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學招生辦電話是多少
① 南京棲霞區2019年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學區劃分范圍
一、報名要求
1.戶籍審定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小學畢業生的學籍資格,經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核認定後,原則不做變更。
(1)符合下列三種情況的,可在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①畢業生戶口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畢業生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產權證),並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畢業生戶口自出生之日起隨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並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戶籍審定中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關於拆遷戶問題的處理
①畢業生家庭拆遷後重新購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到新購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②畢業生家庭拆遷後重新購房,所購新房已交付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到新購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③畢業生家庭拆遷尚未重新購房,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在原戶籍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就讀確有困難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解決。
●關於戶籍變更問題的處理
在招生工作開始後,畢業生戶籍在本區內變更的,原則上在原戶籍所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就讀確有困難或由外區遷入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解決。
二、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招生
(1)公辦初中實行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由現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在外區就讀的在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升學報名。應屆小學畢業生學位派定後,須在規定時間持《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到指定的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2)根據規定,區教育局將採取控制熱點學校招生規模、空餘學額實行電腦派位等方式,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符合省市相關文件要求。
(3)對符合南京市政策照顧對象和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
2.民辦初中招生
民辦初中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招生計劃應報區教育局審核及市教育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民辦初中的招生分為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計劃比例為2:8。凡報名人數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新生的招生辦法;報名人數未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實行全額錄取,未完成的電腦派位招生計劃可轉入自主招生計劃。
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後,有擇校需求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於6月7日至8日在畢業小學領取電腦搖號志願表,在規定招生范圍內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區內電腦派位公辦初中校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電腦搖號志願;在外區小學就讀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同時在區招生辦公室進行擇校報名。逾期未報名的,不予補報。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實行電腦派位入學。已被特色學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區教育局將按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程序,於6月26日對本區域內的民辦學校、搖號公辦初中校進行電腦派位。電腦派位期間,紀檢、監察、公證處有關人員,以及部分中小學校長、教師、家長代表和民辦學校的校長,將現場監督電腦派位的實施全過程,派位結果當場公布。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現場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意見》,沒有喪失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為正常招生對象,升入施教區初中隨班就讀。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依據《關於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主要是指:處於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寧暫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區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繼續在我區公辦初中就讀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待我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後,可向區內指定的有空餘學額的公辦初中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或暫住證;
③監護人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④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⑤未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籍材料。
對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回戶籍地登記入學。對於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一經查實,學校有權拒絕該生入學,同時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在本區入學。
三、日程安排
4月29日,公布棲霞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5月27日前,公布實行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初中名單和電腦派位計劃。
6月7日至8日,小學升學報名和填報電腦派位志願。
6月16日,各公辦初中上報初中招生有關材料。
6月26日上午,南京外國語學校、民辦初中和熱點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6月27日,開通電腦派位結果查詢電話。
6月30日,發放《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
7月1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登記。
7月2日,南京外國語學校英語能力測試。
7月15日,公辦初中學生報到。
四、招生要求
1.各中小學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任何學校不得進行違規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不得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不得提前簽約錄取學生;不得設任何名義的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等。
3.嚴格招生計劃管理,認真落實「新班額」計劃,規范學籍管理工作。
