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盟取暖補貼什麼時間發放多少
A. 2021年取暖費發放標准
各地發放職工取暖費標准都是不同,要以當地情況為准,以北京為例:
每年進入十一月份,具有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採用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居民,憑《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
北京市職工冬季取暖補貼調整政策:
1、 本市長城以內地區取暖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90元。
2、 延慶、懷柔、密雲、平谷四個縣的長城以外地區取暖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
3、屬於發放取暖補貼范圍的職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體宿舍的,由本單位從發給本人的補貼中,扣除30元作為職工集體宿舍的取暖費
法律依據
《關於冬季職工宿舍取暖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第二條 取暖期限和補貼標准
本市長城以內地區取暖期為四個月,即: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三月十五日。補貼標准為每個職工每年十六元。
延慶、懷柔、密雲、平谷四個縣的長城以外地區取暖期為四個半月,即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補貼標准為每個職工每年十八元。
B. 取暖補貼發放標准2021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第二條 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2021年山東省取暖費補貼及發放標准》:具體發放標准分別是:市級3200元,局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准發放:高級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准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類條件的,可本著就高原則發放。
C. 取暖補貼發放標准2022
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幣。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職職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對於取暖費制定的標准進行發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並且一次性繳費之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照兩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標准進行發放。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暖氣費怎麼算?
暖氣費是一種比較新的費用,現在小區的建設越來越好,業主住得越來越舒適,費用也越來越多,為房屋供暖,將收取一定的暖氣費用。不同地方的暖氣費徵收多少是不一樣的。一般地方徵收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一年一次徵收。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准。一般平均下來是每個月每平方米不超過兩元。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 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D. 採暖補貼領取時間
不同的地區其取暖補貼領取的時間是不同的。其中寧夏的取暖補貼10月就發放到位,補貼對象都是一些已經退休的人員。其他地方多數是在供暖這幾個月中發放,或則是在12月份一次性發放採暖補貼。不同的城市發放的方式和標准略有不同,而且取暖補貼不是每個月都有的。
根據《辦法》規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職工,其住宅經職工所在單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規定、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取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憑核對證明發給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辦法》還解釋說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是指來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時,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或舊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氣治理統一改造要求,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燃油等清潔能源的冬季採暖方式(使用煤爐的除外)。
E. 採暖補貼發放標准
1.2022年天津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從2008年起我市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發放人群:職工領取冬季取暖補貼需要工作滿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間工作滿一年時,可以自工作滿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計算發給。我市的採暖季一般是當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2.2022年山東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按照規定,山東省正省級人員將獲得3800元採暖補貼,副省級3200元,廳局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的發放標準是,高級職稱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
3.2022年北京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補貼不再按面積報銷而是按職級發放。其中,科員以下1850元,正、副科級2100元,副處級2350元,正處級2750元,副局級3150元,正局級3700元。
