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英國曾簽訂多少不平等條約
A. 中國和英國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廣州和約 余保純 六百七十萬兩 27-5-1841; 南京條約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萬兩 29-8-1842; 南京條約補充條款 耆英 22-7-1843; 虎門條約 耆英 8-10-1843; 望廈條約 耆英 3-7-1844;
B. 中國近代史一共與外國簽訂了多少個不平等條約
一、條約數量【一千一百四十一項】
從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條約》起,至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止的一百零七年間,舊中國共與世界五十五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簽訂了一千一百七十五項條約、協定、章程、換文等。由於當時舊中國獨立自主權的喪失,國力衰弱,加上當時統治者的妥協投降,這些條約就其多數和主要部分來說,均屬損害中國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不平等條約。除去十月革命後蘇聯等國簽訂的三十四項條約需予具體分析外,各帝國主義列強及其附庸強加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共有一千一百四十一項。其中:英國二百三十六項;日本二百一十七項;美國一百四十四項;俄國一百零四項;法國一百零三項;德國五十八項;這些佔了條約總數的四分之三以上。這幾個國家,正是近代歷史上侵略中國的主要帝國主義國家。
就中國近代史各個發展階段來說,則自1840年鴉片戰爭至1901年《辛丑條約》止,簽訂了各種條約三百零六項,其中:英國七十二項;俄國五十九項。《辛丑條約》後至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期間,簽訂了四百二十二項,其中:日本一百二十七項;英國九十一項;俄國四十五項。五四運動後,簽訂了四百一十四項(蘇聯等國除外),其中:美國一百零三項;英國七十三項;日本六十四項。這些數字,大體上反映了在中國近代史上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總趨勢和各帝國主義列強在華勢力的演變、消長情況。
二、條約的共同影響
共同阻礙了中國人民的獨立和解放。使中國一步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同時,中華民族同資本——帝國主義的矛盾、人民大眾同封建主義的矛盾,也就成為中國近代社會的主要矛盾。
C. 中國一共簽訂了多少條不平等條約分別是什麼
1.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三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4月27日,中國與英國,簽約地點:北京)
5.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廣州灣租界條約(或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8.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9.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聖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光緒十三年)12月1日,與葡萄牙,北京)
17.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二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8.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19.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20.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條約
a)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北京)
b)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5日,北京)
c)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條約
a)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27日,天津)
b)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26日,天津)
c)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18日,天津)
d)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13日,天津)
23.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5月28日,璦琿)
24.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四年)7月5日,上海)
25.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26.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27.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村)
28.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29.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30.日美親善條約(神奈川條約),1854年,日本,美國
31.日美修好通商條約,1858年,日本,美國
32.日俄和親通好條約(下田條約),1855年,日本,俄國
34.江華條約(日朝友好條約),1876年,朝鮮王朝,日本
35.濟物浦條約,1882年,朝鮮王朝,日本
36.日韓議定書,1904年,大韓帝國,日本
37.日韓新協約,1904年,大韓帝國,日本
38.日韓保護協約,1905年,大韓帝國,日本
39.第三次日韓協約,1907年,大韓帝國,日本
40.日韓合並條約,1910年,大韓帝國,日本
41.朝美修好條約,1882年,朝鮮王朝,美國
42.駐韓美軍地位協定韓國,1966年,韓國,美國
43.色佛爾條約,1920年,奧斯曼帝國,協約國
44.摩德洛斯停戰協定,1918年,奧斯曼帝國,協約國
45.英埃條約,1936年,埃及,英國
46.維持現狀協定,1947年,錫金,印度
47.特里亞農條約,1920年,匈牙利,協約國
48.聖日耳曼條約,1920年,奧地利,協約國
49.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1918年,蘇俄,同盟國
50.美巴條約,1903年,巴拿馬,美國
51.訥伊條約,1919年,保加利亞,協約國
D. 中國近代歷史上清政府一共和列強簽訂了多少不平等條約
1、《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
南京條約附件包括-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和《虎門條約》1843年,中美《望廈條約》1844年,中法《黃埔條約》1844年。