4.加強政策宣傳,強化招生管理,規范招生秩序,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凡屬本施教區內發生的有關招生矛盾和入學問題,要立足於自我消化,主動、及時妥善處理,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切實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棲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85570460招生監督電話:85664178
附件:棲霞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施教區范圍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4月29日
附件
棲霞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施教區范圍
學校
施教區范圍
學校
施教區范圍
南京市
營防中學
原靖安街道所轄區域
南京市第一中學
馬群分校
馬群街道所轄區域(不含保利紫晶山、朗詩鍾山綠郡)
南京市
花園中學
原龍潭街道所轄區域(不含礦機宿舍區)
南京師范大學
附屬中學
丁家莊初級中學
丁家莊保障房片區,銀貢山莊,紫金北郡
南京市
攝山初級中學
西崗街道所轄區域(不含仙林湖片區和液晶谷熊貓公寓),江南廠社區,紅梅社區,攝山村,西花社區,東陽社區,礦機宿舍區
南京市
華電中學
和燕路以東(不含東井村、紅山山莊),南至十字街、北至馨怡園、東至萬壽村社區——興衛村社區所轄區域;燕子磯街道的下廟社區、柳塘社區(不含銀貢山莊,紫金北郡)、化纖新村社區
南京市金陵中學
仙林分校中學部
和園社區,仙林湖片區和液晶谷熊貓公寓
南京市
燕子磯初級中學
吉祥社區聯珠2組——太平社區——吉祥社區勝利3組——祥和雅苑——燕子磯社區——石化新村社區以北至江邊所轄區域
南京市棲霞區
實驗初級中學
南煉校區
棲霞街道所轄區域(不含江南廠社區,紅梅社區,攝山村,西花社區,東陽社區)
南京市
八卦洲中橋中學
八卦洲街道所轄區域
南京市棲霞區
實驗初級中學
堯化校區
堯化街道所轄區域
南京市
伯樂中學
和燕路以西(含路東的東井村、紅山山莊),南至金寧新村、北至吉祥社區的聯珠1組——新聯社區——曉院附小宿舍區;和燕路以東沿線,南至和燕路354號、北至曉庄學院宿舍區——吉祥社區的吉祥4組(部分)——葯科大學宿舍區 ;
② 2019年南京高淳區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南京高淳區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學校名稱
招生咨詢電話
學校名稱
招生咨詢電話
省淳中
57338400
高淳中專校
57329717
57312039
湖濱中學
57357978
57357928
淳輝中學
68614099
57336700
實驗小學
57347010
高淳一中
57338453
寶塔小學
56806502
高淳二中
57329573
淳溪中心校
68817878
高淳三中
57330512
漆橋中心校
57853816
東壩中學
57836018
陽江中心校
13770890218
固城中學
57377275
椏溪中心校
68616400
椏溪中學
57811198
東壩中心校
68616688
漆橋中學
57851135
固城中心校
68616066
磚牆中學
57805136
古柏中心校
57861641
滄溪中學
68616305
磚牆中心校
18118855996
高淳外校
57853805
66641577
特殊教育學校
57388909
實驗學校
57338907
57338901
區招考辦咨詢電話:57338626,57338625。南京市高淳區招生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
③ 外地戶口在南京能上初中嗎
外地戶口在南京是可以上初中的。
南京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將於4月7日至9日進行。由各區招生辦(招考中心)負責辦理本區學生的報名手續。2020年南京中考報名對戶籍沒有要求。
具有南京市初中學籍的初三年級學生;具有南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並擬回南京市升學的初三年級學生;有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要求且未注冊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南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3)南京中學招生辦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外地戶口上初中介紹如下:
具有南京市學籍的在校學生,均由就讀學校到區招生辦(招考中心)集體報名。具有南京市戶籍並在外市就讀的初三年級學生以及往屆初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招生辦(招考中心)報名。
非南京市戶籍的南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到畢業證書發放學校所屬的區招生辦(招考中心)報名。民辦初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在學校所在地的區招生辦(招考中心)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報名時間截止後,逾期未報名考生無法參加藝術素質測評終結性評價。
④ 2019年江蘇南京江寧高級中學科技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9年江蘇南京江寧高級中學科技特長生招生簡章
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位於南京市江寧區,是江蘇省重點中學,國家級示範高中,江蘇省首批四星級普通高中。關於 2019年江蘇南京江寧高級中學科技特長生的招生簡章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和自主學習能力,在科技創新活動和機器人項目中具有顯著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考:
1、綜合素質高,自主學習能力強。且在省、市科技創新實踐活動、機器人競賽中或者在市級相關項目競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者(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
2、綜合素質高,自主學習能力強。確有創新潛質,在校級以上舉行的科技創新等活動中表現突出,且獲得所在學校推薦者。
二、招生計劃
計劃招生10名。
三、招錄流程
1、考生報名
有意向報考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科技特長生的考生須在2019年5月5日、6日(7時至22時)和7日(7時至17時)登錄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e.nanjing.gov.cn/)「招生考試」版塊填寫《招生報名表》。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一個項目,報名時間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志願。
2、資格審核
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招生辦於5月8日下載報名信息進行材料審核。
3、現場確認
審核通過的考生於5月11日至12日工作時間到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招生辦領取加試通知書。考生領取時須攜帶自薦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獲獎證書原件或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要求的佐證材料及復印件(原件經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審驗後交還學生或家長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含報名表上的1張)。
4、專業加試
審核通過的考生於5月18日憑加試通知書參加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專業加試,加試成績滿分100分,採用筆試形式。
5、預錄取
5月22日前,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與加試合格的.考生及家長簽訂《科技、學科特長生錄取協議書》,按招生計劃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6、成績公示
5月24日至28日期間,在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網站公示預錄取考生的名單和成績。6月1日前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將預錄取科技特長生名單上報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於6月3日至7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網公示預錄取名單。
7、中招錄取
對中考成績達到560分(中考總分80%)的預錄取考生,由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到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正式辦理錄取手續。未被錄取的考生,則按照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四、培養意向
1、錄取的科技特長生直接編入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實驗班」。