4.2022年寧夏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寧夏2021年的取暖補貼是分為兩個檔次的,分別是4394元和2951元,比2020的標准要提高不少,那2022年的標准也有可能比2021年的要高,所以在2022年,寧夏的取暖補貼很可能是高於4394元和2951元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部分地區來說,取暖補貼都是從11月份開始發放的,發放時間為11月、12月、以及次年的1月、2月等,共四個月的時間,比如天津、陝西和山西等地就是這樣發放的。
而在去年,山東和寧夏的取暖補貼是從10月份開始發放的,因此,如果當地有取暖補貼,退休人員就需要注意一下:看看當地的發放時間究竟是10月份開始,還是11月份開始。
總結來說,每年在寒冬來臨之前,多個地區都會給退休人員發放取暖補貼,發放時間多是在10月份或者11月份,發放標准則有高有低,不過,大部分地區的發放標准都是高於1000元的,有些地區甚至能達到3000元以上,這對於退休人員來說,無疑是一項雪中送炭的好政策。
F. 2021-2022取暖補貼是一次性發還是按月發
當下已經十月中旬,眼見著馬上就要入冬了,很多地方都發布了供暖時間,由於北方地區大多數人都是能收到取暖補貼的,所以大家紛紛好奇2021取暖補貼是一次性發還是按月發,下面我就和大家一起看看。
2021-2022取暖補貼是一次性發還是按月發
取暖補貼一次性發的按月發的都有,主要看你所在的地區,畢竟該補貼不是國家統一規定的。
我們國家的氣候條件實際上是南北差異很大的,在我國的南方地區它並沒有暖氣這樣一個說法,也就是所謂的取暖費。當然南方地區的省份和企業不可能給員工發放取暖費。基本上發放取暖費的地區都在我國的北方地區。而補貼發放的時間有的是年末一次結清,有的也是按月來看。
取暖補貼每個月都有嗎
取暖補貼不是每個月都有的,多是在供暖這幾個月中發放,而發放方法大多數地方。都是在12月份一次性發放採暖補貼。不是每月都隨工資發放的。那麼既然這個南方和北方地區是不統一的一個,所以這種情況基本上是不會寫入我國法律的,當然也不存在違法的一個情況。
取暖費補貼標準是多少
取暖費補貼標准並不是統一的。就相關通知我們可以知道國有企業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一般也有相應的取暖補貼,但是具體補貼標准自行確定。不過在實施退休人員管理社會化以後,不少地區在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冬季取暖補貼。新疆是採暖季每人每月120元,山東青島、威海和濟南是每人每年1700元,天津市只有520元,河南省是480元,河北省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三個檔次,陝西省是2360元,山西省是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寧夏自治區2019年最新標準是3996元,是全國最高的地區了。不過具體的標准全國各地沒有統一,南方省份和北京、東北等一些地區並沒有設置冬季取暖補貼。
G. 取暖補貼發放標准2022
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幣。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職職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對於取暖費制定的標准進行發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並且一次性繳費之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照兩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標准進行發放。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 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H. 2021年冬季取暖補貼是哪幾個月
冬季取暖補貼是哪幾個月可以說是大家當前閑聊時常會提到的話題,畢竟當下已經十月中旬,眼見著馬上就要入冬了,很多地方都發布了供暖時間,由於北方地區大多數人都是能收到取暖補貼的,下面我就和大家一起看看取暖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2021年冬季取暖補貼是哪幾個月
冬季取暖補貼是從供暖那天算的,一般是11月到次年3月,共四個月。
但由於各地供暖時間不一樣,所以具體的還是要看你所在的地區,以山西為例,就山西省陽泉市熱力公司取暖管理條例規定來看,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取工取暖費發放為5個月,是每年的11、12和第二年的1、2、3月份。每個職工取暖費為3800元整,取暖費為房屋使用面積每平方面4.2元,每年的9月為報停時間,10月為取暖開始交費時間。
取暖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取暖補貼什麼時候發放是大家時下最愛討論的話題之一,就以往數據來看一般都是十月份開始發,連續發三個月,每個地方不一樣,可能時間和金額也不一樣,我們這里是這樣的,也有一次性發放的,我們這里剛發了兩三年,有的說發完就不享受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這樣大家心裡一定不舒服,有的可能會不使用,看看過兩年啥情況。
取暖補貼是強制性的嗎
取暖補貼不是強制性。
取暖補貼是很多公司冬季都有的政策,但由於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的一項福利,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這些用人單位若因為「取暖補貼」與職工發生糾紛,如果職工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自己該項費用,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補貼,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用人單位和職工關於取暖補
I. 取暖補貼是哪幾個月
法律分析:冬季取暖補貼是從供暖那天算的,一般是11月到次年3月,共四個月。就以往數據來看一般都是十月份開始發,連續發三個月,每個地方不一樣,可能時間和金額也不一餘模。取暖補貼不是強制性。取暖補貼是很多公司冬季都有的政策,但由於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讓宏發放的一項福利,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這些用人單位若因為「取暖補貼」與職工發生糾紛,如果職工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自己該項費用,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補貼,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豎滑緩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J. 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2022取暖費什麼時候發
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2022取暖費11月份發。根據相關資料查詢,一般社會上取暖補貼10月份左右就發放完畢了,最晚也會在11月份發放完。取暖費不管是單位,還是用人單位,肯定有一個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