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企業社保繳費最低多少
⑴ 江蘇省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022
1、江蘇省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022是3368元,最多是16,842元。社會保險基數也叫做社保基數,指的是職工在當年社保年度當中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去年的職工月平均收入來確定的。
2、保險繳費基數與用人單位以及員工繳納社保而享受對應的待遇有很大的關系。每個地區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關於社保基數的上限和下限也不一樣。對於機關單位來說,繳費基數會比普通的職業更高一些,建議大家咨詢一下自己公司的人力資源同事,自己目前的繳費基數是多少,從而得知自己每個月的社保繳費是多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⑵ 江蘇職工社保最低檔次繳費是多少
1.2022年江蘇省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1.江蘇省2022社保繳費基數最低3368元,最高16842元。社會保險基數也叫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當前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確定。
2.保險繳費基數跟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社保並享受相應待遇有很大關系。每個地區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社保基數的上下限也不一樣。對於機關單位來說,繳費基數會高於普通職業。建議你咨詢一下公司的人力資源同事,了解一下你目前的繳費基數是多少,從而知道你每個月的社保繳費是多少。
2.江蘇省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社保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不同險種繳費比例不同。
1.養老保險:江蘇省養老保險總繳費率為24%,其中單位繳納16%,個人只繳納8%。
2.醫保:單位可以繳納7%,個人只需要承擔2%。
3.生育保險:這個保險的保費完全由公司承擔,個人不用交,單位交1%。
4.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各承擔0.5%。
5、工傷保險:單位根據行業的標准進行對應比例的繳納,不需要個人繳納。
⑶ 江蘇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大病保險10元
失業保險: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2、社保繳費基數
從9月1日起,南京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從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從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也意味著個人社保費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詳細的調整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⑷ 江蘇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3368元執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3368元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⑸ 江蘇五險一金繳納標准2020,江蘇五險一金最低標准系數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很多江蘇小夥伴不知道江蘇五險一金繳納標准以及最低標准,本文我帶你一起了解關於江蘇五險一金繳納標准2018,江蘇五險一金最低標准系數的知識,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發布數據為准。
一、江蘇社保繳納比例及基數
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大病保險10元
失業保險: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2、社保繳費基數
從9月1日起,南京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從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從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也意味著個人社保費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詳細的調整辦法: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區,下同)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400元,上限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區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160元,上限為16200元。
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元。調整後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標准從9月1日起執行。
二、江蘇公積金繳存比例及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進行核定調整。度繳存基數為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南京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於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待有關部門公布後另行通知)。職工工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和本市的工資總額規定確定。
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其住房補貼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同步調整,補貼政策執行省市房改部門的有關規定。
南京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12%,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繳存比例分為三種:首先是機關及事業單位,其繳存比例為單位及個人各佔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業,單位及個人各佔10%-12%;第三種是包括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單位與個人各佔8%-12%。
新調整後的最高繳存基數為16200元,按照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1:1計算,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金額上限可以達到3888元(16200元×12%×2),由於最低工資標准尚未公布,按照去年執行的話,職工每月最低繳存額為236。8元(1480元×8%×2)。與去年南京公積金的個人最高繳存364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240元。
;⑹ 江蘇社保最低繳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江蘇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暫按2020年下半年省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上限19335元/月、下限3368元/月執行。
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 大病保險10元
失業保險: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社保繳費基數
從9月1日起,南京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從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從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⑺ 南京社保最低標准交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醫療保障局、省稅務局聯合發布202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明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1821元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准執行。江蘇省發布通知,自2022年起執行全省統一公布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准,且企業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參照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執行。2022年上半年江蘇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暫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暫按3368元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⑻ 江蘇社保基數
法律分析:2021年7月1日起,江蘇社保繳費最低基數調整為3800元,繳納最低金額調整為1335元/人/月。其中個人繳納404元,單位繳納93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⑼ 江蘇省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2022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本單位參保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其中:月繳費工資基數低於2880元的,按2880元計算;超過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記入繳費基數。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按不低於2021年度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的100%(5250元)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10個檔次,分別按保留檔(上年度最低繳費基數2880元)及2021年度省定第二檔(月標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確定,年繳費金額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在職人員的四檔年繳費金額為3456元,退休人員的四檔年繳費金額為2764.8元,在職(退休)的三檔年繳費金額為1728元,在職(退休)的四檔補費為2419.2元。另外,大額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年繳費180元,長期護理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年繳費36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⑽ 江蘇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法律分析: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為,江蘇省基本醫保和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9335元每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368元每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通常是按當地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的。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