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醫保最低繳費多少
A. 蘇州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主要看選擇怎麼樣的繳納基數。以蘇州社保舉例,目前2021年1月份的社以最低繳納基數3368元來計算的話,職工社保費用一共需要繳納1190.53元,其中個人需繳納358.64元。其中職工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5%——16.84元,醫療保險的2%——67.36元和養老保險的8%——269.44元,大病補充醫療的5元,共計358.64元。而企業部分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生育保險的0.8%——26.94元,工傷保險的0.40%——13.47元,失業保險的0.50%——16.84元,醫療保險的9%——303.12元,和養老保險的16%——538.88元,共計831.89元。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