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領證發證要多少時間
Ⅰ 2021年去民政局離婚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您好,如果您與對方是協議離婚,可參考以下步驟所需的時間: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並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七)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時間在30-60天不等。
【法條】《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內容為解答部分)。
Ⅱ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協議離婚的,最快30天可拿到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即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則需要等待法院判決,確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法院支持離婚,並下發離婚判決書,這判決書就相當於離婚證了,因為訴訟離婚的是沒有離婚證的。訴訟時間一般在3個月到6個月之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則必須先冷靜的等待第一個30日屆滿,而後在第二個30日內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著從申請離婚開始,若想協議離婚,最短31天可離婚,最長60天可離婚。
想要拿到離婚證還得要符合一些條件才行的,比如夫妻雙方是自願離婚的,一定是要自願的才行,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脅迫,那也是拿不到離婚證的,其次女方不是在孕期內,這也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也是為了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不允許男方在這個時間段提出離婚。還有對子女的撫養權達成一致,父母離婚,孩子總是傷得最深的,對孩子的人格發展、身心健康都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如果孩子還未成年,沒有獨立社會的能力,那麼夫妻雙方一定要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否則這離婚申請也是會駁回的。
還有就是夫妻雙方還存有財產分割不清,存在糾紛的。近幾年為了應對我國逐年攀升的離婚率,國家也是順勢推出了離婚冷靜期這一三十天的期限,畢竟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可能因為一點很小的矛盾便賭氣離婚,這三十天的冷靜期能讓夫妻雙方彼此反省自身在這段婚姻中有哪些做得不好的地方,或許,彼此之間的矛盾並沒有走到分道揚鑣的那一步呢。
Ⅲ 辦好離婚手續後,需要等多久時間才能拿到離婚證
如果雙方是在冷靜期後,第二次辦理離婚登記,並且離婚手續也已經辦完畢了,那麼應該當天就能拿到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四條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並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後簽名。
(二)查驗本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三)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塗改無效。XXXX婚姻登記處XX年XX月XX日」的長方形印章。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當事人因離婚協議書遺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復印其離婚協議書的,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離婚登記完成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第五十七條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分別參照本規范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填寫。
第五十八條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後,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列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
第五十九條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二)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簽名並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三)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後的結婚證復印存檔,原件退還當事人。
(四)將離婚證頒發給離婚當事人。
Ⅳ 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30日期限屆滿後的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在民政局提出離婚申請後最快也要30日才能拿到離婚證。如果您對協議離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考慮訴訟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做出合法的判決。
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1、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從提交申請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到領取離婚證至少需要32天;
(2)如果是起訴離婚的,從立案開始到案結一般需要3-6個月。
離婚訴訟所需材料有哪些
離婚訴訟所需材料有如下:
1、訴狀;
2、身份證;
3、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文件;
4、戶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證明(有子女的);
6、證據(原告根據訴訟請求提交,被告根據答辯目的提交)。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Ⅳ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協議離婚已經不能當天按到離婚證。因為自2021年實施《民法典》後,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通過協議離婚的需要先進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後,再在三十日內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就是說自雙方協商要離婚事宜並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之後起算,最快可以在第三十一天,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此後也就沒有任何途徑是可以當天領取到離婚證的。
雙方如果可以協議離婚的,雙方就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數額以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後,然後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通常是簽字加按手印,並在民政局備案,自雙方取得離婚證,離婚協議方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Ⅵ 辦理離婚證需要多少天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需要時間:7天-30天左右。
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如果雙方協商完畢,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專業的婚姻律師接受委託後,從來不會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是促成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直接起訴有很多弊端,不僅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財力,訴訟本身的風險也是重要的因素,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法院很難直接做出離婚判決,往往會給雙方一次緩和的機會。因此,律師在接到離婚案件之後,首先會根據不同的個案進行分析,制定案件處理步驟和方法,分析完成後與對方進行聯系,在近3年內,律師與對方要求見面極少被直接回絕,大部分案件在訴訟之前(如果無法協議離婚)均能與對方當事人見面並有效溝通。一般律師出面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議離婚的時間是半個月至一個月,律師出面協商本身就意味著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必然要走上法庭,所以很多當事人對律師是認真對待的,能夠比較誠懇地協商問題。當然,如果雙方差距過大無法協議離婚,訴訟是最終的解決手段。
有一種協議離婚需要法院判決方能解決,比如在涉外離婚中,雙方已經就離婚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一致意見,但是一方在國外無法回國親自辦理離婚手續,由於婚姻登記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均到場親自辦理,在一方無法回國的情況下,國外一方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對方到法院應訴後同意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處理起來一般非常快。所需時間為:辦理外交認證:5天;辦理郵寄手續:7天;法院判決:15天。合計:30天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Ⅶ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你好,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在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後,夫妻雙方再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處領取離婚證即可,一般需要30天左右。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離婚時間長短根據個案而定。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應該在起訴3個月內判決,普通程序最遲6個月,如涉及二審,二審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另外,離婚案件如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六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案件,訴訟離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如果涉及審計、評估不計入審限則時間更長。
《民事訴訟法》第124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176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