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碳排放價格多少
A. 請問自願碳排放交易是怎麼回事國際上有統一的標准嗎相關資料都行O(∩_∩)O~
摘要)周二,碳交易市場分析公司New Carbon Finance稱,自願碳排放交易市場上的碳價格今年已經上漲了1/4。
盡管VER(確認減排量Verified Emission Rections)的質量經常受人旁蠢詬病,但是,在2007年它的均價為每公噸5美元,而如今是6.30美元,上漲了26%。在7、8月份,VER交易量為300萬腔旦公噸,價值1890萬伍啟擾。
VER市場的碳價格隨認證標準的不同而不同,例如,黃金標准Voluntary Gold Standard (VGS)認證的VER價值約15.80美元每公噸,而美國加州氣候行動注冊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 (CCAR)認證的VER平均價格核定為10.80美元。
以自願碳標准(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認證的VER均價為7.30美元,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CCX)交易的價格為約3.90美元,並且在本周一回落到2.50美元。
B.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首筆交易價格為多少
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上午9點30分,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系統顯示,首筆交易價格為每噸48元。
據介紹,發電行業成為首個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納入重點排放單位超過2000家,這些企業碳排放量超過40億噸二氧化碳,意味著中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一經啟動就將成為全嫌冊簡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交易系統提供單向競買功能
根據市場發展情況,交易系統也提供單向競買功能。交易主體向交易機構芹褲提出賣出申請,交易機構發布競價公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照規定報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成交。
交易時間上,除法定節假日及交易機構公告的休市日外,採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採取大宗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姿喊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採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C. 碳排放市場的交易情況是什麼樣的
全球碳排放主要交易所:歐盟碳市場、美國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韓國、紐西蘭、中國碳市場
本文核心數據:溫室氣體排放覆蓋比例、碳排放交易價格
全球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覆蓋面較廣
碳排放權交易的概念源於上世紀90年代經濟學家提出的排污權交易概念,排污權交易是市場經濟國家重要的環境經濟政策,美國國家環保局首先將其運用於大氣污染和河流污染的管理。
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簽署了《京都議定書》,碳排放權成為一種商品。該條約提出三個靈活的減排機制。2002-2015年間,遍布四大洲的多個碳交易體系建成。其中,日本在減排領域做了大量的嘗試,既有全國性的自願性碳排放交易體系(JVETS),也有以東京、埼玉縣為代表的地區性強制履約交易體系。
當前,碳交易已成為碳減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覆蓋面較廣。截至2021年1月31日,全球共有24個正在運行的碳交易體系,其所處區域的GDP總量約佔全球總量的54%,人口約佔全球人口的1/3左右,覆蓋了16%的溫室氣體排放。此外,還有8個碳交易體系即將開始運營。
為實現「碳達峰」目標,各國可能大幅或加速收緊配額,預計無論通過交易所還是拍賣為形式進行交易的碳排放權價格將呈現上升趨勢。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林業碳匯產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D. 碳排放的成本是什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被認為是冷戰結束後最重要的國際公約之一。針對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國際社會在
1992年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達成了《京都議定書》 (以下簡稱《議定書》)。《議定書》要求30多個附件一國家(包括發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在2008至2012年間,把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平均比1990年削減>5.2%。在得到占發達國家1990年CO2排放總量的55%以上的締約發達國家批准後,《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這標志著國際社會進入了一個實質性減排溫室氣體的階段,人類發展史上首次具有了一個國際法律框架,用以限制人類活動對地球系統的碳循環和氣候變化的干擾。減少碳排放成為締約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議定書》設計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為溫室氣體減排提供了一個雙贏的長期行動框架。是《議定書》設計的三個靈活機制之一,其初衷是為了各國可以採用最小成本且有效的方式來削減排放,各國可以運用這些機制相互協作以履行減排的承諾。該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開展減排項目來獲取減排信用,並從2000年開始到第一個承諾期(2008-2012)執行。它既可以使發達國家降低減排的成本,同時又使發展中國家通過項目合作,獲得相應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中國可以通過積極參與項目獲得巨大的經濟收益,據估計中國可以提供全球CDM所需項目的一半以上。此外,碳交易市場也有望成為世界最大的市場之一。《議定書》生效是各國在政治、經濟、能源、環境等方面利益相互妥協的結果。由於各國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加上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履行減排義務時付出的代價不同,所以在減排的國際談判中不得不考慮各自的國家利益,使得談判過程成為一個各個國家或利益集團在政治、經濟、資源、環境等方面博弈的復雜過程。
