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海口買房首付最低多少
『壹』 海口市買房要什麼條件
海口本地戶口買房不受限購政策限制,貸款購買,首套房已結清的首付40%,未結清的70%。外地戶口在海口買房,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城市限購區域內購房,累計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海南限購規定
自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海南省內商品住宅將實施全域限購。主要包括: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4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建設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海口、三亞、瓊海已實行限購的區域,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的,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1、海南戶籍:
第一套房首付30%其餘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縣、各銀行規定執行。如海口市規定,首套房已結清的首付40%,未結清的70%;三亞市陪激一律50%。
2、非海南戶籍:
(1)第一類市縣(海口、三亞、瓊海):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城市限購區域內購房,累計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2)第二類市縣(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
(3)第三類其他市縣: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如果您的戶籍在外省,又沒有長期在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這四個市縣工作和生活,那麼在海南購房就不能考慮這四個地方。其他市縣只能以家庭為單位購買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如果您在海口、三亞、瓊海的限購區域內買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基腔繳納證明。
在上述區域之外,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的,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自本通知發布後戶籍遷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購買一套住房,並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各市縣要加強購房資格審查,規范住房交易行為。蘆鋒襪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關於引進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貳』 海口購房政策
海口購房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外地人想要在海口購房,需要滿足的條件比以前嚴格了很多。一是要在海南居住時間超過3年以上,在海南本地繳納社保超過2年,中間沒有出現過斷交的現象;二是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工作,現在從事的工作超過1年以上;三是年齡已滿18周歲。
海口購房政策規定
1、海南戶籍:第一套房首付30%其餘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縣、各銀行規定執行。如海口市規定,首套房已結清的首付40%,未結清的70%;三亞市一律50%。
2、非海南戶籍:
(1)第一類市縣(海口、三亞、瓊海):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城市限購區域內購房,累計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2)第二類市縣(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
(3)第三類其他市縣: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如果您的戶籍在外省,又沒有長期在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這四個市縣工作和生活,那麼在海南購房就不能考慮這四個地方了。其他市縣只能以家庭為單位購買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如果您在海口、三亞、瓊海的限數數購區域內買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020海南省最新房屋限購政策
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創新提出發展安居型住房完善住房體系
《通知》提出,健全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滿足居住需求。通過發展市場化商品住房、市薯譽首場化租賃住房,滿足省內居民多層次居住需求和省外居民旅遊虛頃租賃住房需求;通過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需要;通過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滿足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其中,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我省參照省外做法、結合海南實際,創新提出的住房類型。目的是讓符合條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能夠以與自身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價格購買一套住房,提升其獲得感、幸福感,真正享受到海南自貿區(港)建設紅利。
二、對在我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為進一步遏制投機炒房行為,回歸住房民生和居住屬性,同時為防止佔用過多社會公共資源,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充分的空間要素保障,我省參照國內部分城市的做法,《通知》提出本地居民購買多套住房的限購政策,對在我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三、現房銷售制度:
為解決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帶來質量投訴、合同糾紛、延期交房、配套設施不落實、違規銷售甚至開發商收錢跑路等一系列問題,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現房銷售的房屋應《通知》提出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通過竣工驗收且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為加快推進我省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提質增效,《通知》提出,鼓勵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項目轉型發展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業、辦公等經營性房地產或租賃住房。下一步,我省將加快發展旅遊地產、商業地產;繼續實施棚戶區改造和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滿足人民群眾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序實施引進人才住房保障,積極創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環境,推動實現全省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