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有多少人口普查
⑴ 人口普查的歷次普查
現代意義的人口普查,是從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的。從1949年起,我國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與2010年進行過六次全國性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我國著手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地一個五年計劃,迫切需要詳實的人口資料,決定在於1953年在選舉工作的同時,舉行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辦法》,為准備全國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做好選民登記工作,並為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提供確實的人口數字,決定開展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1953年6月30日24時。
普查項目有:與戶主關系、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以及本住址等6項。這次普查工作的特點:在市選舉委員會領導下,人口普查登記與選民登記同步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工作又在標准時間半年後開展。回顧時間較長,普查登記項目少,為了取得經驗和保證質量,試點和復查面廣,時間長,對邊緣少數民族地區,採用間接調查的方法而取得數據。
普查時間,1953年6月12日至7月2日為准備工作階段,7月3日至1954年6月為登記階段及全面復查和重點抽查、統計、小結、公布等。
1954年11月1日由國家統計局發表了《關於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結果的公報》,公布了這次普查的主要數字:全國在1953年6月30日24時總人口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調查的人口為574205940人,用其他辦法間接調查到的人口為27732095人。
普查結果:全市總戶數為606864戶,總人口2419524人,其中男性1282167人、女性1137357人,性別比為112.73,戶平均3.99人,漢族2400904人占總人口99.23%,少數民族18620人占總人口0.77%。市人口調查辦在4個居民小組(平均每組350人)開展抽查結果,每組平均漏登與錯劃的只有1.5人,精晌螞確度達99%。
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於1964年2月11日分布了《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明確指出,這次普查的目的是為了制定第三個五年計劃(1966-1970年)和長遠規劃提供依據。
全國人口登記計算的標准時間為1964年6月30日24時。
普查項目除保留第一次普查的六個項目外,新增了文化程度、本人成分、職業三項,後兩項不作匯總。同時,要求對1964年上半年出生、死亡、遷出、遷入進行核對和登記。1964年人口普查數字當時沒有公布。到1981年第5期《統計》雜志上,刊載了國家統計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的九項主要統計數據》。普查結果:1964年6月30日24時,全國人口為720370269人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694581759人(不包括台灣省人口、港澳同胞和國外華僑)。
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第三次人口普查。
中共段謹者中央和國務院於1982年2月19日分布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辦法》共28條,規定1982年7月1日零時為全國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間。
普查項目共19項,按人填報的項目有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年齡、民族、常住人口的戶口登記狀況、文化程度、職業、不在業人口狀況、婚姻狀況、生育子女數和存活子女總數、握薯1981年生育胎次等13項,按戶填寫的有戶的類別(家庭戶或集體戶)、本戶住址、本戶人樹、本戶1981年出生人數、本戶 1981年死亡人數和有常住戶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數等6項。第三次人口普查結果主要數據是,1982年7月1日零時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陸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和現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0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第四次人口普查。
國務院於1989年5月9日發出了《關於進行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1989年10月25日,國務院分布了《第四次人口普查辦法》,共33條。
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1990年7月1日零時。
普查表有21項,其中:按人填報項目為15項,即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狀況和性質、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狀況、遷來本地的原因、文化程度、在業人口的行業、在業人口的職業、不在業人口狀況、婚姻狀況、婦女生育、存活子女數、1989年1月1日以來的生育狀況;按戶填報的有6項,即本戶編號、戶別、本戶人數、本戶出生人數、本戶死亡人數、本戶戶籍人口中離開本縣、市一年以上的人數。第四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是,1990年7月1日全國人口為1160017381人,其中大陸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和現役軍人共1133682501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
國務院於1998年6月17日發出了《關於進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2000年1月25日,國務院分布了《第五次人口普查辦法》,共46條。
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2000年11月1日零時。
普查表有49項,其中:按人填報項目為26項,即姓名、與戶主關系、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戶口性質、出生地、何時來本鄉鎮街道居住、從何地來本鄉鎮街道居住、遷出地類型、遷移原因、5歲及以上的人五年前常住地、6歲幾以上的人填:是否識字、受教育程度、學業完成情況、15歲幾以上的人填:是否有工作、工作時間、行業、職業、未工作情況、未工作者主要生活來源、婚姻狀況、初婚年月、15-50歲婦女填:生育子女數、1999.11.1-2000.10.31生育狀況;按戶填報的有23項,即戶編號、戶別、本戶普查登記人數、本戶戶籍人口中外出不滿半年人數、本戶戶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數、暫住本鄉鎮街道離開戶口登記地不滿半年人數、本戶1999.11.1-2000.10.31出生人數、本戶1999.11.1-2000.10.31死亡人數、本戶住房間數、本戶住房建築面積、住房用途、本住房中是否有其他合住戶、住房建成時間、建築層數、住宅外牆牆體材料、住房內有無廚房、主要炊事燃料、是否飲用自來水、住房內有無洗澡設備、住房內有無廁所、住房來源、購建住房費用、月租房費用。
2001年3月28日國家統計局分布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200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為129533萬人,其中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和現役軍人共126583萬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