由於占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殲亮約40%的美國和澳大利亞沒有批准《議定書》,並且《議定書》氏檔寬最終文本是在談判過程中對一些國家的減排義務作了較大讓步的情況下才達成的妥協方案,所以《議定書》執行的意義和效果並不顯著。即使《議定書》所規定的各項目標能夠實現,與穩定氣候變化的最終目標仍相距甚遠。由於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較高,對經濟將產生不可忽視的重要影響。所以,實力薄弱的發展中國家無力承擔如此巨大的經濟負擔,需要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另一方面,減排的效果如何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國際社會實現穩定氣候變化的目標仍然任重道遠。[1]碳排放-碳交易 排放模式 全球碳交易市場年均交易額已達300億美元,預計將來還會大幅增加。在歐洲,企業可以通過買賣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額來實現排放達標的目標。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在倫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國就自發建立了碳交易體系。另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業致力於研發有助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雖然在倫敦沒有一所類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這些大大小小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業卻早就聯合在一起了。碳排放價格一直處於波動狀態,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噸16.50歐元(約合人民幣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則為17歐元。除英國外,歐洲各國目前都有活躍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02年,蠢漏荷蘭和世界銀行首先開始碳交易時,碳排放的價格為每噸5歐元左右,此後開始上揚。2004年達到6歐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噸價格超過了31歐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總額達280億美元,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達到了13億噸。英國、美國已經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兩大中心——擔綱的分別是倫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現在,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將目光投向了亞洲,投向了中國。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辦法,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的核心內容。1997年開始接受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重要議定書,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驅動力。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約定,「已發展國家」有已經核準的2008-2012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同時,至2012年,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平低5.2%。為減少「全球蔓延」的溫室氣體,《京都議定書》同時規定,協議國家(現有169個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可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英文簡稱CER)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國際市場。受《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牽引,英國早在2002年即啟動自願排放貿易計劃,31個團體根據1998-2000年基線自願性設定排放減量目標,包括了6種溫室氣體。2005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啟動,該體系覆蓋歐盟25個成員國,包括近12000個燃燒過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業實體,遂使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倫敦金融城則是歐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額超過200億歐元,歷年來呈翻番增長趨勢。