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多少家發改委
1. 中國有多少個部委
部委較多,有以下這些: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交通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航天部(現為航天局)、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財政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教育部、外交部、國防部、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是國務院的職能機構。國家發改委的前身是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海關總署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
4、國土資源部,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土資源部管理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
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設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
2. 國家發改委各司局有哪些
根據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28個職能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
1.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
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
2.發展規劃司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3.國民經濟綜合司
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際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
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開展宏觀調控政策評估;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
提出國家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
組織研究和提出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4.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5.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
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司局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七)
6.固定資產投資司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
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
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
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7.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
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8.地區經濟司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
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
指導地區經濟協作;
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
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進中部地區內外協調合作和相關機制建設。
9.西部開發司
組織擬訂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提出西部地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10.東北振興司
組織擬訂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提出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11.農村經濟司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12.基礎產業司
統籌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綜合分析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13.產業協調司
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
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14.高技術產業司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15.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
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
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承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減排方面的具體工作。
16.應對氣候變化司
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牽頭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
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
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承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具體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十八)
17.社會發展司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
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18.就業和收入分配司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19.經濟貿易司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
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
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20.財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
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
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21.價格司
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價格改革的建議;
組織起草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草案;
提出政府價格管理的范圍、原則、辦法和修訂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
組織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收費政策和調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及收費標准;
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
22.價格監督檢查司
起草有關價格監督檢查法規草案和規章;
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中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
按規定受理價格處罰的復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23.法規司
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
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24.外事司
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及機構合作的有關事宜;
協助有關司推進重大涉外項目;
開展國際經濟調研;承擔機關日常外事工作。
25.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
26.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26.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26.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委管國家局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7.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28.國家物資儲備局
負責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
3. 現在國務院有多少個部委,各部委名稱是什麼
現在國務院有26個部委,各部委名稱分別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13)中國人民銀行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其中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科學技術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3)中國有多少家發改委擴展閱讀:
1、2018年3月22日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規定部門設置如下:
國務院設置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26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國務院直屬機構16個、國務院辦事機構2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9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6個。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4. 我國總共有多少個部門,例如有發改委,信息產業部,等。希望給出詳細解答!謝了…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具體職能請見:
http://www.gov.cn/gjjg/2005-08/01/content_18608.htm
5. 國家發改委有哪些司局
國家發改委內設司局(共28個)
1.辦公廳
2.政研室
3.規劃司
4.綜合司
5.運行局
6.體改司
7.投資司
8.外資司
9.地區司
10.振興司
11.開放司
12.農經司
13.基礎司
14.產業司
15.高技術司
16.環資司
17.社會司
18.就業司
19.經貿司
20.財金司
21.價格司
22.法規司
23.國際司
24.人事司
25.國防司
26.評督司
27.機關黨委
28.離退局
這些都是在2018年機構改革後的新名稱。
保留原來稱呼的司局共15個: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國民經濟綜合司、經濟運行調節局、固定資產投資司、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地區經濟司、農村經濟司、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社會發展司、經濟貿易司、價格司、法規司、國際合作司、人事司。
更改名稱的司局共9個:
原「發展規劃司」改為「發展戰略和規劃司」;
原「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改為「體制綜合改革司」;
原「西部開發司」改為「區域開發司」;
原「東北振興司」改為「地區振興司」;
原「高技術產業司」改為「創新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司」;
原「就業和收入分配司」改為「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
原「財政金融司」改為「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司」;
原「基礎產業司」改為「地區振興司」;
原「產業協調司」改為「產業發展司」;
增加了2個司局:評估督導司、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司。
6. 中國一共有幾個委分別是哪些發改委,紀檢委這種。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設置方案,現將國務院機構設置通知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監察部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旅遊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務院參事室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五、國務院辦事機構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六、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新華通訊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參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
7. 國家發改委截至目前 一共批准了多少產業投資基金
共3批10隻產業投資基金
國內產業投資基金一直由各地政府上報國家發改委,並經國務院審批後以試點形式組建運作。近年來,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發展逐步提速,從2006年11月第一批產業投資基金即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的成立,到2007年8月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擴大關於人民幣產業投資基金試點請示,批准山西能源基金、廣東核電產業基金、上海金融基金、中新高科產業投資基金和綿陽科技城產業基金等五個作為第二批產業基金試點,再到最近第三批四隻產業基金的「出籠」,截至目前,經國家批准試點的產業投資基金已達10隻,總計募資規模1400多億元。不過,除最先獲批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已有實質性投資項目外,第二批的五隻產業基金尚未有正式投資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