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煎中葯剩多少水啊
1. 煎中葯如何掌握水量
煎中葯如何掌握水量2017
如今,更多的朋友會選擇西葯來治病,所以對煎制中葯的方法並不了解,有朋友在煎中葯的時候一直加水,很怕燒干,但是中醫提醒,這樣的煎中葯方法是錯誤的。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煎中葯如何掌握水量的知識,歡迎閱讀。
煎中葯一直加水不利於葯物分解
煎葯時不宜頻頻加水,這不利於葯物的分解。若葯物吸水膨脹,水被吸盡,可酌情加點開水。煎熬需水量較大的'草葯,最好事先有準備地多加一些水。
煎中葯如何掌握水量
有很多人從醫院葯房或葯店買回中葯後,不知該加多少水煎葯,水量不是多就是少。加水太多,則延長了葯物煎熬時間,使一些不宜久煎的葯物失去固有的療效,況且葯液太多,病人不能全都喝下;而水太少則葯物有效成分不易煎出,而且容易煎干。那麼,到底應該如何掌握水量呢?
一般來說,其水量應以葯液沸騰時高出葯面一橫指為宜,用水的多少應根據葯物種類來確定。葯師認為,屬於調理、滋補一類的葯物頭煎需加水700-1000毫升,二煎400-500毫升;解表類中葯頭煎需加水400-600毫升,二煎250-300毫升;一般葯物頭煎需加水500-700毫升,二煎300-350毫升。
此外,還應當根據醫師處方中的用葯量來確定。有時醫生根據病情開出的處方葯味多劑量大,一劑葯多達20味以上;再如夏枯草、金錢草、魚腥草、竹茹、通草、燈心草等應特別考慮它們吸水性強的特點,這類葯常可選下列加水法:
1、將一劑葯中劑量大的草葯另行煎熬,棄渣取湯,然後用其葯汁煎熬其他葯物。
2、將需水量大與需水量小的葯物分煎,各濾其汁,再混合煎熬濃縮。
3、將全部中葯合在一起煎,煎上2-3次,每次煎取約300毫升葯汁將雜質濾掉後混合在一起續煎,濃縮至300毫升左右服用。前2種方法適宜於一個處方中只有少數幾味大劑量葯物的情況,後一種方法則適用於普遍都是大劑量葯物的方劑。
;2. 煎中葯時剩下多少水才叫好
三碗水
3. 中葯煎葯機的放水量是怎麼定的
首先,根據六劑中葯的量得多少(葯量多時最易用煎葯機好,量少時用煎葯機效果差)
其次,加水量為中葯劑量的八到十倍(如六劑中葯劑量為100克者加水為800-1000毫升)
最後,煎完葯後一包葯的量為150-200毫升
4. 熬中葯都有哪些講究熬中葯的時候應該填多少水
熬中葯都有哪些講究?熬中葯的時候應該填多少水?千萬不要用熱水煎中葯。同樣,煎葯前也要浸泡一段時間,讓水能滲透到葯的內部組織中,以便於煎葯的有效成分,但千萬不能用熱水,只能用冷水。具體如何加水,跟隨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煎葯時要怎麼加水重量與水法:根據葯物的總重量,確定加水量。配葯後,取中葯(葯)1片,稱量。然後,按照加1克中葯加10毫升水的原則,將總水量的65%加到次煎煮中,剩下的35%留作次煎煮。例如補益人參陽榮湯,葯的總重量為150克,水應1500毫升,次煎煮時應加65%,即975毫升,次煎煮時應加35%,即525毫升。特別適用於品種多、用量大的中成葯處方。雖然這種方法比上述兩種方法更麻煩,但更准確。
5. 熬中葯需要多少水
煎煮前葯物的浸泡和加水量
