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最低工資是多少
① 南京市現在最低工資標准是多少啊
南京屬於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2元。
② 2017年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距離最近的一次工資調整是2017年7月1日,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1890元。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蘇州市,為1890元,僅比北京低60元,上調幅度為120元。最低的是宿遷,最低工資標准為1520元,上調幅度為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2元調整至13.5元。
2018年江蘇最低工資標准分為第一檔為1890元,第二檔為1720元,第三檔為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第一檔17元,第二檔15.5元,第三檔13.5元。
③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市區最低工資根據所在地區不同分三類,
一類地區690元/小時,(各市區及江寧)
二類地區550元/小時,(溧水)
三類地區480元/小時,(六合,高淳,江浦)
④ 現在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將有望從每月750元上調至每月820元。 關於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勞社薪〔2006〕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6]15號)的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意見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我市最低工資標准及執行類別調整為:一類區,由原690元/月調整為750元/月,適用范圍為南京市市區(不含原六合縣、原江浦縣);二類區,由原550元/月調整為620元/月,適用范圍為溧水縣、高淳縣、原六合縣、原江浦縣。我市最低工資標准類別由一、二、三類調整為一、二類,高淳縣、原六合縣、原江浦縣由原執行三類區標准調整為執行二類區標准。明年原六合縣、原江浦縣區劃調整期結束,直接過渡到執行一類區標准。 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類區,由原5.8元/小時調整為6.3元/小時;二類區,由原4.6元/小時調整為5.2元/小時。適用范圍同最低工資標准。 三、下列各項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准內,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第三條規定的項目和繳納個人最低住房公積金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用人單位應當補足。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從2006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ОО六年十月十一日
求採納
⑤ 南京最低工資標准2018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江蘇從今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020元,增加130元,增長6.88%;二類地區1830元,增加110元,增長6.4%;三類地區1620元,增加100元,增長6.58%。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18.5元,增加1.5元,增長8.82%;二類地區16.5元,增加1元,增長6.45%;三類地區14.5元,增加1元,增長7.41%。據了解,一類地區包括南京市區、無錫市區等,這意味著南京市區最低工資標准升至2020元。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據悉,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准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⑥ 南京最低工資標准
南京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020元、二類地區1830元、三類地區1620元。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已經上調到了2020元。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國家實行的是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一般會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上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南京市人社局發布通知,根據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南京8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2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下列項目,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⑦ 請問: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類區由原960元/月調整為1140元/月,適用范圍為南京市市區(含江寧區、六合區、浦口區);二類區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適用范圍為溧水縣、高淳縣
⑧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
南京市區最低工資標准為2020元,而且南京市歷年失業保險金月最高發放標准均與最低工資標準保持一致,同步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⑨ 江蘇省南京市最低基本工資是多少
江蘇省南京市最低基本工資是1630元
經省政府同意,從2014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其中,南京市區、無錫等一類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目前的1480元調整到1630元,增加150元。
⑩ 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根據《關於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南京市新的企業最低工資標准於2011年2月1日起開始執行。
其中,鼓樓區、白下區、玄武區、雨花台區、秦淮區、建鄴區、下關區、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和六合區,均執行一類區標准,即由原960元/月調整為1140元/月,增幅為18.75%。而溧水縣和高淳縣,均執行二類區標准,即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增幅為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