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失業保險能領多少時間
發布時間: 2023-04-16 04:02:40
Ⅰ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幾個月
上海失業保險金可以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核發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第258號令)等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基喚巧從2021年7月1日起,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下列標准計發失業保險金:
(一)第1-12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1975元/月;
(二)第13-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搏鍵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1580元/月;
(三)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1330元/月。
上述失業保險金支付標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的通知》(滬人社規〔2020〕13號)同時廢止。
註:
1、勞動年齡為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就業地或參保地在本市指勞動者無業前在本市辦理過就業登記或參加過社會保險。
3、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地區居民(簡稱港澳台居民)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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