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① 低保標准
貧困戶申請條件:
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於950元每月,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車輛和船舶等,銀行存款不得超出人均每年低保標准4倍,不得有2套及以上產權房,且人均建築面積不得高於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家庭成員名下無工商登記,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含)。
低保邊緣: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於低保標準的1.5倍,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車輛或僅有一輛車且車輛價格低於當地同期8倍,銀行存款不得超出人均每年低保邊緣標準的6倍,不得有2套及以上產權房,且人均建築面積不得高於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家庭成員名下無工商登記,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累計不得超過20萬元(含)。
因病致貧:家庭收入-支出=人均收入不得高於低保標准,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邊緣的標准。
特困: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無勞動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臨時救助:
(一)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二)因患大病、教育等特殊原因導致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或個人,並且財產條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標准。
(三)急難型臨時救助。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情況特別緊急,需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戶籍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人口和困難發生在本省的外來人口。對急難型臨時救助對象,簡化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直接予以救助。
②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政府提供給低收入群體的福利,讓低收入的人群也能夠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下面看看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1
山東省濟寧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曲阜市、鄒城市、微山縣、濟寧高新區、濟寧北湖度假區城市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49元以上。其他縣提高到200元以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補差標准為:市中區、
任城區、兗州市、鄒城市、微山縣、濟寧高新區、濟寧北湖度假區農村低保標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200元以上,月人均補差提高到60元至65元。其他縣(市)低保標准提高到1000元以上,月人均補差提高到55元至60元。山東省濟寧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分為兩類:
分別為760元和600元。其中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鄒城市、曲阜市、微山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760元;實行小時工資制的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7.8元/小時。泗水縣、魚台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600元;實行小時工資制的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6.5元/小時。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2
下崗職 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制定,應當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氣(煤氣、暖氣、燃煤)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
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統計、財政、物價等部門共同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統計、財政、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 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
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
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准,針對的對象是一些下崗的工人,以及沒有基本生活來源的人。對於該類對象的最低生活補助,是需要這些人去當地的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請的。那麼在該類生活補助發下來的時候,就可以去財政部領取了。
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3
2022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1.昭通市
2022年6月29日,昭通市民政局發布《2022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公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700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5352元/人·年,其中:A類補助水平不低於446元/人·月,B類補助水平不低於280元/人·月,C類補助水平不低於205元/人·月。
2.信宜市
2022年6月27日,信宜市民政局、信宜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於調整2022年全市城鄉低保標准和特困供養標準的通知》(信民發〔2022〕26號),城鎮調整為828元/月·人,農村調整為579元/月·人;城鄉低保補差水平:城鎮調整為653元/月·人,農村調整為300元/月·人。
3.太原市
2022年6月13日,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財政局發布《關於確定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城市低保標准:全市十縣(市、區)城市低保標准為730元/月。農村低保標准:迎澤區、小店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農村低保標准為730元/月;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古交市農村低保標准為610元/月。
4.漳平市
2022年5月25日,漳平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公布2022年城鄉低保標准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漳政規〔2022〕10號),城鄉低保標准從659元/月提高到796元/月。城鄉低保分三個檔次進行補助。城市低保人均補助水平不低於480元,農村低保人均補助水平不低於350元。
5.畢節市
2022年4月8日,畢節市民政局發布《關於公布2022年畢節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公告》,畢節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區域劃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七星關區、黔西市、金海湖新區,保障標准為705元/月;第二檔,大方縣、金沙縣、織金縣、納雍縣、威寧自治縣、赫章縣、百里杜鵑管理區,保障標准為660元/月。
畢節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區域劃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七星關區、黔西市、金海湖新區,保障標准為5316元/年;第二檔,大方縣、金沙縣、織金縣、納雍縣、威寧自治縣、赫章縣、百里杜鵑管理區,保障標准為5280元/年。
③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在農村生活貧困的人反而有很多,為此農村也會有低保提供,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人就會去進行申請。下面我們來看看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1
1、城鄉低保標准為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農村集中五保戶低保標准為每年6248元;
3、農村分散五保戶低保標准為每年4391元;
4、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標准為每年10000元。
在沒有調整前,農村低保標准暫時按照以上內容執行。如果有所調整,則按照新出的規定執行農村低保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2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要隨著當地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適時進行調整。
農村低保金怎麼發
