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最低速度多少
1. 城市道路限速多少
城市道路限速規定如下:
1、在沒有中心線的城市道路上,限制時速為每小時30公里;
2、在有中心線的城市道路上,限制時速為每小時50公里;
3、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以及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限速為30公里;
4、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車速不得高於每小時70公里;
5、道路上有限速標志的應按照限速標志行駛。
目前,我國道路限速主要有三種:
1、標牌限速,即道路上設置的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具體的限速值由交通運輸部門根據道路的設計速度以及道路的功能類型、幾何線形特性、運行交通流量、路側環境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
2、法定限速,即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要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限速;
3、特殊時段和天氣限速。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 城市快車道最高限速和最低限速是多少
一般來說,城市主幹道限速60公里/小時,城市次幹道限速40公里/小時,匝道和隧道為30至40公里/小時。但如道路上有明確的限速標識,則以標識為准。
這種標准並非無中生有,而是基於交通安全,根據道路的設計建設時速並參照道路交通管理實際情況制定的。
從管理的角度,不管什麼路段、時段,一律限速60公里/小時,一刀切,當然方便管理;而從效率上說,採取更靈活的限速措施,是否更有利於公眾出行、發揮道路更高的通行效率,是有討論空間的。
(2)城市最低速度多少擴展閱讀
限速並非不可以取消,但是,有一個必要的前提,即所有車主都得遵守安全駕駛的規則。比如,德國有三分之二的路都是不限速的,車輛速度雖快,但車主的規則和法律意識很強,各行其道,相安無事。當然,一旦違章,就會處以重罰。
3. 城市道路最慢車速在多少,新手上路
城市道路沒有最低限速,只有最高限速,最低限速只有高速公路有,建議走最右側車道,這是慢車道,中間是中速獵左邊是超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