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一管血要多少時間
⑴ 酒駕肇事,抽血化驗究竟要多少時間
酒駕肇事,抽血化驗一般需要九天的時間。
從抽血送檢到將鑒定結論送達犯罪嫌疑人的時限為九天,節假日、雙休日順延。其中送檢時限最多三日,檢驗鑒定機構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鑒定文書,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鑒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需要對案件涉及的其他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檢驗鑒定機構對血樣檢驗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並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鑒定文書。檢驗鑒定文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具有鑒定資格的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鑒定機構印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五)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