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婚姻糾紛律師費用多少崇州
『壹』 離婚請律師需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離婚請律師的費用:(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1、一般案件基本標准:案件類別:(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費標准3000元2、不同案件不同標准:(1)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標準的50%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2)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標准3倍以內確定;(3)疑難復雜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4)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的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合並執行,但實際標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10倍。3、簡單、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判定標准由省或省轄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4、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可在上述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二)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除按不涉及財產關系確定收費基本標准執行,還應按不高於下列比例另行收費(累進制)爭議財產標的1萬元(含)以下:1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50萬元(含)50萬元—100萬元(含)10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收費比例免收4%3%2.5%2%1.5%0.7%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系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按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三)其他收費規定1、擔任刑事案件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執行。2、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准減半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