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零起失業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㈠ 按最低標准基數5360,交滿一年五險,北京的失業補助金最低多少
北京失業補助金能領幾個月
1、根據北京市的相關法規,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的90%。根據失業人員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長短來決定失業保險金的檔次,每交5年就能夠提升一個檔次。
2、現在北京失業保險金每個月最低能夠領取的是2034元,最多一個月可以領取2143元。
對於繳費時間在一年到兩年之間的,能夠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對於繳費時間在兩年到4年的能夠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對於繳費時間在5年以上的,每多一年就多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是24個月。
3、對於失業保險繳納時間在一年到5年之間的能夠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每個月是2037元;對於繳費時間在10年到15年之間的,每年能夠領取的是2061元;對於繳費時間在15年到20年之間的,每個月能夠領取2115元;對於繳費時間在20年以上的,每個月能夠領取2143元。
㈡ 北京失業金領取標准2022
1、勞動者必須按照相關的法規參加了失業保險,並且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相關法規,履行繳費業務滿一年及其以上的,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帶來的待遇。
2、勞動者必須是非本人意願,而導致中斷就業的,就比如被用人單位開除辭退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以及求職登記的。
失業人員在滿足了以上的三個條件後,就可以按照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了。
標準是:1、失業人員在失業之前,所在單位以及個人按照相關的法規,累計繳費滿1年而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
2、繳費滿5年而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就可以多領取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能領取18個月;
3、繳費滿10年及以上的,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4、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來進行確定的。失業人員在失業之前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進行發放;滿10年及以上的,按最低標准工資的80%進行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