2、錄取的科技特長生將繼續參加相關科技項目的競賽活動、信息學科奧賽。
五、其他事項
1、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幹部及教師組成的科技特長生招生考核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南京市教育.局相關文件進行科技特長生招生。
2、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科技特長生招生及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3、自招生簡章公布之日起,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招生辦接受家長和考生咨詢。
六、招生咨詢
聯系電話:025-52173922
聯系人:張老師15150590299,熊老師15150590133
科技特長生報名咨詢QQ群:723924870
學校網址:http://www.jnsms.com
校址:南京市江寧區高新園天元東路699號
⑤ 2019年南京市二十九中初中部武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並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招生范圍:南京市6人。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符合《中小學生守則》要求,未受過紀律處分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本人或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小學階段參加市級或以上級別武術套路比賽,並獲得前六名成績(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准)。
(2)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後發放加試通知書。
三、招生程序
考生到學校報名——學校資格審核並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學生到學校進行加試——加試成績在校園網公示——錄取名單報區教育局並在校園網公示。
四、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5月4日-6日9:30—11:30,13:30—15:30
(2)領取加試通知書:考生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攜帶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後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2張,到學校審驗並領取加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25—83757506蔣老師、王老師
監督電話:025—83757502
審核材料地點:南京市二十九中初中部小升初咨詢處
(南京市玉泉路1號,江蘇省公安廳旁)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5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點: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學高中部體育館
(2)加試內容
項目
類別
測試內容
評分標准
武術
100分
形態類10分
體重/身高
國家體質健康測試標准
形象氣質
機能類5分
肺活量
國家體質健康測試標准
素質類15分
1分鍾跳繩、立定跳遠、50米跑
專項類70分
考生自報拳術、器械類套路各一項
96年武術競賽評分標准
綜合評定
測定動作技術水平、心理素質水平、發展潛力
備注
具體評分執行《南京市省級體育後備人才學校招生選材測試評定標准》
3.錄取辦法
(1)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身體素質、形態、機能和專項類考核總分達60分以上從高到低錄取6人。
(2)學校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形式的考試;被錄取到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電腦派位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3)區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可由區招生領導小組對考生報考學校進行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其體育特長生資格。
五、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招生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意見,加強對特長生招生工作組織管理。招生學校制定周密的組織工作方案,准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加試工作,設立醫務組,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人員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認真、有序地進行。
3、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學校要採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工作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六、安全預案
考場設立醫務組,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立即處理或送醫院就診。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學初中部
4月29日 ;
⑥ 2019年南京江寧區小升初辦法出台 擇校可選南外或民辦校
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5月26日發布《江寧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江寧區內戶籍的學生,除可以就讀相應的公辦校外,如有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需求,務必於6月11日至12日到畢業學校領取民辦學校擇校志願表,在南師附中江寧分校、東山外國語學校、南京宇通實驗學校等規定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學校。
【公辦初中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在就讀小學進行升學報名。跨區借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攜帶《南京市借讀生回戶籍地登記通知單》、戶籍簿、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材料,於4月24至25日到江寧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回戶籍地入學登記。江寧區招生辦地址:東新北路16號(東山小學旁),聯系電話:52281771。
(一)施教區內小學畢業生入學
公辦初中入學堅持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應在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籍。(註:秋季入學的小學畢業生及其監護人須在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籍)。戶籍與實際居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屬下面三種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持相應的證明材料,也可正常在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1.兒童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有固定房產且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或因父母離異;或因路段凍結,另一方戶口無法遷入。
2.兒童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適齡兒童隨父母戶籍一出生就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處落戶的,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並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3.兒童戶籍單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且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
(二)購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學
購買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學參照《南京市小學學籍管理補充規定》(寧教初﹝2006〕9號)辦理。
