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降多少斷供
Ⅰ 貸款30年買房,如果在這30年中房價下跌虧掉了首付,用不用斷供
一般來說沒有人會選擇斷供,首先這是不明智的,如果真的斷供,那麼承擔的後果也是比較嚴重的。
對於中國人來說,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就是買房,由於經濟情況,很多人不會選擇全額付款,一般都是貸款買房。而房價跌宕起伏,運氣好的話房價會漲,運氣差的話也會跌價。不管怎麼說,在我們買房准備辦理房貸的時候,其實產權已經給了銀行。如果你在還貸的時候斷供了,那麼對於銀行方面來說,他們對於你的房子就有處置權了。
買房肯定是有跌有漲的,如果運氣不好的話,也只能咬緊牙關繼續堅持下去。
Ⅱ 房價腰斬,我想斷供,大家給個建議
首先,如果選擇在房價下跌時斷供,對你的徵信將會有負面影響。
如果要選擇"斷供"房貸,毋庸置疑的是徵信系統會因此受到影響,不知道大家在銀行貸款中有沒有聽到過"連三累六"這樣一個詞。
"連三累六"的大致意思是:在兩年的時間內連續3次或者累計達到6次延期還貸或不還貸的情況,銀行就會自動判定為"不誠信"人員,從而影響徵信系統。
徵信方面受影響後最大的弊端主要體現在買房和貸款方面。一旦徵信出現問題,在買房時首付的付款比例最少會提高10%,同時還會提高貸款比例,銀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針對"不誠信"人員降低自身的風險。
Ⅲ 房價下跌,115萬人棄房斷供,樓市這是要「變天」了嗎
談到房地產市場,大家都比較氣憤,因為絕大多數人的一生,花費的巨款就是購買房子,從現在的觀念來看,沒有房子結婚都很難實現,所以也就是這種觀念,讓房價持續上漲,以至於到現在買房都是特別困難的事情,即使是購買了房子,那麼也要做20-30年的房奴,因為絕大多數人買房,那麼都是選擇貸款分期,這個時間還款時間要20-30年之久。貸款分期購買的房子,其實也不代表房子就屬於你,因為一旦還不起貸款,那麼房子一樣會被拍賣。
總結:房價出現下跌的情況,這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是好事,對於炒房者來說是壞事,所以出現大量“棄房斷供”的現象,這些斷供的房子,很多都是炒房者套現的結果,但要說樓市要“變天”,這個還是有些誇張,因為房價下跌幅度不會很大,對於還沒買房的人來說,就不需要擔心房價上漲的問題,當然買房者也要根據自己的實力來進行選擇。
Ⅳ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房價下跌就斷供
這簡直是無知的理論。
對於剛需購房者,無論房價上漲還是下跌,影響幾乎為0.只有繼續月供,銀行是不會收回房子的。
房價下跌,真正的受害者是炒房團,很多炒房團不停轉發斷供壞賬的新聞來嚇唬危害老百姓。
首先,房價大跌就斷供在中國是不會出現的。
斷供就是違約,銀行有權將抵押物來償還貸款的,如果抵押物價值低於貸款總額,銀行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斷供人其他財產的,銀行和法院是一家的,所以在中國你敢斷供,分分鍾被沒收家產的。
其次斷供人沒力償還貸款,會被限制消費的,出外只能坐火車二等座,不能旅遊,不能進入高檔場所,消費被限制,銀行卡被限制,每月工資都會被優先扣除償還債務的。
如果房價下跌,受苦是貸款炒房的。日本泡沫破滅年代,跳樓的都是炒房團,真正的剛需影響太少了。
Ⅳ 如果房價遭遇腰斬,我們到底該不該斷供
17年在張家口萬全西山買的房產,當時9000多一平米,而現在差不多5000一平米,今年疫情入不敷出,生活基本開銷都成問題了,房貸現在基本都靠信用卡還了,這樣拆東牆補西牆,每天很累,也不是個辦法睡覺都睡不踏實想斷供。
對於剛需用房的購房者來說遇到類似情況後,不要太糾結房產房價問題,畢竟不管房價上漲還是下降,我們都不能選擇斷供和賣房,因為斷供或賣房不僅僅會出現嚴重的虧損,就連居住的地方都沒有了,我們又該如何生活,努力工作賺錢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受疫情影響收入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全球全國由於疫情影響收入的人太多了,我們自身應該想辦法盡快的從疫情影響當中走出來才行(只要生活的城市人口一直在增長,不是空城房產永遠都不會成為白菜價,對於說房價未來將會成為白菜價的人,只能說在這些人眼中房產一直都是白菜價,因為有足夠的財富)。
綜上:17年購房9000多一平而如今差不多5000多,虧損程度的確是很大,雖說受疫情影響收入出現了問題,但是我們也不能選擇自損的方法斷供,還是踏踏實實的趕緊努力賺錢,等我們的收入增加了以後,月供的壓力慢慢的都會變好(如果真的不想再持有該房產,也需要在堅持幾年等房價有所回升後再出手,畢竟這樣才能把虧損降低)。
Ⅵ 如果房價真的大幅度下跌,我們到底要不要斷供
在上次盤存過程中,很多城市的房價大幅上漲,很多城市的價格甚至上漲了一倍。在此期間,很多家庭盲目地買了房子,甚至忽視了自己的償還能力,忽視了自己的生活壓力。不得不說,房價一直上漲,大家都很害怕,一直上漲就買不起,怕增值收益少。但是冷靜下來後,我才意識到,如果房價與腰部相對,我們到底該不該切斷供應。如果房價遭遇腰斬,我們到底要不要切斷供應?有什麼危險嗎?船道
因為很多公司認為你不可靠,所以可能會解僱你,再找工作的時候,想使用你的工作崗位不多。所以沒有房子,沒有錢,要努力賺錢,如果找不到更好的賺錢途徑,生活會越來越困難,越來越痛苦。事實上,即使房價可能上漲,大家也不要棄房斷供,要繼續咬牙償還住房貸款。這時可以向親朋好友借錢,先撐著再說。最終未來房價將大幅上漲。如果房價大幅上漲,只能盡快賣掉房子,充分說明在房價大幅上漲之前,這棟房子不會下跌。
Ⅶ 房價下跌了,能斷供房貸嗎
不可以的