中國政府網2009年5月6日公布了《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國家普查項目和周期安排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10年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
經國務院批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於2010年11月1日零時進行。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准確的統計信息支持。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此次人口普查還首次將我國境內的境外人員作為普查對象。將居住在本國的外國人納入人口普查,這是各國人口普查的通常做法,也是聯合國的建議。增加外籍人口為普查對象,也是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有外籍人口居住地區的教育、住房、醫療以及公共設施的建設。
而根據以往的經驗,入戶調查將遇到三大難點。一是高檔小區難入戶,二是外來人口居住區,三是大機關單位集中區。
普查方案
2010年06月24日,國家統計局、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頒布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
普查原則
人口普查採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方案要求
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結束,採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申報人應如實回答普查員的詢問,不得謊報、瞞報、拒報。人口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根據方案,登記結束後,應當組織全面復查,復查工作應於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復查工作完成後,統一組織事後質量抽查,抽查工作應於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於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數據的匯總工作。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結束後,原始普查表按規定銷毀。各級人口普查機構應做好人口普查資料的開發和應用,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咨詢等服務。
中國的人口普查每十年進行一次,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來中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准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目前已圓滿完成人口普查任務。現將快速匯總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 總人口
全國總人口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記的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口為7097600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為552300人。
台灣地區人口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長
數據表明,十年來我國人口增長處於低生育水平階段。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率為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長率1.07%下降0.5個百分點。
三、家庭戶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家庭戶401517330戶,家庭戶人口為1244608395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44人減少0.34人。家庭戶規模繼續縮小,主要是由於我國生育水平不斷下降、遷移流動人口增加、年輕人婚後獨立居住等因素的影響。
四、性別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為686852572人,佔51.27%;女性人口為652872280人,佔48.73%。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為105.20。
五、年齡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0-14歲人口為222459737人,佔16.60%;15-59歲人口為939616410人,佔70.14%;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7648705人,佔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831709人,佔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6.29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上升3.36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個百分點。
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說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續保持較低水平,老齡化進程逐步加快。
六、民族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225932641人,佔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個百分點;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13792211人,佔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個百分點。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長5.74%;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長6.92%。少數民族人口十年年均增長0.67%,高於漢族0.11個百分點。
七、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519656445人;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口為358764003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為38788人;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為26779人。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為4.08%,下降2.64個百分點。
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變化,反映了十年來我國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大力發展高等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
八、城鄉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5575306人,佔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149546人,佔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137093人,鄉村人口減少133237289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這表明2000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極大地促進了城鎮化水平的提高。
