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超速多少錢一個月
1. 超速扣幾分罰多少錢
在不同的道路是有規定行駛的速度的,車主必須要在規定的速度中行駛,不得有超速的行為。一旦超速的話就有可能會扣分、罰款,受到相關的處罰。那麼,超速扣幾分罰多少錢?我為你介紹超速的危害。超速扣幾分罰多少錢?
罰款標准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超速記分標准
1.記12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腔哪飢規定時速20%以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伍返速50%以上;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2.記6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3.記3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緩租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2. 超速一般罰款多少錢
法律主觀:
關於超速罰款多少這個問題,你可以參考以下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帶岩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汪行拿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困搭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 超速多少罰款
超速的罰款標准,具體如下:
1、超速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處以警告,不扣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可吊銷駕駛證並罰款2000元,記12分。
不按規定行駛的處罰標准如下: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罰標准扣3分,罰款50元;
2、駕駛機動車在城型毀斗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罰標准扣3分,罰款50元;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余孝,處罰標准不扣分,罰款50元。
駕駛證的扣分規定是:
1、飲酒駕車、駕駛不符合車型的機動車、校車載人超過核載20%等一次記12分;
2、暫扣駕駛證駕車、違反信號燈駕駛等一次記卜磨6分;
3、高速路駕駛低於最低時速、尚未定期安全檢查等一次記3分;
4、未按規行車、妨礙安全駕駛等一次記2分;
5、不按規使用燈光、會車、未攜帶駕駛證等一次記1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