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最低開多少
㈠ 上高速最低車速多少
上高速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應當開啟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入車道。
機動車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降低車速後駛離。第八十二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㈡ 高速路最低限速多少
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是每小時60公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除非有緊急情況,在事故多發路段及道路維修路段中,我們要根據困拆現場放置的限速標志牌行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一次搏簡扣3分。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100km/h,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110km/h。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90km/h,行駛速度為60km/h以上但達不到90km/h的,應在最右側的車道內行駛。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時,應按基尺褲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在高速行車超過最高速的懲罰是很嚴厲的,但是以往高速突發交通事故情況看來,極大部分原因就是超速駕駛,所以,對超速行駛處罰嚴厲也是應該的。
㈢ 車子在高速路上最低跑多少碼
車子在高速路上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介紹
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為了有效地實施高速公路限速,公安交通部門在中大型客運車上裝備GPS衛星定位系統,實行實時跟蹤監控。對其它車輛實施出口抽查,來達到控制車輛違章超速行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