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管理費用是多少
⑴ 垃圾收費標准
一、垃圾收費標准
1、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3、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
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二、垃圾站歸哪個部門管理
市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負責其行政執法工作;
2.編制全市市政管理和房地產管理的發展計劃和行業中長期規劃,提出各時期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務,並組織實施。
3.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道路橋梁、風景名勝、公園廣場、照明燃氣、給水排水、污水垃圾處理、市容市貌、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職責。
4.負責房地產行政和行業管理。
5.負責編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維修改造和相關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建設。
6.負責城市規劃區的城市綠化行政和行業管理和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
7.負責組織、協調、籌建梧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提高梧州市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
8.負責本系統財務收支、統計、資金預決算編制、城市維護費的審核、指導、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9.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2021年垃圾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各地並不相同,如果只是普通農村居民,每月只需負擔1-3元/戶的垃圾處理費,具體以當地收費標准為准。
互助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根據2021年1月19日印發的《互助縣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實施方案》(互政〔2021〕5號),互助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為:
(1)農村居民(含暫住人口):2元/戶/月。
(2)機關企事業單位:2元/人/月。
(3)餐飲門店、洗車場點、休閑娛樂場所:0.4元/_/月。
(4)商業經營、住宿業、診所、村醫務室:0.2元/_/月。
(5)攤點(無門店):各類經營攤點0.6元/_/天,臨時經營點1.5元/_/天。
二、蘭坪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根據2021年2月20日印發的《蘭坪縣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實施方案(試行)》(蘭改發〔2021〕23號),蘭坪縣2021年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標准為:
(1)農村村民:2-3元/戶/月。
(2)各村委會駐地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5-10元/戶/月。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費標准,在制定垃圾處理費標准時予以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垃圾處理費。對不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的,各地要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全部用於支付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於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足,已經投資在建的垃圾處理設施,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可用於補充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費用,但在建項目3年內必須建成,並實施垃圾處理。
⑶ 垃圾處理費標準是多少
垃圾處理費收費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進行確認。例如:浙江省規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進行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法律依據】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十條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編制生活垃圾處理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應急機制。發生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無法正常收集、運輸或者處理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門報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組織處置。
⑷ 商鋪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商鋪垃圾費的收取標准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而且這個收費標准一般會直接由物價局來進行確定,每一個地方的收費標准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每一個商鋪不能私自製定商鋪垃圾收費的標准,私自定製那也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有的城市制定的商戶垃圾費的收取標准就是每個月10元,規定面積在10平米以內,那就按照這個標准來收據,但如果超過10平米,那每平米就會按照每個月1.5元來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國家採取財政、稅收、價格、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環境保護技術裝備、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服務等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
收費標准一般會直接由物價局來進行確定,每一個地方的收費標准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每一個商鋪不能私自製定商鋪垃圾收費的標准,私自定製那也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有的城市制定的商戶垃圾費的收取標准就是每個月10元,規定面積在10平米以內,那就按照這個標准來收據,但如果超過10平米,那每平米就會按照每個月1.5元來收取。
商鋪垃圾費不能用合法與否來說明問題,如果有授權收取垃圾管理費就合法,否則就越權了。產生垃圾,需要環衛處理,費用由清運單位收取,城管無權收取垃圾管理費,但是清運單位可以委託城管收取垃圾費。不交的話可能會加收滯納金。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十八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給予鼓勵,並負責為舉報者保密。
第四十一條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⑸ 生活垃圾清運費的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二、垃圾處理費的種類有哪些
垃圾處理費主要包含兩種費用,分別是垃圾代運費和門前代掃費。
1.垃圾代運費是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垃圾及居民裝修住宅產生的垃圾,但自己無力運除,委託環衛作業單位代運所發生的費用。門前代掃費是沿街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負責門前的清掃保潔責任,在自己無力清掃保潔,委託環衛作業單位代為清掃所發生的費用。
2.也就是說垃圾代運費和門前代掃費不是強制性的,如果業主可以自己清理的話,是可以不用交這筆錢的。但是這筆收費確實是存在的。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已經開始收取了。
3.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已經開始全面徵收。當年,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和《關於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
4.但是各地的收費標准也都不一樣。具體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規定對城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
⑹ 北京垃圾費收費標准2022
北京垃圾費收費標准2022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由於城市具體辦法並不相同,以下繳費標准僅供參考: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應創造條件,結合環衛體制改革,盡快向經營服務性收費轉變。制定、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要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的垃圾費用?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2.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3.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5..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6.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⑺ 居民垃圾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的具體收費標准如下:城居民10元每戶每月,流動人口2.5元每人每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噸;商鋪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飲業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每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每噸;其他收費標准。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垃圾處理市場利用垃圾生產木炭、焦油和煤氣基本上是先分類、再進行回收、然後處理。處理方法為最常用的是填埋,但是效果很慢、佔地還廣、容易對地下水產生二次污染。還有就是焚燒,但對空氣污染大、投資也大。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
關於垃圾處理費收取的問題
1、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於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因此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價款以及內容進行約定。
2、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寬頻以及單位應當了向用戶端收取有關費用。
3、只要物業條例當中也已包含了用垃圾處理費,所以初期便不得以此此名義重新收取得用了能,應該包含當從物業費底下。
4、垃圾清運費指的是小區外那人裝修,而所產生的垃圾需要系由物業來進行清運,但是收取很高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⑻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生活垃圾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准,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准,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准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⑼ 生活垃圾處理費一年多少錢
不同的地方標准不一樣,有的地方是按月收取的10元每月,便宜的也有5元每月的,貴一點的20元每月。每年100元的屬於中等的。
相關說明
生活垃圾處理費也就是居民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所應支付的費用。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繳納要求。
由於生活垃圾產生量計量困難、徵收成本較高,目前很少採用按生活垃圾產生量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大多採用定額制,即以戶或人數為計量依據徵收固定額度的垃圾處理費。
目前各地區對居民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方式主要是兩種:一種是將垃圾處理費附征於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收費,按照居民消耗的水、電或燃氣數量作為計算依據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另一種是通過居民自治組織或者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向公眾收取垃圾處理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生活垃圾處理費
⑽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2022
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費標准,在制定垃圾處理費標准時予以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垃圾處理費。對不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的,各地要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全部用於支付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於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足,已經投資在建的垃圾處理設施,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可用於補充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費用,但在建項目3年內必須建成,並實施垃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