1.監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和孩子及監護人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可在產權房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2.每套二手房的實際住戶和曾經住戶,只能同時有一個家庭的小學畢業生在施教區內學校就讀。
(三)拆遷戶家庭子女入學
1.拆遷戶家庭未自購新房或未安置到位,在原施教區初中報名。
2.已安置到位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屬施教區內初中報名。
3.已自購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孩子及監護人的戶口遷至監護人產權房處,在新購房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四)其他情況
1.因特殊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好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三者一致的和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報名的,由學校負責登記上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2.小學畢業生戶籍由於歷史原因購買的小城鎮戶籍,且無正式產權,由學校負責登記上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五)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非南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到我區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區指定學校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江寧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的有效營業執照等);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獨生子女證);
5.小學畢業生學籍材料。
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以上材料向暫住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提出申請,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後,隨遷到東山地區的可申請在上坊中學、天景山中學、竹山中學分校清水亭學校(中學部)、岔路學校(中學部)中的一所學校審核入學。隨遷到其它各街道的,持以上五證到各街道初中入學。如指定學校學額已滿,教育局在本區域義務教育學位可接收范圍內的學校給予統籌安排。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應根據學校具有的實際辦學條件確定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必須與學籍配額數一致,並報區教育局審查核准,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
2.民辦學校招生分為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電腦派位招生對象是具有在規定招生范圍內常住戶口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報名人數超過電腦派位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採取電腦派位等額錄取新生的招生辦法。報名人數未超過電腦派位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全額錄取,未完成的電腦派位計劃可轉入自主招生計劃。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於6月28日上午用全市統一的程序,由區招生辦組織實施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派位工作。
3.根據南京市招生政策規定:外市戶籍的學生不得參加電腦派位。本區內戶籍的學生如有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需求,務必於6月11日至12日到畢業學校領取民辦學校擇校志願表。學生領取志願表後,在南師附中江寧分校、東山外國語學校、南京宇通實驗學校等規定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學校。超過規定日期,不得進行補報名。志願表填報完畢,學生交還畢業學校,學校負責將學生的志願信息輸入電腦,並列印出一式兩份核對表,學生監護人核對無誤後須在核對表上簽字確認,一份交給學校,另一份本人留存。核對表交還學校後一律不得更改志願。
南京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
根據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規定,江寧區東山地區(含實驗小學、上元小學、東山小學、竹山小學、百家湖小學、翠屏山小學、清水亭學校小學部、天景山小學、科學園小學、岔路學校小學部、南師附中江寧分校小學部)為南京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范圍。招生對象是具有東山地區常住戶籍並具有走讀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今年南外初中招生計劃為320人。招生錄取仍採取"電腦派位+英語能力測試"的辦法,不得提前簽約和錄取學生。
入學要求
各學校要及時做好小升初交接錄取工作。要關注困難生、問題生和智障學生,入學時不得將其拒之門外,確保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初中。各街道小學畢業生中若有戶籍及家庭實際居住地不在畢業小學所在街道初中施教區范圍內的,且家長要求回戶籍、房產所在地的初中就讀,應由家長寫出申請,上報區招生辦,待區招生辦安排檔案交接時,憑相關材料統一調配,各校不得隨意放檔。所有學生報名時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並主動配合學校做好相關證件的核實工作。如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所報學校入學資格。情節嚴重者,將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⑦ 南京教育局投訴電話
南京教育局投訴電話025-83639901。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負責處理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二)辦公室(新聞宣傳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查、信訪、機要、文書檔案、保密、年鑒、新聞宣傳工作。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單位政府網站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組織研究有關教育的重大課題;組織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協調法治教育、宣傳和行政執法工作。
承辦教育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牽頭協調行政審批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研究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統籌城鄉教育發展,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與結構調整以及辦學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學校(含民辦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參與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審核(批)工作;牽頭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教育技術裝備計劃管理;指導學校教材建設、圖書館工作。
負責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負責全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構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五)初等教育處(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管理全市小學(含民辦小學)教育、學前(含民辦幼兒園)教育、特殊教育、少年宮校外教育工作;協助相關處室承擔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
牽頭制定小學、幼兒園和特教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制定全市小學、幼兒園、特教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指導小學、幼兒園和特教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
