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險最低交多少錢
1. 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最低標準是多少錢
單位給員工交社保的最低標准,是根據員工參保繳納的基數多少來確定的。繳費基數假定為3000元,單位承擔20%的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8%的養老保險費。各地繳費基數等級多,有下限和最高上限。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基數,但最低不得低於下限。給員工交社保最低標准,就是當地平均工資的60%,最低工資率在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家協會研究確定。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如下:
1、比例保險費制,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均等保險費制,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
公司社保辦理流程如下:
1、公司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其他規定的證明材料;
2、到地稅關系所在轄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開戶手續;
3、審核資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 企業交社保最低交多少錢
法律分析:企業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最低標准就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具體數量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發生變化。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本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3. 公司交五險一金最低標准
「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五險一金一個月大概是1500元左右,包括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五險最低標准交多少錢如下:
1、養老:單位按基數的20%繳納2000*20%=400元,個人按基數的8%扣繳2000*8%=160元;
2、失業:單位按基數的1.5%繳納2000*1.5%=30元,個人按基數的0.5%扣繳2000*0.5%=10元,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3、工傷:根據單位性質不同,扣繳比例不同,以外商獨資企業為例,按基數的1%繳納2000*1%=20元,個人不繳;
4、生育:外地戶口的員工不上此險,北京戶口的員工單位按基數的0.8%繳納2000*0.8%=16元,個人不繳費;
5、醫療:單位按基數的9%基本醫療+1%大額統籌繳納2000*10%=200,個人扣繳2%基本醫療+3大額統籌2000*2%+3=43元;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均按基數的8%繳納2000*8%=160元,共繳320元,若單位條件好可申請提高到10%。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額,以此來計算本年度的繳存額。早在2005年1月,建設部、財政部、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或三倍。
4. 最低五險一金標準是交多少錢
最低五險一金標準是交690元
五險即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是不需要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的。
一、五險一金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二、養老保險
1.參保范圍和繳費
(1)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養老保險需要繳納多少年?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三、如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個體勞動者必須出示身份證件;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填報並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5. 公司最低社保繳納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業最低交費基數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這個就是最低標准,一般是按當地工資的最低標准作繳費基數的。繳費基數是參保人按比例繳費的依據。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一般社保繳納的方式可分為單位繳納,或者是個人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則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單位可以幫助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好幾項費用。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