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年假到底有多少天怎麼算
A. 年假是怎麼算的
年假的詳細計算方法如下:
年假的計算辦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迅宏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年假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其他說明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畝滲冊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此外,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喊正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B. 年休假國家規定天數怎麼計算
年休假天數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第三條、第四條計算。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嫌枯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年假純舉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芹褲洞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