「走在環保問題的前列,已經為金融城帶來了切實利益。」倫敦金融城當局政策與資源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斯奈德如此評價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美國目前尚未加入簽署《京都議定書》,其制定了「10年內減少20%的汽油用量」的發展減排計劃。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交易,會員200餘個,這足以使其成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碳排放-與溫室效應 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在近一個世紀以來大量使用礦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種溫室氣體。由於這些溫室氣體對來自太陽輻射的可見光具有高度的透過性,而對地球反射出來的長波輻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說的「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候變暖。全球變暖的後果,會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凍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更威脅人類的食物供應和居住環境。碳排放-應對措施 積極應對 與其他污染物不同,CO2的減排存在很大的技術難度。目前,主要有3種技術方向和選擇。一是採取化石能源的替代技術,主要包括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新能源技術(核能目前已經被排除在聯合履約和CDM機制之外);二是提高能效,進而通過減少能耗實現削減CO2排放;三是碳埋存及生物碳匯技術。此外,稅收等財政金融政策可以起到加速技術改造進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作用。 (1)能源結構調整對減排的作用明顯但困難較大
從目前情況來看,短期內,通過能源替代技術改變能源結構的作用有限。人類存在採用低碳或無碳的替代能源技術的可能性,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為此,重點研究了現有能源的相互替代的可能性與效果。 在考慮宏觀經濟系統各個方面的復雜相互作用的基礎上,我們初步建立了以減排政策為核心的一般均衡模型,應用這一模型對能源結構調整、經濟結構調整、徵收碳稅等進行了政策模擬分析,主要結論如下。 中國2003年能源消費中,煤的比重為67.1%,天然氣的比重為2.8%。如果將煤的使用比重降低1個百分點,代之以天然氣,CO2的排放量會減少0.74%,而GDP會下降0.64%,居民福利降低0.60%,各部門生產成本普遍提高,其中電力部門受影響最大,平均成本提高0.60%;如果「氣代煤」的比例為5%,CO2的排放量會減少4.9%,而GDP會下降2.0%,居民福利減低2.0%,電力部門平均成本提高2.4%。 因此,能源結構調整的後果是,一方面CO2排量會顯著降低,另一方面GDP增長速度會放緩,居民福利受到一定的影響。在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經濟必須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因此,即使在能源供給充分的條件下,能源結構調整的速度不應也不可能太快。 (2)實施清潔生產
技術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最有效的途徑。根據以上預測,即使採取較積極的能源政策,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油氣等清潔能源的比例,2020年中國煤炭消費仍占約60%。而碳埋存和相關碳匯技術因成本等問題難以推廣。因此,最可行也是最有效的技術減排措施就是採取清潔生產等技術來提高能效,特別是煤炭的清潔利用技術在未來15年中將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能效技術不僅減少能源利用、減少排放、提高成本效益,還能通過技術轉移發揮更大潛力,因此是CDM項目最優先的選擇。另外,在農業方面,提高化肥利用率。在保證作物產量的前提下,實現減少化肥消耗量,對於減少化肥生成過程中的CO2排放和保護環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國履行《京都議定書》 (3)增加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有助於減輕中國潛在的減排壓力
造林、林地恢復、豐產林管理、採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蟲害控制等可增加森林固碳量,減少碳排放。據初步估計,中國實施的林業六大重點工程的固碳潛力約200億噸,持續時間約為100年。合理的農業管理措施(包括平衡施肥、合理種植、增加秸稈還田、少耕免耕等)和減少土壤侵蝕能大大提高農業土壤固碳量。根據目前的野外定位研究成果,在施用有機肥的情況下,除東北部分地方外,土壤有機質均會增加,平均增加幅度為8.52~59.78 g/(m2·yr)。農作物秸稈的還田,類似於施用有機肥,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平均增加幅度45.24 g/(m2·yr)。免耕和少耕可以分別平均增加土壤有機碳134.81和208.74 g/(m2·yr)。在中國農業生產中,積極施用有機肥及推廣秸稈還田和免耕,農田生態系統土壤的固碳潛力是巨大的。初步估計,目前森林植被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44.3%,土壤的現有碳貯量只有潛在貯量的90%。 增加草地固碳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種改良等。另外,中國青藏高原高寒濕地、東北濕地以及分布在幾大流域的濕地是個巨大的碳庫,納入陸地生態系統碳管理框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當前中國符合《京都議定書》的生態系統碳匯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4%~6%。到2020年,這個碳匯可提高2~4倍,占工業CO2總排放量的7%~8%。