九、人口的流動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中,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261386075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長81.03%。
十、登記誤差
普查登記結束後,全國統一隨機抽取402個普查小區進行了事後質量抽樣調查。抽查結果顯示,人口漏登率為0.12%。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
[2]普查登記的對象是指普查標准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境內」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內,「境外」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外。
[3]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數據不包括居住在境內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
[4]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數據。
[5]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數據。
[6]台灣地區的人口數為台灣地區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2010年底的戶籍登記人口數據。
[7]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8]文盲率是指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佔比重。
[9]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國境內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10]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是指一個直轄市或地級市所轄的區內和區與區之間,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
2010年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11年4月29日
現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地區的常住人口有關數據公布如下: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地區的常住人口表地 區 人口數
(人) 比重(%) 2000年 2010年 全國合計 1339724852 100 100 北京市 19612368 1.09 1.46 天津市 12938224 0.79 0.97 河北省 71854202 5.33 5.36 山西省 35712111 2.60 2.67 內蒙古自治區 24706321 1.88 1.84 遼寧省 43746323 3.35 3.27 吉林省 27462297 2.16 2.05 黑龍江省 38312224 2.91 2.86 上海市 23019148 1.32 1.72 江蘇省 78659903 5.88 5.87 浙江省 54426891 3.69 4.06 安徽省 59500510 4.73 4.44 福建省 36894216 2.74 2.75 江西省 44567475 3.27 3.33 山東省 95793065 7.17 7.15 河南省 94023567 7.31 7.02 湖北省 57237740 4.76 4.27 湖南省 65683722 5.09 4.90 廣東省 104303132 6.83 7.79 廣西壯族自治區 46026629 3.55 3.44 海南省 8671518 0.62 0.65 重慶市 28846170 2.44 2.15 四川省 80418200 6.58 6.00 貴州省 34746468 2.78 2.59 雲南省 45966239 3.39 3.43 西藏自治區 3002166 0.21 0.22 陝西省 37327378 2.85 2.79 甘肅省 25575254 2.02 1.91 青海省 5626722 0.41 0.42 寧夏回族自治區 6301350 0.44 0.4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1813334 1.52 1.63 現役軍人 2300000 難以確定常住地 4649985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境外」是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外。
[3]本表全國合計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人口數。
[4]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常住人口佔全國合計常住人口(包括現役軍人和難以確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⑵ 中國人口普查了幾次分別是在哪些年
中國到目前一共進行7次人口普查,分別是1953、1964、1982、1990、2000、2010、2020年。
前兩次人口普查,是在我國計算技術比較落後的條件下進行的,1953年的人口普查全國人口總數為58260萬餘人,100歲以上的有3384人,最高年齡為155歲。1964年的人口普查增加了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職業三項。全國人口為69122萬人。其中大學文化程度者287萬人,高中文化程度的912萬人﹔初中文化程度的3235萬人,小學文化程度的19582萬人。
1982年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調查項目共19項,增加了常住人口的戶口登記狀況,在業人口的行業、職業和不在業人口狀況,婚姻狀況以及生育子女總數、存活子女總數和生育胎次等,並首次使用電子計算機處理大量數據。截止1982年6月30日24時,全國人口為100391萬人。
同國際接軌的第四次普查1990年我國進行了第四次人口普查,這次普查與聯合國關於1990年人口普查的建議相一致。
與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這次人口普查的登記項目增加了「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狀況」和「遷來本地的原因」兩項,旨在查清我國人口遷移的流向和原因。同時增加了死亡人口的民族、文化程度、死亡時的婚姻狀況和死者生前從事的主要職業等。
到1990年7月1日,全國總人口113051萬人,9年凈增人口1.27億。
我國於2000年11月1日進行了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全國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過近千萬普查工作人員艱苦努力,又經過事後質量抽查,圓滿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現場登記和復查任務。目前,普查的全部資料正在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
⑶ 建國以來實行過幾次人口大普查,和土地改革,分別是什麼時候
建國以來實行過六次人口大普查,全國人口大普查是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准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下一次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將在2020年進行。
