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結束後辭職要提前多少時間
⑴ 試用期過後辭職提前幾天
法律分析:試用期過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⑵ 已經過了試用期想要辭職需要提前多少天
法律主觀:
1、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提。2、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⑶ 試用期過後辭職需要提前幾天申請
試用期過後一般需要提前30天申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處在試用期的員工想要離職的話,應該提前3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提前與用人單位協商具體解除日期,如果雙方都同意3天內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等到3日期滿即可立即辭職。若用人單位不同意辭職的,勞動合同仍於勞動者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後3日解除。
一、試用期簽訂合同應注意
1、試用期應該簽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中可以設立的一項制度,它的設立前提是存在勞動合同。所以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是不可能有試用期的。口頭約定試用期,作為事實勞動關系處理。
2、試用期合同效力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如用人單位與員工簽了三個月的試用期合同,那這份合同的試用期約定無效,三個月就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因為很多單位都會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而在試用期內辭職與轉正之後辭職需要提前通知單位的時間要求不一樣。其中試用期間內若要辭職的話,則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就行。但如果是在轉正之後辭職,則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一般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
二、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總而言之,勞動者在試用期要離職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和用人單位辦理好離職手續,結清應得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⑷ 已經過了試用期,想要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一、試用期過了多久以後可以提出離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二、試用期辭職應注意哪些事項
1、試用期是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時約定的一種考核期限。
2、
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
4、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所以,辭職申請只需說明自己從什麼時間開始辭職就行了,最後本人簽字,交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最好自己留個復印件。無需理由,無需什麼格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向單位提出離職要求,但此時需要在三天後才能走人,換言之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天提出離職申請。
⑸ 過了試用期辭職要多久
2-3個工作日。
辦完離職手續就可以走人,差不多2-3個工作日,在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辭職申請就可以辦理辭職手續。
因為是在試用期,所以工作交接不多,辦理辭職手續比較快速,只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簽訂了離職證明就可以離開單位了。
⑹ 已經過了試用期想要辭職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單位
一、試用期離職手續需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1、試用期離職手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試用期員工辭職應注意什麼問題
1、用郵件的方式辭職是不行的,郵件通常沒有證據的作用,且郵件保留在企業的伺服器里,離職員工不容易提取證明。
2、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信,在紙質的辭職信上,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辭職信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
3、辭職信給了企業,員工怎麼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用「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了呢?員工這時能做的,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信的時候,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信的回執。
4、如果這個不太容易辦到,那隻能用人證,人證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為人證一般是企業的同事,法庭可以認為是利益相關者。
在試用期內,法律對勞動者辭職的要求不是很嚴格,此時一般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單位就行。但如果是在轉正之後,則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了。而要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提前沒有3日,由此為單位造成的損失,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