增強陸地生態系統碳吸收與碳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中國所面臨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為加快中國的工業化進程爭取空間和時間。 4)徵收碳稅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如果採用徵收碳稅的市場手段實現5%或10%的減排目標,需要分別徵收每噸碳90.71元和192.9元的碳稅。如果將徵收的碳稅全部用於返還居民,其稅率還會略有提高。在徵收碳稅情形下,各部門的生產成本將增加,電力部門增加的成本分別為5.78%和12.07%,鋼鐵部門增加0.91%和1.94%,郵電運輸業增加0.128%和0.263%。 如果把調整能源結構和徵收碳稅的措施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到社會總成本略小的方案。例如:「氣代煤」1%,徵收碳稅82.1元/噸碳,可以實現5%的總的減排目標,而居民福利下降0.78%,GDP下降1.51%。
總之,採用徵收碳稅和能源結構調整的政策對整個經濟的負面影響比較大。 5)消費行為對節能與減排的作用突出
目前,對生產活動中的節能、提高能效方面的研究比較多,而對居民生活用能研究得比較少。事實上,1999~2002年中國每年全部能源消費量的大約26%、CO2排放的30%是由居民生活行為及滿足這些行為需求的經濟活動造成的。經過研究,居民的生活用能具有巨大的節約空間。在基本不降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單是在住房、汽車、摩托車和家用電器節能這幾項就可以節約能源2176.3萬噸標准煤,佔2002年居民生活行為用能的11.0%,相當於每年減少1628.8噸碳的CO2排放。碳排放-減排目標 中國: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2]
美國: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17%。韓國:為了削減碳排放,將在未來10年執行正在考慮的三個計劃中最嚴格的一個,使2020年的碳排放量比正常水平降低30%。[
E. 污水廠碳排放交易多少一噸
30元-50元/噸。污水處理廠的碳排放量與其污水處理能力、工藝、設備、電力消耗等因素有關,因此不同污水處理廠的碳排放量也會雀乎蔽有所不頃州同。但是價格都會在頃吵30元-50元/噸之間。
F. 我國碳稅收費標准
碳稅是指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徵收的稅。它以環境保護為目的,希望通過削減二氧化碳排放來減緩全球變暖。目前我國的碳稅收費標准如下: 財政部建議,中國的碳稅最終應該根據煤炭、天然氣和成品油的消耗量來徵收。碳稅在起步時,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征稅10元,徵收年限可設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稅的稅率可提高到40元/噸。 而環保部規劃院課題組則建議,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征稅20元,到2020年可以徵收50元/噸。具體而言,煤炭每噸 、石油每噸 、天然氣每立方米分別徵收11、17、12元的碳稅。
碳稅通過對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產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稅來實現減少型侍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與總量控制和排放貿易等市場競爭為基礎的溫室氣體減排機制不同,徵收碳稅只需要額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實現。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有關課題組經過調研,形成了"中國碳稅稅制框架設計"的專題報告。課題組表示,我國碳稅比較合適的推出時間是2012年前後;由於採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需要採用從量計征的方式,所以適合採用定額稅率形式;在稅收的轉移支付上,應利用碳稅重點對節能環保行業和企業進行補貼。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有關研究報告對碳稅的徵收范圍進行了較為清晰的界定。 根據碳稅的征稅范圍和對象,我國碳稅的納稅人可以相應確定為:向自然環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單位和個人。
碳排放是關於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總稱或簡稱。溫室氣體中最主要的氣體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詞作為代表。雖然並不準確,但作為讓民眾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簡單地將"碳排放"理解為"二氧化碳排放"。多數科學家和政府承認溫室氣體已經並將繼續為地球和人類帶來災難,所以"(控制)碳排放"、"碳中和"這樣的術語就成為容易被大多數人所理解、接受、並採取行動的文化基礎。
【法律依據】
2008年11月,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航空領域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並於2012年起實施,並聲稱此為對抗全球氣候變暖。據估算,到2020年,各航空公司可能要因此支付200億歐元。
【拓展資料】
碳稅的影響廣泛而深遠,涉及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諸多方面。徵收碳稅不僅應考慮環境效果和經濟效率,還要考慮社會效益和國際競爭力等。不同國家和地區在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碳稅的實施效果有較大差異。但從長期來看,碳稅是一個有效的環境經濟政策工具,能有效地減少CO2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短期內抑制經濟增長,中長期將有利於經濟的健康發展。但將擴大資本與勞動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劇社會不公。
1、減排效應