指導小學、幼兒園和特教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動和科技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小學、幼兒園招生政策;管理小學、幼兒園學籍;指導、協調幼兒園飲食衛生管理。
(六)中學教育處。綜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學(含民辦中學)教育工作;協助相關處室承擔普通中學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制定全市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計劃。
指導普通中學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指導普通中學生德育、勞動教育、科技教育以及工讀學校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普通中學招生政策;管理普通中學學籍。
(七)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德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
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有關工作。
(八)高等教育與師資培訓處。綜合管理市屬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教育工作;協助相關處室承擔制定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與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學科(專業)內涵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學校師資隊伍繼續教育工作。
牽頭制定師資培養、培訓的有關政策措施;規劃、指導、組織實施全市教師培訓和學歷進修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的有關辦法和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科技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
負責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衛生健康教育、科技教育;組織協調學生體育藝術競賽、交流和科技教育活動;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和科普基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體育、藝術人才培養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飲食、環境衛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十)人事處。研究制定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和管理教育系統各單位的機構編制、崗位設置、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單位)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
受市職稱管理部門委託,組織有關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優表彰和行政懲戒工作;負責市、區教育系統教職工招聘等管理工作。
(十一)財務處。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負責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和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檢查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財務工作,指導和協助管理學校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的規章和辦法。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市級教育教育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工作;統籌管理中央和省撥教育專款;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十二)審計處。制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制度和規定;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案件。
(十三)學校建設管理處。統籌規劃和指導各類學校建設和校園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屬高校和直屬學校(單位)基建、維修項目及資金安排計劃,承擔其基建工程的報批工作;參與審批全市城市建設中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
負責擬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指導各類學校後勤管理、節能減排和校辦產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校舍和校產管理。
(十四)學校安全管理處。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指導、協調學校做好學生人身傷害責任保險工作和校園重大意外傷害救助工作。
(十五)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與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交流;指導、管理教育系統海外學習和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專家、教師和境外來寧留學、進修考察人員的管理工作。
承擔局組織的因公出國(境)訪問、培訓、研修團組計劃及派出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外事工作。
(十六)組織處。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組織關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學校(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專家和拔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幹部管理工作。
(十七)宣傳與德育工作處(團工委)。負責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政治穩定、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雙擁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師德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規劃。
負責師德建設、學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和民族宗教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語言文字工作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參與制定語言文字社會管理的法規、規章;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學校、社會規范使用文字的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九)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
代表市政府對下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學校(幼兒園)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依法開展各類教育質量監測;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督促開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統一受理、轉辦和督辦反映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問題的信訪投訴。
(二十一)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⑧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19年特長生招生說明
為了切實做好我校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探索高層次體育、藝術、科技人才的培養新路,實現「培養以天下為已任,具有健全人格、獨立人格和創造人格的人」的育人目標,根據南京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收特長生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的原則,特製定本說明。
一、特長生招生類別和要求
1、體育特長生
(1)招生項目:田徑
(2)招生人數:6人
(3)招生對象:南京市應屆初三畢業生。
