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最低加班費1小時多少錢
A. 底薪2020加班費多少錢一小時
各地的底薪不同,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情況。即廣州、深圳月最低工資標准調至每月分別為2100元、2200元。珠海、佛山、東莞、中山調至每月1720元,汕頭、惠州、江門、肇慶調至每月1550元,其餘地級市調至每月1440元。
廣東省人社廳最新披露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深圳、廣州執行一類標准,對應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執行二類標准,為16.4元/小時;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執行三類標准,為15.3元/小時;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執行四類標准,為14元/小時。
(1)淮北最低加班費1小時多少錢擴展閱讀
按照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加班的日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加班的小時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假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加班1小時,並且沒有安排在其後的工作日中安排補休1小時的,加班費為:2020÷(21.75×8)×200%×1小時,大概是23.2每小時。
假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加班1小時,並且沒有安排在其後的工作日中安排補休1小時的,加班費為:2020÷(21.75×8)×200%×1小時,大概是23.2每小時
B. 勞動法加班費是多少錢一個小時
勞動法加班工資計算標准如下:(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分析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形式強迫員工加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C. 加班費每小時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加班費標准,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而來。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的標准如下: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該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D. 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規定: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淮北最低加班費1小時多少錢擴展閱讀:
加班要求:
(一)每日不得超過1-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安排補休的,不計算加班時間。
(三)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時間。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形式強迫員工加班。
E. 淮北最低工資標准2022
淮北市月最低工資標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元/小時。
淮北市最低工資標准由安徽省制定,自2021年12月3日起,安徽最低工資標准第一檔由1550元調整到1650元,第二檔由1380元調整到1500元,第三檔由1280元調整到1430元,第四檔由1180元調整到134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第一檔由18元調整到20元,第二檔由16元調整到18元,第三檔由15元調整到17元,第四檔由14元調整到16元。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時,需考慮五險一金,但該工資數額不包括五險一金的繳費數額。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時,要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扣除社保後的用人單位應發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准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F. 加班一小時多少錢
加班一小時的工資是按照工資的150%計算的。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小時),然後將得出的數乘以150%即可計算出加班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工資的其他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參考咸寧市人社局——職工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G. 勞動法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
1、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要根本基本工資來確定的,根據規定加班的計算為: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然後分別乘150%、200%、300%,就是晚上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的工資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H. 加班費國家規定每小時多少錢
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以外加班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計算公式如下:小時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150%。公式中的基數解釋:21.75:法定月計薪天數。8:法定每天工作小時數。150%:法定工作日加班支付工資的百分比。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