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多少時間後不能享受休假
1. 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一、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1、事假時限長短法律沒有限制。屬於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可以協商,事假沒有工資,勞動者未提供勞動,那麼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是可以的。但是額外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資就是違法的。一年內休事假20天以內,且公司不扣除工資的,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
2、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
員工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給病假工資,具體標准由用人單位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自主確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二、事假扣工資有哪些條件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
2. 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沒有規定,屬於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可以協商,事假沒有工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升晌的不享受年休假。空陸法律沒有規定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但職工吵虧鋒要享受年休假的話,又在事假期間照常拿工資的,事假累計不能超過20天。
3. 一年內請事假超過幾天就不享受年假
法律分析: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李碼。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2、累計曠工三十天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
4、累棗閉計工作滿十年年不滿二十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三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四個月以上的;
6、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凳擾裂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三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四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4. 事假可以請多久
關於員工事假最長期限問題,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此問題可以由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具體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簽訂的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若都沒有相關約定的話,員工可以在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與公司平等協商確定。
事假怎麼寫
事假假條應該包含請假人、請假原因、時間、請假期間等內容。向單位提出申請。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納卜晌限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洞鋒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弊首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 事假超過多少天不能休年假
事實上,勞動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麼呢?此外,如果由於各種原因,勞動者沒有修成年假,那在法律上,對於年休假應該如何折算成工資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闡述。一、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麼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2、累計曠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資
當年度結束以及員工離職時,會發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資的問題,下面總結一下:
1、年度結束時有年假未休完。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標准低的,應該要支付3倍工資。
不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所以有些單位也希望和員工達成諒解,由員工出具自願不休年休假的證明,給予1倍的工資。
2、離職時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糾正員工容易產生的一個觀念,以為離職時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為計算基礎,來判斷未休年假,其實這樣是錯誤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纖羨旅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可見,員工離職時只有權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對應的年休假。
具體的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派櫻數÷365天)×職工本人毀凳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如果離職時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通過上文的講述,相信您應該已經對事假超過多久不能請年假有了最基本的了解,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6. 一年請事假多少天以上不享有帶薪年假
一年請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帶薪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團兆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拓展資料
一、事假為無薪假
事假,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請的假。
職工請事假期間並未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原則上無需向職工支付事假期間的勞動報酬。事假以天或小時為單位。
員工可以請事假,但必須說明真實理由,經過用人單位批准,履行請假手續。
二、事假超過20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4條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將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如果當年度的年休假已經享受,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8條的規定,職工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對於職工請事假、休年假等情形,應當及時做好書面記錄,並要求職工進行簽字確認。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注意,如果職工在當年度雖然請事假累計天數達到20天以上,但依據規定已經扣除其對應事假天數工資的,此時職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予以剝奪。
三、請假扣三倍工資不合法
請假應該扣當天工資,扣三倍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已扣除工資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也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
根據《關於職工全年鋒或激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還存在銀襪全勤獎、餐補等情形的,應當根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及對應的天數進行扣減。
7. 國家規定事假不能超過多少天
一、國家規定事假不能超過多少天
1、雙方協商確定即可。雙方協商確定的,時限長短法律沒有限制。事假,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請的假。事假是沒有工資的。一年內休事假20天以內,且公司不扣除工資的,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除了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二、員工請事假怎麼算工資?
除了法定的各類公休節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況,員工本人需要離崗請假的,批准權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及工作需求,拒絕員工的申請,也是合法的。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當然存在全勤獎、餐補等情形的,應當根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及對應的天數進行扣減。
8. 請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懷孕女性在產前和產後有90天的假期。但如果請事假較長的話,應該需要協商。關於事假的請假天數,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由公司自行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沒有限制,想請多久都可以。但根據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如果請假超過一定的時間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事假沒有工資。法律沒有規定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但職工要享受年休假的話,又在事純野梁假期間照常拿工資的,事假累計不能超過20天。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脊培20天做運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事假,勞動者未提供勞動,那麼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是可以的。但是額外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資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9. 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多少天
法律分析:事假規定
(一)請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員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轎悉桐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
2、事假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陸明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三)有關事宜
1、事假工資將本人的基本工資折算成日工資(每月按21.5天計算)計發,折算後的尾數四捨五入。
2、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3、工作人員按比例計發事假工資期間,可繼續享受除獎金和崗位性津貼以外的其它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請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新錄用人員在見習(試用,下同)期間請事假不足兩個月的,見習工資照發,請事假超過兩個月及以上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見習工資,並相應延長見習期。
6、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在探親假期滿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請事假的,需提前向單位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可按本規定執行。
7、女性工作人員產假期滿,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請事假的,經單位領導閉坦批准,可按本規定執行。
8、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10、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