內容:中國割讓香港島給英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為通商口岸;中國賠償鴉片煙費600萬銀元,軍費1200萬銀元,商欠300萬銀元,共計2100萬銀元;中國抽收進出口貨物的稅率,都要同英國商定。
2、《天津條約》1858年。
內容:外國公使進駐北京;開放牛庄(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台)、台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南京、九江、鎮江、漢口等十處通商口岸。
外國人可以進入內地游歷、通商;外國軍艦、商船有權駛入長江和各通商口岸;修改稅則,減輕商船噸稅;對英賠款四百萬兩,對法賠款二百萬兩;並在附約中規定鴉片貿易合法化。
3、《北京條約》1860年
內容:承認《天津條約》完全有效,開放天津為商埠,割九龍司地方給英國,賠償英法兵費各八百萬兩。
4、《中法新約》1885年
內容: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在中越邊界上指定兩處為通商處所,一處在保勝以上,一處在諒山以北,允許法國商人在此居住,並設領事;中國雲南、廣西同越南邊界的進出口貨物應納各稅,"照現在通商稅則較減";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與法國商辦;法軍退出台灣、澎湖。
5、《馬關條約》1895年
內容:清政府割遼東半島、台灣、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軍費白銀2億兩;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阜;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等。大大加深了中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化。
6、《辛丑條約》1901年
內容:規定清朝賠款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分39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共九億八千多萬兩,另有各省地方賠款二千多萬兩,並規定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在北京東交民巷設立使館界,各國可以在使館區內駐兵,中國人民不許在界內居住。
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圍二十里內,不得駐扎中國軍隊,允許外國軍隊在北京和京榆鐵路沿線的山海關、秦皇島、昌黎、灤luan州、唐山、蘆台、塘沽、軍糧城、天津、楊村、廊坊、黃村等十二個戰略要地駐扎。
帝國主義還禁止把軍火和製造軍火的原料運入中國,以兩年為限,如列強認為有必要時,還可延長禁運年限;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組織,違者處死,各省官吏必須保護外國人的安全,否則該官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懲辦"禍首諸臣將",將端王載漪革職充軍新疆,庄親王載勛、左都御史英年、軍機大臣刑部尚書趙舒翹均賜令自盡,共處死大小官員百餘人。
在侵略者"被虐"、"被殺"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皇族親貴擔任外務大臣,辦理對外事宜。
清政府分派王大臣赴德、日兩國"謝罪",並在德國公使克林德、日本使館書記生杉山彬被殺之處建立碑坊,為被毀的外國人的墳塋建立碑碣,"以昭滌垢雪侮之意"。
E. 從1842年到1937年中國被迫簽訂了多少個不平等條約
從1842年到1937年中國被迫簽訂了總共有8個不平等條約。這八個分別是第一次鴉片戰爭失敗1842年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1843年7月簽訂《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1844年10月簽訂《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1860年被迫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甲午戰爭失敗1895年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1900年與八國聯軍被迫簽訂《辛丑條約》。
F. 英國與中國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1、《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清廷原稱「萬年和約」 ,後世又稱「江寧條約」、「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裡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2、《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䜣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3、《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是在1898年6月9日由大清和英國在北京簽訂的一份租借九龍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條約。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台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條約的期限成為香港主權移交過程的起點。
(6)中國與英國曾簽訂多少不平等條約擴展閱讀:
不平等的條約的概念最先在1920年代由中國國民黨提出:
1、1923年1月1日,孫中山發表《中國國民黨宣言》,其中有「與各國立不平等之條約。至今清廷雖覆,而我竟陷於為列強殖民地之地位矣。」
2、1924年1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制訂了政綱,在對對外政策方面,提出了「廢除不平等條約,償還外債」的政策。
3、1924年8月,中國共產黨發表《第四次對於時局的主張》,提出了「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的主張。
4、1924年9月18日,發表《中國國民黨北伐宣言》,其中包括「要求重新審訂一切不平等之條約」。
G. 中國與英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有哪些
中英不平等條約有1842年《南京條件》1843年《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
1858年《天津條約》
1860年《北京條約》
1901年《辛丑條約》
H. 中國歷史上有多少不平等條約
中國歷史上有很多不平等條約,但是主要的不平等條約是近代鴉片戰爭以後簽訂的。主要有:《南京條約》、《望廈條約》、《黃埔條約》、《天津條約》、《璦琿條約》、《北京條約》、《伊犁條約》、《煙台條約》、《中法會議簡明條約》、《中法新約》、《馬關條約》、《遼南條約》、《辛丑條約》等。
