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最低工資標准能長多少
1. 泗陽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泗陽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40元。
泗陽縣是江蘇省宿遷市的一個縣,所以想要知道泗陽縣2021年的最低工資標准,我們就要看江蘇省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江蘇自2021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的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具體內容如下:
「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80元;二類地區2070元;三類地區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元;二類地區20元;三類地區18元。」其中宿遷市泗陽縣屬於上面規定的三類地區,也就是月最低工資標准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元。
(1)泗洪最低工資標准能長多少擴展閱讀:江蘇省的一類地區包括了: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溧陽市;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揚州市區;鎮江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包括了:徐州市區(不含銅山區);南通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不含贛榆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鹽城市區、東台市;揚州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泰州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包括了:徐州銅山區、新沂市、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連雲港贛榆區、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淮安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鹽城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宿遷市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最低生活標准,是指在社會發展的某一時期內,由政府制定的,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維持一個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標准。最低生活標準是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通過精確的統計和計算確定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個變數,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調整。最低生活標準是政府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2. 宿遷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年
宿遷市月最低工資標准18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元。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准之內。
最低工資:
1.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2.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3.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
4.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 宿遷最低工資標准2022
宿遷最低工資標准為2280元每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2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不得計入下列項目: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
《市人社局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
4. 江蘇最低工資標准2021年是多少
2021江蘇最低工資標准依據情況,具體如下:
1、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80元,二類地區2070元,三類地區184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元,二類地區20元,三類地區18元。
一類地區包括了: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海門市,揚州市區,鎮江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包括了:徐州市區(不含銅山區),常州金壇區、溧陽市,南通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不含贛榆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東台市,揚州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泰州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包括了:徐州銅山區、新沂市、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連雲港贛榆區、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淮安的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鹽城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宿遷市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法律依據】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二條 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其中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因用人單位實行預付部分工資、分批支付工資的;
(三)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扣除當月部分工資的;
(四)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需要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
(五)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經用人單位與本單位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降低工資標準的。
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當月工資的部分並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應發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第(四)項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經濟損失發生後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不一致的,適用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時應當遵循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
5. 蘇州最低工資2022
蘇州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月最低工資標准22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2元。
一、蘇州具體地區的最低標准:
1、一類地區: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溧陽市、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揚州市區、鎮江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月最低工資標准22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2元;
2、二類地區:徐州市區(不含銅山區)、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連雲港市區(不含贛榆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鹽城市區、東台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0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0元;
3、三類地區:銅山區、新沂市、豐縣、沛縣、 邳州市、 睢寧縣、贛榆區、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 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宿遷市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月最低工資標准18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元。
二、最低標準的內容:
1、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3、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4、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如下部分: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處理方式如下: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6. 2020江蘇省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1770元;二類地區1600元;三類地區14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15.5元;二類地區14元;三類地區12元。1、一類地區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2、二類地區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楚州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3、三類地區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法律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二條 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7. 泗洪最低工資標准2022
泗洪執行三類地區工資標准,2021年8月最低工資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18元。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80元,二類地區2070元,三類地區1840元。
8. 2018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准
2018年江蘇省調整後最低工資標准:
一類地區2020元,增加130元,增長6.88%;
二類地區1830元,增加110元,增長6.4%;
三類地區1620元,增加100元,增長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類地區18.5元,增加1.5元,增長8.82%;
二類地區16.5元,增加1元,增長6.45%;
三類地區14.5元,增加1元,增長7.41%。
一類地區: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蘇州五市,南通市區, 啟東市,海門市,通州市,鎮江市區。
二類地區:溧水縣,高淳縣,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楚州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
三類地區: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雲縣,灌南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姜堰市,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其中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些款項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8)泗洪最低工資標准能長多少擴展閱讀:
一、最低工資標准相關規定:
1、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2、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3、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二、測算方法:
1、公式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 最低工資標准;
C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 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 職工平均工資;
U 失業率;
E 經濟發展水平;
a 調整因素。
2、比重法
比重法是目前中國各地區在確定最低工資方案時使用最多的方法。該方法的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最低工資標准=低收入戶的人均消費支出×人均贍養系數 調整因素a
其中:調整因素a主要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准、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因素。
3、恩格爾系數法
恩格爾系數是指食品消費支出佔全部消費支出的比重,若能確定恩格爾系數,則可以用來測定最低工資標准。
最低工資標准=滿足營養標準的食品支出額/已定的恩格爾系數×人均贍養系數 調整因素a
其中:調整因素a內容與比重法相同。
9. 宿遷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宿遷市將從2021年8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准。執行江蘇省人社廳蘇人社發〔2021〕72號文件公布的三類地區標准。上調後,宿遷市宿豫區、宿城區、湖濱新區、洋河新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宿遷軟體與服務外包產業園和蘇州宿遷工業園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執行三類地區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840元,增加了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元。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