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多少時間能拿回
⑴ 出了交通事故駕駛證扣了多久能拿出來
一、出了交通事故駕駛證扣了多久能拿出來
1、出了交通事故駕駛證拿回時間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交警是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駕駛證的,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駕駛證;
(2)如果是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駕駛人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而扣留駕駛證的,扣留時間就要根據具體的違法行為來確定。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製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准包括哪些
1、殘疾賠償金及死亡賠償金根據交通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二十倍進行計算;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進行計算;
3、誤工費根據收入水平及誤工時間進行計算。
⑵ 出車禍駕駛證被扣多久能拿回來
一、出車禍駕駛證被扣多久能拿回來
1、出車禍駕駛證被扣多久能拿回來,視情況而定:
(1)出現交通事故駕駛證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內取回;
(2)需要檢驗鑒定的,鑒定報告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就可以領取駕駛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駕駛證換證的流程是什麼
1、帶上駕駛證原件,身份證;
2、在交警大隊換證窗口領取換證申請表。可以咨詢工作人員填寫那些資料;
3、交警大隊繳費窗口繳納體檢費60元左右。換證工本費10元,數碼照像費20元;
4、然後拿上繳費單去體檢,照像;
5、最後回到原來換證窗口領取新證。
⑶ 交通事故駕駛證被扣多久能拿回
【太平洋汽車網】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扣留駕駛證時間《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