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獻血多少可以家屬免費用血
⑴ 無償獻血幾次,直系親屬才可以免費用血
各個省市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例如無償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計免費用血按獻血者獻血量等量提供。
《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待遇的直系親屬,因病需要用血時,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免費用血。《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也就意味著公民獻血是無償的,公民臨床用血時需要支付血液採集、檢驗、儲存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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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國家對獻血中用於採集血液的有關材料都有嚴格的質量標准,其中接觸人體或血液的針頭、血袋等是不可以重復使用的,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後銷毀。
獻血健康檢查時有少數人血液檢驗不合格,而到醫院檢查,發現檢驗是正常的。正確的解釋是為了血液安全,血站與醫院的檢測標准不一致,出現不合格,不一定就是身體有病。《獻血法》規定,各級紅十字會在無償獻血工作中的職責是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⑵ 義務獻血多少cc之後,其直系親屬可以免費用血
在人的一生當中,難免會碰到自己生病或者家屬生病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需要輸血來維護自身安全。根據我國《獻血法》的有關規定,在無償獻血者的有關親屬需要臨床用血的時候,可以享受用血費用的減免,並且在獻血量達到一定cc的時候,獻血者包括獻血者的有關家屬是可以免費用血的。不過具體獻血量是多少,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相同。《獻血法》規定,個人獻血量達到了1000cc的話,是可以終身免費用血的,直系親屬也可以享受3倍獻血量的免費用血。
⑶ 獻血之後家屬用血政策
1.本人獻血後用血,三年內可免費享用獻血量三倍臨床用血;三年後可免費享用獻血量等量臨床用血。
2.獻血量累計達800毫升時,本人可享用無限量用血。
3.獻血者直系親屬需要用血時,可免費享用等量的臨床用血。
4.捐獻機采血小板一個單位相當於獻血800毫升,本人也可享受無限量用血。
一、無償獻血後親屬用血有這些優待
1、獻血者獻血累計不足1000ml,獻血者本人獻血後三個月內及五年後用血的,按照本人獻血量等量享受用血報銷返還政策;三個月後至五年內獻血的,可按本人獻血量三倍享受用血報銷返還政策。
2、獻血者累計獻血不足1000ml,獻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五年內可以按照獻血者獻血量等量享受用血報銷返還政策;超過五年的,不能享受。
3、獻血者累計獻血達到1000ml或以上,本人終身不限量享受用血費用報銷返還政策。
4、獻血者獻血累計達到1000ml或以上,獻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終身按獻血者獻血量等量享受用血費用報銷返還政策,用血後從獻血者本人獻血總量中核減;親屬用血後獻血量不足1000ml者,本人不再享受終身不限量用血的報銷返還政策。
二、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臨床需要用血時,憑無償獻血證書和身份證明享有下列優惠:
1、獻血之日起三年內可無償享用獻血量三倍的醫療用血;
2、獻血三年後無償享用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
3、累計獻血量超過800毫升的,終身無償享用無限量醫療用血。
三、獻血流程是:
1.填表登記:請填寫獻血登記表,出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並交工作人員進行信息錄入。
2.征詢體檢:征詢、量血壓、測體重等。
3.初篩:測血色素、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以及ALT等項目。
4.獻血:放鬆心情獻血,每次獻血量有200ml、300ml或400ml。
5.休息:獻血後稍作休息,多喝水,半小時後將綳帶取下,回家後早點休息,不劇烈運動。
6.發證:領取獻血證及紀念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一條 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血站、醫療機構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采血漿站或者血液製品生產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