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費用多少錢
A. 民事糾紛起訴費用多少錢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只要提起,那麼就需要支付一筆訴訟費用,但對於此費用大概是多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的規定,會根據不同的案件來進行收取,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咨詢一下,如果不服一審的判決,而走二審的話,那麼還需要支付一筆訴訟的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B. 七百的電動車騎兩年走民事法律責任應該賠多少錢啊
七百的電動車騎兩年走民事法律責任應該賠多少錢啊
回答如下: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七百的電動車騎兩年走民事法律責任應該賠300錢,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C. 打民事訴訟官司要花多少錢
一、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
1、打一場民事訴訟的費用按計件收費的每件按照3000-10000元標准來收取。按標的收費的標準是10至1000萬之間收費的比例為2%至10%之間。一般在法院受理立案後,先由申請人先行墊付,案子審理完畢後由敗訴方承擔。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D. 民事案件訴訟費用標准
民事案件分為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民事糾紛起訴費用的收費范圍:
1、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當事人依法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所需的費用。
2、財產案件、行政案件的當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應當交納下列費用。
(1)勘驗、鑒定、公告、翻譯(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費;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3、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1)非財產案件當事人應當負擔勘驗、鑒定、公告、翻譯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2)財產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有關證據確有困難,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異地調查取證和異地調解本案時按國家規定標准所支出的差旅費用。人民法院異地調查、取證時所支出的差旅費用,由人民法院決定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負擔;人民法院異地調解案件時所支出的差旅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E. 民事責任賠償金額是多少
律師解答:
一般來說,在民事賠償中,承擔主要責任的侵權人承擔的比例是70%,次要責任的侵權人承擔的比例是30%。具體的實際金額還要根據被侵權人的因此造成人身損失以及財產損失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F. 一般民事賠償標准賠多少錢
法律分析:
1、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第1條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但是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則沒有精神損失費。
至於賠償的具體數額,需要根據本人的實際損失、證據、造成的後果(傷殘還是死亡)、年齡、戶口、被撫養人情況、本人及護理人收入情況、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衍生問題:
民事賠償的范圍?
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因遭受人身損害而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因誤工造成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2、導致傷殘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除上述一項賠償范圍外還應賠償的項目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護理費。
G. 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
一、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
1、民事糾紛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幾千元左右,不同的訴訟總金額對應著不同的訴訟費用,具體的費用收費標准如下:
(1)整個訴訟費的最低起點是1萬元,為分界線,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只需要向法院繳納50元的訴訟費用就可以了,不管是1000元還是9000元,都需要繳納50元的費用;
(2)在1萬元以下是確定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就是按照百分比來進行繳納的。例如,如果整個的訴訟請求的金額是在1萬元或者是10萬元之間,需要按照2.5%來進行繳納。例如,如果整個訴訟的請求金額是兩萬元的話,那麼兩萬元的2.5%就是500元,需要向法院繳納500元的訴訟費用;
(3)需要注意的是,整個訴訟費是按照分段計算的方式,最後得出一個總額度的。也就是說1萬到10萬元,2.5%的部分只需要計算超出1萬元的部分即可,不夠1萬元的部分依然按照50元繳納;
(4)那麼如果超出了10萬元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這一部分的訴訟費用按照2%繳納在20萬元以上而不到5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5%的比例進行繳納,在5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的數額來進行繳納。我們可以發現,超出的數額越大,所繳納的比例越是小,由於是累積進行的,所以這樣是符合當事人利益的;
(5)如果在100萬元以上的部分,而不到200萬元,是按照0.9%的比例進行繳納;200萬元以上不到5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8%繳納;50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7%進行繳納;在1000萬元以上而不到2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6%進行繳納;在超出2000萬元的部分,無論是多少,都按照0.5%的比例進行繳納。沒有再往上比例范圍了。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H. 民事賠償的標準是多少
一般民事賠償標准在幾千元左右,具體情況下民事賠償標准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憑據支付。(十二)財產直接損失:依情況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I. 民事訴訟費用是多少錢
你好,關於 民事訴訟費用 是多少錢來說, 《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節選)第二章 訴訟費用 交納范圍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 證人 、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 一審 案件受理費; (二)第 二審 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 法規 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 管轄權異議 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九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 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 證據 ,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 強制執行 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 申請破產 ;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第十二條 訴訟 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第三章 訴訟費用交納標准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21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21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離婚 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 賠償金 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 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 勞動爭議 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商標 、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 破產財產 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七條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八條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 合並審理 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九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J. 民事訴訟要交多少錢有什麼標准
一、案件受理費繳納標准 (一)財產案件根據 訴訟 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離婚 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 賠償金 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 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 勞動爭議 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商標 、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 管轄權異議 ,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二、申請費繳納標准: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 強制執行 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 破產財產 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民事訴訟要交多少錢 需要根據案件的性質來定,如果是涉及到財產的案件,會根據涉及到的財產金額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訴訟費用 ,除了 訴訟費 之後,在法庭對案件進行審判之後,如果當事人要求 法院強制執行 ,會被要求支付一定的申請費用,它也是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而收取不同大小的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