如果購房者因變故無法按時償還房貸,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貸款行申請貸款展期,經銀行查實後,會適當延長房貸期限,並降低月供。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沒有按時還房貸,銀行就會來電話、信函催你還款。而且在此期間還會產生滯納金,越積越多。再不還款銀行會上門或發律師函給你,接下來就要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來處置這套房子,如拍賣等。
如果貸款人所購房屋沒有在房管部門做過抵押登記,那麼在您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償還貸款的時候,貸款銀行將依據《借款合同》要求開發商承擔擔保責任,開發商在替您償還剩餘的貸款後,依據《擔保法》的規定,開發商將收回房屋,或對房屋進行拍賣。
這種情況您的經濟損失較大,因為無論是收回或拍賣房屋的價格往往都是低於您當初購買房屋時的價格,並且您開始每月所還貸款中的絕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說您並沒有償還多少本金,所以,結果是收回或拍賣後,房價款您就可能所剩無幾了。
所以說,房貸不還的話銀行跟開發商是有權利拍賣你的房子的!此外,更大的不利之處就是您在銀行的信用將有不良記錄,一旦被注記即可能會被保留3年~7年的紀錄,將來若要向其它銀行借款,可能就會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請了。
Ⅷ 房價下跌 該斷供還是繼續還貸
隨著信貸政策的收緊,買房的資金壓力越來越大,有朋友擔心:要是房價下跌了,300萬的房子跌到了200萬,可是自己還欠銀行240萬,房貸月供太高還不起了怎麼辦?是該斷供還是繼續咬牙還貸?
要先明確一下購房人跟銀行這種借貸關系,雙方簽訂借貸合同,購房人(抵押人)把房子作為抵押物(擔保)抵押給了銀行(抵押權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簡稱《擔保法》),「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財產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意思就是如果是購房人的原因(比如火災、人為損壞)造成房子價值折損,銀行(抵押權人)有權利要求你停止該行為,並且恢復財產價值,或者提供點相當於減少部分價值的擔保,要是你既不恢復價值,又不提供擔保的,銀行就要你提前清償債務,如果是300萬房子只賣了
200萬,而當時抵押的評估價為300萬,那麼你不僅要還貸款,還得補上下跌的100萬差價。
那如果不是因為購房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價值減少,又該怎麼辦呢?《擔保法》有如下規定: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也就是說,由於市場波動造成房屋價值減少,你只需要補上減少的差價部分,並繼續償還貸款,銀行就不會追究責任。
估計該有人說了,《擔保法》不是還規定嗎,「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既然我拒不還貸款,銀行就要拍賣,賣的價錢如果超過抵押時的價格,賣多的錢還要還給我呢,我就乾脆把房子丟給銀行唄。
但有這種想法的人,也只是嘴上說說,而不會真的這樣做,試想一下,辛辛苦苦買的房子,首付、裝修費、稅費這些花費不是白白打了水漂?而且如果銀行真的起訴你,包括法院的執行費用在內,律師費、訴訟費之類的統統由債務人承擔,等於是一直在往裡面搭錢呢,更何況這樣做購房人徵信也會受影響,被列入黑名單的話,以後買車什麼的就不能貸款了,你甘心就這樣放棄?
從銀行的角度看,如果市場上的房價有了波動,他們也會第一時間就開始採取應對措施,比如到市場上做摸底調查,了解目前房子的成交情況和成交價;重新審核一遍抵押物的價值,加強貸後管理,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做預估等等。一旦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就會聯系他們了解情況協商解決辦法,如果借款人連續6個月以上沒有還款,且沒有要還款的意思,銀行就有權利起訴到法院,並要求拍賣房產。著名的「房姐」龔愛愛就是因為房貸斷供,遭到銀行起訴索賠800萬元。
所以一般來說,斷供真的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如果真的覺得還貸壓力太大,可以暫時採取下面幾個措施:
第一、延長還款期限
對於等額本息還款,還款期限越長,每月還貸月供越少,是個能減小還貸壓力的方法,不過弊端是,更改還款期限,意味著要重新簽訂貸款合同,需要按照最新的政策執行,比如現在利率上浮了10%,你剩下的貸款利率也要上浮10%,相應的房貸壓力又會變大,這點需要注意。
第二、暫停還本金
貸款人可以跟銀行協商,要求暫時只償還利息,不還本金,等以後有錢了在償還本金,因為銀行有房子抵押權,通常會接受這個提議。
第三、借錢還貸
最後一招是下下策,要是資金真的出了問題,可以跟銀行協商解決辦法,實在不行就只能向親戚朋友借錢還貸。
總的來說,造成還貸困難有購房人方面的原因,自己沒有考慮清楚還款能力,盲目貸款買房;也有市場方面的原因,不過房價本身就有一定的波動性,但是出現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並不大,畢竟從長遠來看,政策層面是要把房價控制在合理區間內,避免出現大幅度上漲或者下跌,這也是大多數人最願意看到的結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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