財政外,其餘單位和個人的教育費附加,均就地上繳地方財政。第五條 教育費附加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管理,作為教育專項資金,根據「先收後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則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逐步增長,不得因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專項資金管理而抵頂教育事業費撥款。
② 教育附加費以什麼為計稅依據
法律分析: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除國務院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地區、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費附加率。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金額。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3%。
計提教育費附加的賬務處理是,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實際繳納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除國務院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地區、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費附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