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怎麼區分是多少級
發布時間: 2023-05-24 04:31:39
Ⅰ 監獄級別劃分
法律分析:監獄分級管理劃分為四個等級:寬管級、普管旁腔級、考察級、嚴管級。高度戒備: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累犯、慣犯,判刑兩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運睜衫有暴力、脫逃傾向等明顯人身危險性罪犯。中度戒備:刑期不滿15年的罪犯。低度戒備:人身危險性較低的罪犯。包括經分類調查認為適合在低度戒備監獄服刑的過失犯,刑期較短的偶犯、初犯。罪犯級別的晉升實行漸進制,從低向高逐級晉升。罪犯級別的下降,可以逐級或越級下降。罪犯受警告處罰的,由原早蠢級別下降一級。認錯態度惡劣的,可以降至嚴管級。受記過、禁閉處罰的,一律降至嚴管級。被列為危險分子,監獄「三分」領導小組認為應當降至考察級或嚴管級的。對罪犯定級,每三個月報批一次。有重大立功表現或有嚴重抗改違紀行為的,可以隨時報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二條 監獄設監獄長一人、副監獄長若幹人,並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工作機構和配備其他監獄管理人員。
監獄的管理人員是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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