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比例最低多少
『壹』 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多少
法律分析:公積金最低交多少,這沒有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業及個人的比例。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與個人的繳費比例在8%至12%之間。按2000元確定繳費基數的,按8%繳納。然後企業和個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來就是320元的公積金。公積金的計算公式為:「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納的公積金金額」等於「上月工資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照規定,一般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最低是8%,但是職工個人也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和企業約定繳納公積金高於8%,只要不超過12%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貳』 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是多少
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是:
1、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頂;
2、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