(4)招生要求:初中階段田徑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標准(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准);無正規比賽成績但具有較強運動能力且確有發展前途的學生。
2、藝術特長生
(1)招生項目:聲樂
(2)招生人數:10人
(3)招生對象:南京市應屆初三畢業生
(4)招生要求:具有良好的聲樂訓練基礎,形象好,具有專業水準,能擔當領唱之職,有聲樂類近3年的考級或獲獎證書;具備上述條件且在器樂或舞蹈方面具有專業水準(有考級或獲獎證書)的學生優先。
3、科技特長生
(1)招生項目:信息技術、科技創新
(2)招生人數:10人
(3)招生對象:南京市應屆初三畢業生
(4)招生要求:
◆信息技術:信息競賽獲得省一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科技創新:具有較強的學習和實驗操作能力,科技類方面有明顯特長與潛質。在小學、初中階段均參加過市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科技類競賽,並2次以上獲得過市一等獎以上的成績。歡迎對科技「痴迷」的同學前來報名。
二、特長生報名登記方法
1.應屆初三畢業生,凡是符合我校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在5月3日至5日,登錄「南京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njzb.net)進行特長生網上報名,填寫《招生報名表》。
2.根據市招辦要求,我校將於5月7日下載報名信息,請考生於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公樓一樓113室)領取加試通知書。領取時須攜帶的證件:
(1)考生身份證或戶口本;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招生學校審驗後交還學生或家長本人);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3.特長生加試時間:5月16日。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1.錄取政策將按上級教育招生主管機構制定的關於招收特長生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報名材料初選的基礎上,我校將組織選拔測試。通過我校選拔測試的學生,參加南京市中考,填報中考提前批次志願,參加中考提前批次錄取。
2.6月1-5日,南京市招生辦將在「南京招生信息網」公示審核後的專業加試合格名單,我校將同時在校內公示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四、工作要求
1.我校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意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
2.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等行為。違反招生規定的工作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3.我校將嚴格遵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收費規定。未經物價部門的批准,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
五、本招生辦法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處,則以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六、本招生辦法由 南京師范大學 附屬中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法
咨詢電話:025—83469041,83469049,83469064,83469018
學校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察哈爾路37號,郵編:210003
學校招生辦公室:南京師大附中辦公樓113室
學校網址:www.nsfz.net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南京師范大學 附屬中學
4月
附:南京師大附中集團學校或部門招生聯系方式
1.南京師大附中本部
咨詢電話:025—83469041,83469049,83469064,83469018。
學校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察哈爾路37號,郵編:210003
交通方式:公交32、16、34、31、100路至三牌樓站,72、143路至察哈爾路站,21、66、131、132、156、172路、游4至丁山賓館站
學校網址:www.nsfz.net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南京師大附中國際文憑班(IBDP)
咨詢電話:025-83469048
學校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察哈爾路37號,郵編:210003
交通方式:公交32、16、34、31、100路至三牌樓站,72、143路至察哈爾路站,21、66、67、131、132、156、172路、游4至丁山賓館站
登記網址:www.nsfz.net/ibzs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南京師大附中江寧分校
咨詢電話:025-52724716025-52724705025-52724745
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經濟開發區吉印大道1999號,郵編:211102
學校網址:www.nsfz.cn
4.南京師大附中樹人學校
招辦咨詢電話:025—8346917183469172
八中辦學點:025-85035926
學校地址:濱江校區:南京市鼓樓區渡江路18號郵編:210036
學校網址:www.nsfzsr.com
5.南京師大附中新城初級中學
聯系電話:025-864780218647802786478029
學校信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地址:南京市建鄴區黃山路123號郵政編碼:210019
網站地址:www.nsfzxc.cn
6.南京師大附中宿遷分校
聯系電話:0527—88018408
學校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新區成子湖路1號郵編:223800
公交路線:乘301路公交車直達學校門口;乘313、81路公交車至通和桂園下車,向西行約300米;乘202、303、91路公交車至月亮城下車,向西北行約1000米。
學校網址:www.nsfzsq.cn
7.南京師大附中仙林學校
聯系電話:025-68192575;025-68192582。
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范路28號;郵編:210023
學校網址:www.nsfzxlxx.com ;
⑨ 南京浦口區2019年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浦教發【2015】53號
各中小學,相關直屬單位:
為做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根據市教育局《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5]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更好地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組織領導
按市教育局《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成立浦口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組長:宋仁榮余榮國
副組長:滕遠升劉有金徐榮華張守兵
成員:王永虎趙莉莉馬敬胡偉林虹周必貴
三、基本原則
1.依法保障原則
區教育局將按照義務教育法和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承擔起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管理責任,落實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嚴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學辦學條件標准》核定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規模,在確保施教區學生入學的基礎上,執行規定班額,規范學籍管理。
2.公平規范原則
嚴禁學校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學校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作為依據進行招生;嚴禁學校提前簽約錄取學生;學生進校後嚴格執行平行分班,嚴禁分設任何名義的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任何公辦學校、民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同時,各校應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辦校的性質、辦學規模、招生計劃及施教區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促進發展原則