農村按半年或年發放。各地政策有不同,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
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農村低保金的.申請、審核和審批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
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要向社會公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農村低保標準是什麼,農村低保金怎麼發,什麼人可以申請農村低保?農村低保標准遠會比城市裡面低很多,具體申請要求每個省市的規定都會不一樣。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3
低保戶享有一定的低保資金,在我國每天有超過千萬的人口享受低保所提供的基礎物質。而低保戶的申請也是城市保障體系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在農村,如果家庭的個人年均收入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時候,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農村低保。
首先是申請條件,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進行申請。
一、農村的低保保障得待遇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同時申請需由戶主提出申請,同時申請人還必須具備下列的條件。
1.首先,是當事人擁有當地的農業戶籍,同時常住地為當地。
2.其次是在收入方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申請前的十二個月的人均純收入是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含了具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撫養義務以及其他的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的人員,共同生活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員。
3.三是,家庭的經濟狀況惡劣,無法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財產的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同困難家庭的狀況的實相符的。
4.四是,如果家庭的經濟狀況不符合相關的申請條件,但是其人均純收入遠遠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150%以內的,同時家庭成員中出現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殘疾人員,患有重大疾病人員,可以進行分戶獨立申請。
同時為了嚴格把控低保人員的名單以及支出,使得低保盡其所用。
二、在出現下列情形的時候,原則上是不可以享受到低保的待遇的。
一是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但是其拒絕勞動,任手上的山林,土地荒蕪,或者拒絕參與由相關部門組織的就業培訓,勞務輸出等。
二是,在有關低保管理部門進行入戶調查,或者是收入調查時,拒絕配合,或者隱瞞自己的真實收入,轉移個人收入等行為。
三是,有法律規定的扶養義務的人存在,同時義務人有能力履行義務的。
四是,長期進行高檔奢侈品消費,且消費額遠遠超出了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五是,家庭財產狀況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准,或者不符合保障的條件的。
六是,存在賭博,吸毒等問題使得其生活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標准,在經過教育之後,仍然不予以改正的。
最後是縣以上的人民政府有其他的規定,規定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的待遇的。
三、農村低保戶在申請程序上的規定:
1.首先需要由戶主攜帶相關的材料,到有關的部門進行申請。
2.申請材料要正式書面的方式,提供家庭的基本情況介紹,以及相關的材料證明等。在村委會收到相關材料以後,會進行評議,在這個階段中,村委會的相關人員會進行走訪,調查,需要當事人予以一定的配合。
3.在調查完畢以後,村委會將相應的文件,送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在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完成之後,予以公示並發放相應的低保。
④ 農村低保一個月多少錢
法律分析:目前農村低保一般每年2000元左右,平均每月在166塊錢。低保發放多少與該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是相對應的,人均收入較高的,享受低保的金額會相對少一點;人均收入地,享受的低保金額會多一點。因為各省份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所以各省份的低保補貼標准也有差異。例如,河南省從2020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人每月不低於57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人每年不低於4260元,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保障標准較2019年上漲了400元。山東淄博市城市低保標准由每人每月不低於526元提高到不低於600元,農村低保標准由每人每年不低於4200元提高到不低於5150元。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 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⑤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政府提供給低收入群體的福利,讓低收入的人群也能夠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下面看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是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志。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九條
對經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審批機關採取適當形式以戶為單位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權向管理審批機關提出意見;管理審批機關經核查,對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糾正。
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並沒有國家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志。
北京:城市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調為520元;全市農村低保最低標准從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調為380元;
上海:1、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從每人每月50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70元;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從每人每年432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5160元,也就是從每人每月3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30元。
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從510元調整至560元。
廣州:城鎮低保標准由原來的415元/月/人提高到530元/月/人,提標幅度為27.7%;農村低保標准由原來的30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人,提標幅度為40%。
合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為戶月人均41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市定指導線為每人每年不低於1650元,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蘭州:924元-1680元不等,分三種情況;
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
歸納起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科學性。保障標準是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一定程序,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嚴密方法測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學性;
二是統一性。由於一個行政區域(市、縣或區)只有一個保障標准,它適用於本區域內的全體居民,無論其就業與否、身份背景如何,在這個保障標准面前都一視同仁,這不僅較好地體現了社會救濟的無歧視原則,也有效地克服了原來社會救濟隨意性大的弊病;
三是權威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由政府組織制定和調整,並通過文件或法令形式向社會公布的一項政策規定,具有法規的效力和權威性,這使救濟工作能夠實行民主化的管理,並易於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志。
