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局受理金額最低是多少
『壹』 2019年北京社保最低工資標准是多少
2019年北京市行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稱,指導線涉及19個行業。其中,最低工資保障線25920元,較去年的24480元,增加了1440元。
據介紹,各行業的工資指導線為一條曲線,依據各行業中生產經營正常、盈利能力良好的企業年銷售收入、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等數據加工整理而成。
此次發布的行業工資指導線所涉及19個行業包括:食品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汽車製造業;房屋建築業;土木工程建築業;建築裝飾業;批發業;百貨零售業;超市零售業;汽車零售業;道路貨物運輸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旅遊飯店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物業管理業;出版業。上述行業的企業可以根據行業工資指導線測算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行業指導線中規定了最低工資保障線,今年為25920元,是按今年7月1日起執行的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月以及前6個月最低工資標准2120元/月綜合計算的年度水平。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強調,由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不包含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因此行業工資指導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僅為理論最低值。企業實際應用時,除極端情況外,並不需要參考此線。最低工資保障線主要用於示意該行業生產經營正常企業的勞動報酬最低值所對應的必要人均銷售收入。
最低工資保障線警戒線則是根據該行業虧損企業銷售收入中的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含量的平均值設定的。企業的銷售收入中的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含量越接近警戒線,企業就越接近虧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強調,企業在使用行業工資指導線時,一方面要參照本年度銷售收入預計可達到的水平及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本企業人工成本投入產出三項指標在同行業中的位置。企業銷售收入指標反映的是總產出情況,但不是最終收益結果,因此在確定企業工資水平時,應綜合考慮企業實現利潤等其他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同時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包含了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金等項目,易受相關待遇標准調整影響。因此在確定企業工資水平時,也要考慮職工工資的實際增長。企業應當在遵循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原則下,配合使用行業工資指導線,進行當年工資增長的決策。
『貳』 勞動局受理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以前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的收費標准,主要是依和清據《勞動部轉發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央管理的勞動部門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的通知》(勞辦字「1992]22號)及兩個附件,即附件一《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央管理的勞動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266號文件)、附二是1992年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制定的《勞動合同鑒證和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以下是關於收費的規定:
第二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襲知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三條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條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准: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准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第五條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准。
第六條 申訴人增加仲裁請求、被訴人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相關仲裁請求的,案件處理費按不同的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後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
案件處理費由當事人雙方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後五日內預付,預付金額按第四條規定的標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視案情而定。
第八條 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況,除交納仲裁處理費和受理費外,還應當負擔下列費用:
(一)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異地調查取證申請,或仲裁委員會喚禪前認為確有必要異地調查取證所發生的辦案人員差旅費用;
(二)當事人依法申請復制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仲裁文書的實際費用;
(三)當事人申請第三方進行鑒定、勘驗、翻譯、公告的費用;
(四)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食宿費和誤工補貼等費用。
『叄』 拖欠工資勞動局2000元受理嗎
受理的。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法律分析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一、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二、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三、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四、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肆』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如下:
1、最低工資保障范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資數額由最低工資率確定;
3、最低工資只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單位在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工資或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時,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准,否則,約定無效,並按最低工資標准執行。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准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伍』 拖欠工資勞動局2000元受理嗎
勞動做握局應當受理,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納胡漏的;洞爛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陸』 自己交社保最低檔一年要交多少
自己交社保最低檔一年要交9273.6元。 例如,一個地區社會平均工資4000元,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障,參保人員每月至少需要保險費4000*60%*(28%4.2% )=772.8元,全年所需社會保障費為9273.6元。
一、自己個人如何繳納社保
個人繳納社會保障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兩部分。 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會保障作為自由職業者獲得社會保障(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市戶口或農業戶口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社會保障服務點或區縣級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所需的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1英寸照片2張
5、繳費標准:以上年度當地社保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為20%,醫療費約為9%,目前可從80%和100%兩個階段選擇。
二、個人繳納社會保障與公司繳納社會保障的區別:
1、保險種類不同
2、繳費金額不同
3、投保人地點不同
4、養老待遇不同。
社會保險是指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工作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和經濟制度。
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得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延誤繳納、減免。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每月將社會保險費繳納的詳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用工單位的個人僱主、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職工及其他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柒』 勞動法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勞動法最低工資的規定:最低工資保障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最低工資保障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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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捌』 拖欠多少工資勞動局可以受理
無論數額多少,都會受理。用人單位應按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存在拖欠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准: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物知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系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禪櫻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罩襲消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