1.《南京條約》(中國近代歷史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萬年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裡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辛丑條約》,亦稱《辛丑各國和約》、《北京議定書》,是中國清朝政府與英國、美國、日本、俄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匈、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簽定的一個和平協定。 條約簽定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條約。因條約簽訂日為陽歷9月7日,因此有「九七國恥」一說。《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
條約規定: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台,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該條約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8)中國與英國曾簽訂多少不平等條約擴展閱讀:
不平等條約是指有損國家主權的、在締約國間權利、義務分配不公的國際條約、協定。根據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1)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強迫一國締結的條約絕對無效;(2)條約的締結與一般國際法強行規則相抵觸的無效。
不平等條約,權利多傾向於強國,義務偏重於弱國,實質上違反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在國際上遭廣泛譴責。1949年前的中國被迫與外國締結的諸多不平等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外交交涉陸續予以廢止。
不平等的條約的概念最先在1920年代由中國國民黨提出:
1.1923年1月1日,孫中山發表《中國國民黨宣言》,其中有「與各國立不平等之條約。至今清廷雖覆,而我竟陷於為列強殖民地之地位矣。」
2.1924年1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制訂了政綱,在對對外政策方面,提出了「廢除不平等條約,償還外債」的政策。
3.1924年8月,中國共產黨發表《第四次對於時局的主張》,提出了「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的主張。
4.1924年9月18日,發表《中國國民黨北伐宣言》,其中包括「要求重新審訂一切不平等之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與平等條約相對而言。平等條約一般是指簽約各主權國家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願商定的權利義務對等的條約。而不平等條約是指最後締結的條約,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不對等。最常見造成這情況的原因是其中一方(或多方)使用了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強壓另外一方(即強加條約)。但亦有人認為,不平等條約的締結不一定牽涉武力,只要是條約內容是對各方並不對等即可。在這擴大的定義之下,不平等條約可以包括以下各種情況:
1.條約內容本來對雙方平等;但由於未能預見的改變,造成實際執行上雙方義務出現不平等。
2.條約內容本來對雙方並不平等;而無論實際效果如何。
3.使用或威脅使用經濟壓力或武力來達至第一種情況。
4.使用或威脅使用經濟壓力或武力來達至第二種情況。
5.條約內容平等,但是使用經濟壓力達成。
6.條約內容平等,但是使用武力達成。
參考鏈接:
南京條約-網路
望廈條約-網路
黃埔條約-網路
天津條約-網路
璦琿條約-網路
北京條約-網路
中俄伊犁條約-網路
中英煙台條約-網路
中法會議簡明條約-網路
中法新約-網路
馬關條約-網路
中日遼南條約-網路
辛丑條約-網路
不平等條約-網路
I. 鴉片戰爭中,中國先後與英法簽訂三個不平等條約,
與英法簽了4個不平等條約,第一次鴉片戰爭簽署了中英《南京條約》、中法《黃浦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簽署了與英、法、俄、美的《天津條約》和英、法、俄《北京條約》等。
一、《江寧條約》
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
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
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
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
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
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
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二、《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
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
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三、《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簽訂。主要內容是:
1、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增開南京、台南、漢口、九江等九個通商口岸。
3、英國人可以往內地游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國給英國賠償白銀四百萬兩等。
四、《璦琿條約》
1858年5月簽訂。主要是:
1、中國將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2、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
3、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9)中國與英國曾簽訂多少不平等條約擴展閱讀:
鴉片戰爭影響
清政府開始一步步成為列強統治中國的工具,隨著中國的領土、領海、司法、關稅和貿易主權開始遭到嚴重破壞,中國逐漸由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隨著列強向中國傾銷產品和對中國絲、茶等農副產品的收購,逐漸把中國捲入世界市場;原本佔主導地位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受到強烈沖擊,中國日益成為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一部分。這在客觀上促進了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利於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興起。但是外國資本主義進一步激化了階級矛盾,一定程度上致使了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
伴隨著經濟上的深入,國外的先進文化也同時傳入中國:自然科學沖洗著國人的封建迷信和愚昧無知;國外的生活方式開始融入上層社會的生活;民主自由平等思想也在中國國內悄然傳播,為後來的戊戌變法、辛亥革命開始打下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