煎煮前應將葯物預先浸泡濕潤。因為植物性中葯大多數是干品,有一定的體積、厚度。在煎煮前必須用冷水在室溫下浸泡,其目的為使中葯濕潤變軟,細胞膨脹,使有效成分首先溶解在葯材組織中,產生滲透壓,有效成分便滲透擴散到葯材組織細胞外部的水中。同時可在加熱煎煮時避免葯材組織所含的蛋白質凝固,澱粉糊化使有效成分不易滲出。白頭翁湯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抑菌實驗證明,在浸泡20~30分鍾後第一次煎液的抑菌直徑為17毫米,第二次煎液為15毫米,而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抑菌直徑為15毫米,第二次煎液為14毫米,即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只能達到浸泡後的第二次煎效力。所以在煎煮前應將葯材進行冷水浸泡。
浸泡時間要根據葯材性質而定,一般對葯、葉、莖等類葯材為主的復方葯劑可浸泡20~30分鍾,以根、根莖、種子、果實等類為主的葯材,可浸泡60分鍾。但浸泡時間不宜過久,以免引起葯物酶解和霉敗。
煎葯的加水量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加水量的多少,直接影響湯劑的質量。葯多水少,會造成「煮不透,煎不盡」。有效成分浸出不完全,稍一蒸發葯汁即乾涸,葯物有效成分可因局部高熱而被破壞;葯少水多,雖能增加有效成分的溶出量,但湯葯液量過大,不宜病人服用。
中葯材質地不同,其吸水量有顯著差別,一般為葯物重量的5~10倍,個別的如胖大海可達20倍,因此,煎葯用水量,要根據葯物的用量及質地而定。重量相同的葯物,質地輕松其容積必大,吸水量多。質地堅實,其容積必小,吸水量亦少。煎煮花、葉、全草及其質地輕松的葯物,其用水量大於一般用水量。煎煮礦物、貝殼及其它質地堅實的葯物,其用水量應小於一般用水量。
傳統經驗,將飲片置煎鍋內,加水至超過葯物表面3~5厘米為度,第二次煎可超過葯渣表面1~2厘米。這是一種行之方便,亦易掌握的加水方法。
按每克中葯加水約10毫升計算,然後將計算的總水量的70%加到第一煎中,餘下的30%留作第二煎用。
根據煎葯時間長短,水分蒸發量之多寡,中葯吸水性能之大小,以及所需葯液收得量等,來具體掌握用水量。
所以,應根據煎葯時間長短,水分蒸發之多少,葯料吸水性能的大小及葯液得量等幾個因素來確定加水量。
有人研究煎煮中葯加水量的計算公式:
Q=W×K+R+T×V
式中 Q—加水量
W—原葯量
K—吸水量
T—煎煮時間
V—單位時間水分蒸發量
R—葯液得量
利用上述公式計算加水量,是比較麻煩的工作。首先要做大量的試驗,以便求出每種葯材的吸水量,才能列表備用;其次在煎葯火力保持不變的條件下測V值才有意義。實驗證明,一般掌握每分鍾平均蒸發量為15~20毫升比較適用。但必須在一定的容器中及一定溫度下操作,條件變了,計算出的Q值就無意義。所以, 上述計算公式僅適用於有大量煎葯業務的單位。
煎液量應根據每付總葯量來確定。一般是煎液得量愈多則煎出率愈高。但葯液得量受服用量所限,因此需要確定一個合理界限。有人從實驗數據確定,當煎液量為1:4時,兩次煎液可以得到70%~80%的煎出率,如將此液量再濃縮成1:2時,即可便於病人服用。
有一研究單位進行了87次爐火煎葯,以實際用水量記錄,按統計學的方法,求葯重與耗水量的相關系數,得出以下用水量的計算標准:
第一煎=100毫升×葯重(兩)+150毫升+服用量
第二煎=服用量+200毫升
本計算式適合老秤1~8兩葯物,直火加熱煎葯應用。加熱時間以半小時左右為准,遇葯物吸水率過大或煎煮時火力過大過小時,可按具體情況酌情增減加水量。
臨床醫師所要求的服用量一般以150~300毫升之間,小兒酌減。(中葯浸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