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少歲談戀愛算合理
Ⅰ 多少歲談戀愛合適
戀愛這東西沒有合適或不合適一說,但每個人的經歷是不同的,也同樣需要受到社會規則的約束,只有自己能夠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能夠承擔相應的責任時,談朋友是最合適的,但這並不是絕對的答案。
但凡事無絕對,戀愛本身就是摸著石頭過河,也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遇到了對的人那一切都是對的,遇到了錯的人一切都是錯的。所以,別糾結談戀愛的年齡,適當的時機遇到了合適的人,那麼就接觸看看。凡事總得去自己嘗試,才能知道合不合適。而且每個人談戀愛的目的也是不同的,結合自己談戀愛的目的去選擇就好。只要自己認為合適,那麼一切就是合適的。
Ⅱ 多少歲談戀愛合法
談戀愛就目前的法律來說沒有明確的介定,所以談戀愛不管幾歲都合法。
只是按照一個人的心智和判斷力,還是在過了十八歲和談戀愛最適宜,歲數太小,世界觀還沒有形成,更別說對一個人的判斷力有多強,而且正是長身體長智識的關鍵時刻,還是先把自己的本領學好為上策,而且過早發生性關系是不合時宜的。和未成年人談戀愛不犯法,但是如果和未滿十四周歲的女性在談戀愛的過程中發生性關系的,不管是不是自願都構成強奸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結婚對年齡有什麼要求: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二、虛報年齡領取結婚證效力如何
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無效:未到法定婚齡的。對於無效婚姻,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有權主動宣傳該婚姻無效,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宣告婚姻無效。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規定,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以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若男女中有一方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話,那此時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也是不被允許的。而具體我國合法婚姻年齡要求,區分了男女,其中男性要求年滿22周歲,而女性則要求年滿20周歲。除此之外,還規定了一些禁止結婚的條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Ⅲ 多少歲自願戀愛屬於合法
法律並沒有規定愛情的年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結婚的法定年齡的決心,一方面考慮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因此,法定結婚年齡規定因國家而異:丹麥、波蘭、美國的一些州設置男21歲女性18;瑞士、越南規定男20歲,女18歲。
(3)中國多少歲談戀愛算合理擴展閱讀:
中國是世界上法定結婚年齡最高的國家之一,但這並不意味著照搬其他國家的做法是不合適的。
1950年婚姻法」男子二十歲,女,18歲,只有結婚」,1980年《婚姻法》「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20歲」,提高我國法定結婚年齡,它有一個計劃生育時代的深深印記,但也符合教育水平、人口素質優化的趨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法定結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