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長時間不到怎麼賠償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1-23 08:28:24
A. 快遞沒按時送到怎麼賠償
法律規定,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得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不得超過72小時;同城快遞延誤時限為3日,國內異地快遞為7日,國際快件為10日。當快件出現延誤時,消費者可以視為快件丟失,要求賠償,信件丟失按服務費2倍賠償,包裹原則上按照保價實價賠償,沒有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具體服務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
原來快遞公司對丟失快件的賠償主要依據《郵政法》47條和59條,一般賠償消費者資費的3-5倍。但快件不是郵件,並不應該適用《郵政法》,從一定意義上來講,適用的法律本身就出現了錯誤。而新規定實際上卻明確了賠償額度不受「資費三倍」的限制,而是適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關於損失賠償的規定。未保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沒有約定的但有保價的按照保價辦,沒有約定也沒有保價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民法典》規定:運輸人也就是快遞企業對運輸的快件有保管責任,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有損毀,快遞公司要與消費者按照約定給予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給予市價賠償,即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在這個過程中,快遞丟失物品的價值是多少,將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它們實際價值。
由此可見,關於快遞賠償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郵政法》和《民法典》中,目前大部分快遞公司都執行的三倍運費賠償,就是將貨物丟失後只賠償三倍的運費。其實這是明顯不合理的,因為很多時候貨物是比較貴重的,只賠償三倍運費可以說是杯水車薪。隨著快遞行業的飛速發展,我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應該會進一步完善。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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