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本多少時間驗下一次
Ⅰ 叉車幾年一次檢驗
叉車證是每四年年審一次。年審合格可繼續使用,法律規定,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必須經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人僱用後,方可在許可的項目范圍內作業。
叉車駕駛證屬於特種車輛駕駛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去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復審,持證人員應當在證件期滿1個月前申請復審,逾期不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主管部門將給予注銷作廢處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頒發的上崗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
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Ⅱ 叉車證多久審一次
法律分析:叉車證是每四年年審一次,年審合格可繼續使用。 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2011年以前發的證每兩年年審一次,2011年7月份以後發的證是4年年審一次,每次年審都需要4天的時間。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