首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圍繞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來制定的。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體規定以及保障工作的每個環節,均必須以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基礎,無論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資格,確定保障范圍和保障人數,預算所需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數量,還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和運轉,都必須圍繞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進行。
其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傳統社會救濟制度進行改革而建立的一項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傳統社會救濟制度最主要的弊病,就是缺乏科學的統一的救濟標准,錢多多救濟,錢少少救濟,工作隨意性大。各地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踐證明,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進行救濟,既有章可循,又簡便易行,基本做到了救濟對象公平準確、救濟金發放標准合理,大大提高了救濟的效果,從而使社會救濟工作走 上了規范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page]我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page]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什麼標准?下面是找法網為您整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全文內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71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已經國務院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第六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第九條
對經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審批機關採取適當形式以戶為單位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權向管理審批機關提出意見;管理審批機關經核查,對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糾正。
第十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過居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辦理停發、減發或者增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進行核查。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在就業、從事個體經營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和照顧。
第十二條
財政部門、審計部門依法監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第十四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一)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按規定告知管理審批機關,繼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十五條
城市居民對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減發、停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決定或者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訟訴。
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行政區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際情況,規定實施的辦法和步驟。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3
1、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
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3、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⑥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政府提供給低收入群體的福利,讓低收入的人群也能夠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下面看看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指國家為保障城市居民達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准。標准確定的合理與否,事關制度能否順利實施。標準定得太高,一則加重國家和地方的財政負擔,二則助長了人們的依賴思想,產生負面效應;標準定得太低,不能保障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悖此舉的初衷。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將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戶月人均660元統一調至690元。
(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准。將全市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統一調至年人均不低於1087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准由年人均不低於8910元調至9310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財政補助標准由年人均不低於12144元調至12690元。
(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准。將農村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准調至每人每月240元、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調至每人每月365元;城市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准調至每人每月240元、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調至每人每月418元。
(四)六十年代精減下放退職職工救濟標准。將六十年代精減下放退職職工救濟標准(含精減下放職業制武裝民警)由月人均556元調至581元。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22具體為: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低限為615元/月;
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低限為415元/月;
3、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低限為800元/月;
4、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低限為540元/月。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什麼叫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根據不同的城市的發展水平具體確定的。如果自己生活有困難,難以維持自己的生存需要的,是可以向政府申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每月領取幾百元的生活補貼,維護自己的基本生存。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低保金的發放標準是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減去收入而獲得的。
湖南各地普遍對城市低保標准進行了調整,調整後最高為每月270元,最低為每月150元,平均為每月180元,比上年增加31元。鄭州城市低保標准首次統一每人每月470元。大連城市低保標准分別由每人每月320元、240元提高到360元、280元。
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一樣,都是按月發放,都是由本地政府根據實際情形制定發放標准。哈爾濱市區城市低保標准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財政補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制定,應當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氣(煤氣、暖氣、燃煤)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
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統計、財政、物價等部門共同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統計、財政、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二、申請城市低保需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條例規定,申請城市低保的必要條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具體保障對象如下: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低保政策保障了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城市的低保的申請也是有嚴格的標準的,只有符合了標准,才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實惠。所以說,只要符合申請的條件,都可以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