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全兩萬需要多少費用
❶ 保全車輛需要交多少錢
根據民訴法和民法典,訴前保全的話:
1、保證金:是對方車輛殘值的80~100%之間,一般是100%,可以用財產做擔保。
2、保全費:車輛殘值不足1000的部分30塊+1000到10萬部分的1%+10萬以上部分的1%,5000封頂。
3、雖然民訴法對保全後提起訴訟的期限是30天,但最高法要求15天內申請人不提起訴訟的解除保全。
4、如果訴訟主張的金額小於保全金額,會被主張賠償損失,這個損失是直接從保證金里主張。
5、同樣,在對方有足額有效保險的情況下,申請訴前保全同樣屬於標的物錯誤,是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❷ 車輛事故保全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民事案件從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決需要經過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又需要一段時間。在這一過程中,如果債務人隱匿、轉移或者揮霍爭議中的財產或者以後用於執行的財產而得不到制止,不僅會激化當事人雙方的矛盾,而且可能會使生效的判決不能得到執行。有些爭執標的物,如水果、水產品等,容易腐爛變質,必須及時處理,保存價款,以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財產保全當事人申請採取保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涉外仲裁機構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提交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第二款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