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續費後多少時間開庭
❶ 行政訴訟法院受理後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案受理後開庭時間並沒有具體規定和要求,從起訴到開庭一般在一兩個月之間,每個案件都不盡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❷ 行政訴訟多長時間後開庭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行政訴訟多長時間後必須開庭,一般在案件完結的期限內開庭都可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審理期限是這樣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❸ 行政訴訟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會在立案之日起的六個月內開庭,法院需要在上述期限內及時開庭,並依法作出判決;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會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內開庭,並及時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❹ 到法院交過訴訟費要等多久才會開庭
根據法院安排確定開庭時間,一般一周內得到開庭通知,約一個月左右開庭。對於民事訴訟,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不同,開庭審理時間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開庭時間包含在審結期限內,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可以聯系法官了解。
一、簡易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三、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