區教育局圍繞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通過規范招生行為、合理劃定施教區和集團化辦學以及校長、教師合理輪崗交流等途徑,促進全區教育資源均衡布局,努力滿足學生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逐步達到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的目標。
四、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
1.基本方案
區教育局在尊重歷史、維護穩定的前提下,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學位,使施教區生源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採取引進名校、成立教育集團、放大優質教育資源、控制熱點學校招生規模、開展熱點學校空餘學額電腦搖號派位等方式,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符合省、市相關文件要求。
2.特長生(初中)
經省教育廳批准,南京市第十七中學、河西中學可招收體藝類特長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招收特長生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專業水平測試和錄取。
3.政策照顧對象
在義務教育入學招生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浦口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等。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對符合規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
(二)民辦學校
南京實驗國際學校、蘇傑學校是區內民辦學校,民辦學校要按市教育局批准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全部實行學校自主招生。
南京實驗國際學校、蘇傑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審核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市教育局統一向社會發布。
五、入學條件
1.本區適齡兒童(學生)入學。學校須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學生)入學。在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對戶口、房產和實際常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學生),按照房產與施教區一致並實際常住、戶口與施教區一致並實際常住的次序錄取。剩餘適齡兒童(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到相對就近學校就讀。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以公辦學校接納為主,在區內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入學。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統一實施
區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統一招生入學步調,做好招生入學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規范、有序、平穩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各中小學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公布招生咨詢電話,負責做好本校招生入學工作。
2.加強督查,嚴肅紀律
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嚴格督查制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區教育局將組織招生工作督查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督查。各種違規招生、違規收費的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查處,並取消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評優、表彰、獎勵資格,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將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一:浦口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附件二:浦口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
5月26日
附件一
浦口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做好我區小學招生工作,根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報名要求
1.關於入學政策年齡
新生入學政策年齡應滿6周歲(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批准。殘疾兒童入學政策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
2.關於戶籍審核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其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的,可報名入學。
(1)屬下面情況之一並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也可正常報名入學:
①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兒童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拆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進行報名入學:
①拆遷家庭未購買新房的,在原施教區小學報名。
②已購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到新購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報名。
③所購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購房所在施教區學校安排就讀。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的規定:
①新生入學,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入學報名前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的實際住戶和曾經住戶,只能同時有一個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區內小學就讀。
3.關於特殊人群
(1)殘疾兒童入學。依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意見》,智障兒童少年可到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視障兒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視力)學校就讀,聽障兒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聾校就讀,上述兒童少年經教育評估診斷,具備隨班就讀能力的,也可以申請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施教區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入學。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市局《關於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原則上在暫住地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其中浦口實小施教區的到浦口鐵小、浦口實小分校就讀,江浦實小、新世紀小學施教區的到人民小學就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區指定學校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浦口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③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滿一年憑證、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的有效營業執照等);
④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⑤兒童防疫免疫證明材料。
二、公辦小學招生
1.面向施教區報名入學
所有公辦小學按施教區報名入學,保證本區適齡兒童全部入學。施教區內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5月30日至31日辦理子女報名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新開辦小學入學
今年新開辦1所小學。浦口區錦城實驗小學,施教區范圍:萬江共和小區。