前五次人口普查,分別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普查全國及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性別年齡結構的數據。 另外,1991年到2004年進行了人口抽樣和並好調查,主要是年齡結構數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結束;復查工作在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事後質量抽查工作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2011年4月28日發布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2011年8月12日舉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總結表彰大會,標志著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基本結束。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對象為普查標准時點在中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人口普查採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喚鉛信息。同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蔽敗、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全國總人口為133972.49萬人,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萬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長率1.07%下降0.5個百分點。數據表明,十年來中國人口增長處於低生育水平階段。
在建國後還有四次土地改革,分別是
1950到1952年土改
1956年三大改造
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
1978年的聯產承包責任制。
⑷ 中國的人口普查有悠久的歷史,最早的中國人口普查數字大約是多少
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較准確的人口普查開展於西漢末公元2年,當時全國人口為5960萬。
中國的人口調查有近4000年的歷史,留下了豐富的人口史料。但是,在封建制度下,歷代政府都是為了征稅、抽丁和壓榨人民才進行人口調查,因而隱瞞匿報人口的現象十分嚴重,調查統計的口徑也很不一致。
發展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先後於1953、1964和1982年舉行過3次人口普查。1990年人口普查是第4次全國人口普查。前3次人口普查,是不定期進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和國務院的決定,自1990年開始改為定期進行,即每10年一次,在年號末位逢「0」年份舉行。兩次普查之間,進行一次簡易人口普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國人口普查
⑸ 建國以來我國進行了幾次人口普查
截止2022年5月,中國一共進行了7次人口普查。
第一次普查是1953年;第二次普查是1964年;第三次普查是1982年;第四次普查是1990年;第五次普查是2000年;第六次普查是2010年;第七次普查是2020年。
全國人口普查是由國家來制訂統一的開展時間節點和統一的方法、項目、調查表,各地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指令依法對全國現有人口普遍地、逐戶逐人地進行一次全項調查登記,普查重點是掌握分析預測各地現有人口發展變化。
⑹ 我國進行過幾次全國人口普查
截至目前,全國一共進行過6次人口普查,分別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橘清正和2010年。
人口普查的意義: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科學方法,圓悔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
人口正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自然人。
(6)十幾年前有多少人口普查擴展閱讀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採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一是方便群眾進行普查登記。入戶登記一般採取預約登記的方式,可以減少群眾等候的時間。
二是便於群眾申報,可以保護申報人的隱私,減輕申報人的顧慮。
三是可以提高普查登記的准確性和可靠性。直接入戶進行詢問調查,可以判斷申報人申報的情況與實際是否有出入,便於發現是否有瞞報和漏報人口的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國人口普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採用什麼方法
⑺ 1980年人口普查數據
我國歷次人口普查時間和人口數如謹孫粗下:
第一次:1953年,6億人;
第二次:1964年,7億2千萬人;
第三次:1982年,10億3千萬人;
第四次:1990年,11億6千萬人;
第五次:2000年,12億9千萬;
第六次:2010年,13億7千萬人。
而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從2020年11月凱伏1號開始,而2020年初我國大陸人口為14.0005億。從上面數據可以看出,我國人口總數量在持續上升,但是祥鎮增長速度放緩。
⑻ 中國一共進行了多少次人口普查都在那一年每次有多少人
中國一共進行了六次人口普查。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
第一次人口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1953年6月30日,1954年11月1日由國家統計局發表了《關於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結果的公報》,公布了這次普查的主要數字,全國在1953年6月30日24時總人口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調查的人口為574205940人,用其他辦法間接調查到的人口為27732095人。
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計算的標准時間為1964年6月30日。1964年6月30日24時,全國人口為720370269人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694581759人(不包括台灣省人口、港澳同胞和國外華僑)。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為全國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間。1982年7月1日零時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陸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和現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1990年7月1日。1990年7月1日全國人口為1100173810人,其中大陸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和現役軍人共1133682501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間為2000年11月1日。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200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為129533萬人,其中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和現役軍人共126583萬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全國總人口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記的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口為7097600人。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為552300人。台灣地區人口為23162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