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班級有多少人
『壹』 國家規定初中一個班多少人
一般是40-50人。
國家規定初中最多56個學生一個班。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中明確規定: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
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各地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班額標准,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
根據本地區實際,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班額控制在小學40人以內,初中45人以內。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如有困難可適當放寬班額。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行小班化教學,小學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
學校規模和班額人數:
完全小學: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九年制學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學階段每班45人、中學階段每班50人。
初級中學: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完全中學: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高級中學: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四、主要措施 (四)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各地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班額標准,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要通過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促進均衡發展,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台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於2016年年底前將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
『貳』 國家規定每個班級多少人
大班額:55人以上、66人以下;超大班額:66人以上。
大班額危害大班額不是簡單的,一個教室裡面放多少桌子、多少條板凳,安排多少個人的問題,大班額會帶來三個方面的危害:
1: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人一多,心情肯定不好;
3:可能帶來安全問題,所以大班額必須堅決予以解決、克服、消除。
1:我們有大班額368000個班,佔全部班級的4.1%;
2:這一年,我們減少了82000個大班額,通過大膽改革,這一數據和上年比下降了18.3%,這個幅度是很大的;
3:超大班額現在我們全國有86000多個班,佔全部班級的2.4%;
4:去年這一年,我們減少了56000個班,這個下降比例也是很大的,近40%。
1:要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
2:2019年大班額要取得突破性進展;
3: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額。
『叄』 全國統一小學一個班,多少人不是多少人是多少人是一個規定數字。
國家的規定如下:
按照教育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對中小學每班學生的人數做了明確的規定,小學40至50人,中學45至50人.
國務院頒布《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針對這個問題,各地也有自己的規定:
北京市的規定:2006年3月1日起,本市正式實施《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准》,其中對小學、初中以及高中校各班班額便提出的明確的要求。在《標准》中明確,依據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本市學校初中和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0人,高中不超過45人。
山東省的規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小學每個班級不超過45人,接受正常轉學後,小學班額不得超過50人。
從上面的規定來看,小學的班級人數應該不能超過50人
『肆』 一般學校一個班有多少人
小學一個班級不能超過50人。根據教育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教人〔2002〕8號)的實施意見,對中小學每班學生的人數做了明確的規定,小學40至50人,中學45至50人。
中小學人員編制的核定和分配:
1、中小學根據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學要求安排班額,並根據班額組織教學班級。原則上普通中學每班學生45~50人,城市小學40-45人,農村小學酌減,具體標准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要結合近幾年高中、初中、小學各學段入學人口變化情況,綜合考慮學校校舍、教師數量等條件適當安排班額和班級數。
在入學人口高峰時期可採取過渡辦法安排班額,但要採取有力措施解決班額超過55人的現象,遏制部分中小學班額過大的勢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素質教育和教學改革的要求降低標准班額。
2、按照國辦發〔2001〕74號文件的編制標准折算,普通高中每班可配備教師3.0人;普通初中每班可配備教師2.7人;城市小學和縣鎮小學每班可配備教師1.8人;農村小學每班可配備教職工數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教師數確定後,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編制按教職工總數的一定比例計算,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核定到校。
3、各地可根據國家規定的中小學各年級教學計劃和課程計劃,綜合考慮教師所承擔的備課、批改作業、指導課外活動等教育教學任務和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結合教師編制總數等因素確定教師標准周授課時數。
4、按照國辦發〔2001〕74號文件規定,在具體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時,內地民族班中小學,城鎮普通中學舉辦民族班的學校和開設雙語教學課程的班級,寄宿制中小學校,鄉鎮中心小學,安排教師脫產進修,現代化教學設備達到一定規模的學校,承擔示範和實驗任務的學校,山區、湖區、海島、牧區和教學點較多的地區,在按照學生比例計算編制的基礎上,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適當增加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