三、民辦小學招生
民辦實驗國際學校、蘇傑學校小學招生計劃需報區教育局審核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具體入學辦法按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
四、熱點公辦學校搖號派位
今年我區將繼續實行在熱點公辦學校搖號派位,有意參加電腦搖號派位的浦口區戶籍小學適齡兒童可參加電腦搖號派位報名,報名時需填報電腦搖號志願,電腦搖號工作步驟按市局統一要求進行。
五、時間安排
5月26日前,區教育局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5月30日至31日,全區統一組織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
6月14日至15日,小學新生填報電腦派位志願。
6月28日上午,區內公辦相關學校實行空餘學額電腦搖號。
6月29日,開通電腦搖號結果查詢電話。
8月10日前,學校向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將新生名單張榜公布,完成小學入學工作。
六、本辦法由浦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581873155888062958882173
附件二
浦口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做好我區初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入學條件
1.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由其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借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借讀生回戶籍地登記通知單》、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一安排的報名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2.關於戶籍審定的說明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實際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學生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學。
(1)屬下列三種情況之一、並持有相應證明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學辦理:
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產權證)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並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拆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學:
①拆遷家庭未購買新房的,在原施教區初中就讀。
②已購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到新購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初中就讀。
③所購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購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安排就讀。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的規定:
①新生入學,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入學報名前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的實際住戶和曾經住戶,只能同時有一個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區內初中就讀。
3.有參加南京外國語學校、民辦初中電腦搖號需求的學生,於6月11日至12日到所在畢業小學領取電腦搖號志願表,跨區借讀生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填寫電腦搖號志願表。
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1.本區學生入學
在尊重歷史、維護穩定的前提下,維持施教區不變,保證本區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對應初中。區教育局發給本區小學畢業生《公辦初中學校義務教育預派位通知單》,並規定報到日期。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要接收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學生和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根據市局《關於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其中江浦街道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浦口二中就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區指定學校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浦口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滿一年憑證、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的有效營業執照等);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學籍證明材料。
3.新開辦初中
今年新開辦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學威尼斯水城分校,施教區范圍:威尼斯水城1-11、14、15街區。
4.特長生入學
(1)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南京市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計劃和范圍的通知」(寧教體[2015]13號),南京市第十七中學和河西中學分別具備招收體育、美術特長生資格。南京市第十七中學項目為女子拳擊6人、女子足球10人、男子足球10人;河西中學項目為美術150人,均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程序
①考生於5月6日至10日到招生學校報名;
考生報名資格由南京市第十七中學和河西中學負責審核,發放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②南京市第十七中學和河西中學的專業加試安排經區教育局同意後由兩所中學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③南京市第十七中學和河西中學完成加試後,並於5月23—24日期間登錄網站(網址:https://www.njzb.org)錄入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審核,5月29日前分別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6月1日後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電腦派位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三、民辦實驗國際學校招生
民辦實驗國際學校招生納入全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中,實行統一管理。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審核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市教育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南京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
按市局《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5]18號)文件執行。
五、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4月18至19日,跨區借讀生回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報名登記。
5月23日至24日,初中校上報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名單。
6月2日至5日,小學畢業生在各自小學參加小升初報名。
6月11日至12日,小學畢業生填報電腦搖號志願。
6月30日,各小學到區教育局領取初中學校義務教育預派位通知單。
7月4日,南京外國語學校英語能力測試。
7月15-17日各初中接受預派位學生入學登記。
8月10日前,各初中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完成入學工作。
六、本辦法由浦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588806295888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