不同稅率下CO2減排率諾德豪斯(Nordhaus)①就眾多學者對碳稅減排效應的研究結果進行了總結。盡管這些研究基於不同的國家及具體的情況,但研究結論似乎相當一致。即隨著稅率的提高嗎,減排效應不斷增加。隨著碳減排幅度的提高,稅率不得不大幅上升發達國家的碳排放多屬於奢侈排放而中國的碳排放多屬於生存排放和發展排放。因此,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碳稅引起的產品價格變化對生產的影響較小,碳減排效應不夠顯著。
2、經濟增長效應
碳稅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具有兩面性:一方面:碳稅會降低私人投資的積極性,對經濟增長產生抑製作用;另一方面:碳稅可增加政府收入,擴大政府的投資規模,對經濟增長起到拉動作用。從時間角度考察,短期內碳稅會影響相關產品的價格,抑制消費需求,從而抑制經濟增長,但從中長期來看,碳稅將促進相關替代產品的研發,降低環境治理成本,有利於經濟的健康發展。
3、能源消費效應
碳稅將對一國的能源消費結構產生深遠的影響。碳稅使能源價格更高,使其成為一種更昂貴的生產要素。這將提高企業生卜缺吵產成本,由此企業會減少生產。與此同時,企業還會採取節能技術,降低能源消耗,採用替代能源,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特別是在我國燃油等能源的需求價格彈性還比較高時,碳稅將減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扮尺率,降低能源強度,促進能源消費結構轉變。
4、收入分配效應
碳稅對不同社會群體的影響並不相同。與財產稅和所得稅能直接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不同。碳稅由於具有分配累退性,反而會擴大資本與勞動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社會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G. 光伏電站--碳減排和碳交易 如何核算如何進行CCER開發
碳減排、 碳交易 、碳配額、 碳資產管理
全球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不僅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也造成全球災害性天氣頻發,嚴重的威脅著人類和地球其它生命的生橘段存。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出台,為我國未來綠色低碳發展繪制了美好藍圖。但也要看到,我國處於工業化發展階段,工業技術和耗能、排放水平比發達國家仍有較大差距,我國要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要實現這個目標,我國不僅要努力提高製造業技術水平,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更需要改變能源結構,減少高耗能。
我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的確定,將進一步推進綠色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工業化、電氣化改革,對新能源特別是電力清潔化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近年來,碳排放交易已經逐漸成為一個熱門話題。今天我們來談談光伏發電站到底能減排多少二氧化碳溫室氣體。
我們以一個1MW的光伏發電站為例來做計算。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我國地緣遼闊,各地的太陽能輻射資源不同,不同地區安裝的同容量的光伏發電站的發電量是有很大差異的。如果我們以江浙地區和甘肅河西走廊地區的光伏發電站為例來做分析。
▲工商業屋頂光伏電站
我們知道,江浙一帶的最佳傾角光伏陣列表面年太陽能輻射量通常在1300kWh/m²左右,而西北地區河西走廊一帶太陽能輻射資源比較豐富,大約是2000kWh/m²左右。
江浙一帶的1MW光伏發電站電站首年發電量可達100萬kWh。
河西走廊一帶的1MW光伏發電站電站首年發電量可達160萬kWh。
與常規煤熱發電站相比,1MW的光伏發電站每年分別可節省405-630噸標准煤, 減排1036-1600噸二氧化碳,9.7-15.0噸二氧化硫,2.8-4.4噸氮氧化物。
按照目前碳排放40元/噸左右的平均交易價格計算,1MW的光伏電站每年碳減排交易的收益約4.1-6.4萬元左右。
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簽署了《京都議定書》,碳排放權成為了一種商品,碳交易成為碳減排的核心手段之一。目前,全球有幾十個碳交易體系。2020年,全球碳市場交易規模達2290億歐元,同比上漲18%,碳交易總量達103億噸。碳排放價格從平均每噸25歐元翻倍至2021年5月初的每噸50歐元左右。
我國碳交易工作也已經開展了十餘年了,全國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和福建等八個地區已經開展了碳交易試點,完成了近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交易,成交額上百億元。同時各地科技廳等部門洞伍搏都有從事的清潔能源機制的機構或碳排放管理部門。
據了解,目前我國碳排放交易價是每噸20-52元,和國際市場比,碳排放價格還是比較低的,但是隨著國家「雙碳」目標和國際化的推進,碳排放價格上漲的趨勢是必然的。我國目前有裝機240GW的光伏發電站,年發電量1172億kWh減排二氧化碳11684.8萬噸。每年有價值約4000萬元-6000萬元的排放配額指標可用於市場交易。光伏發電不僅可以直接通過售電獲得經濟效益,同時還可以通過碳排放交易獲得額外的經濟收入。
我們認為,未來我國將進一步加大各地碳排放配額管理和發展碳排放市場交易,推動新能源的發展和「雙碳」目標的實現。
(註:計算公式:1 度電 = 0.39 kg 煤 = 0.997 kg 二氧化碳 = 0.00936 kg二氧化硫 = 0.00273 kg 氮氧化物)
那如何計算二氧化碳減排量的多少呢?
以發電廠為例,節約1度電或1公斤煤到底減排了多少「二氧化碳」?
根據專家統計:每節約1度(千瓦時)電,就相應節約了0.328千克標准煤,同時減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塵、0.997千克二氧化碳、0.03千克納祥二氧化硫、0.015千克氮氧化物。每使用光伏電站所發的一度電是同樣道理。
以1MWp光伏電站為例。
減少二氧化碳減排量:
近日,浙江省樂清市有序用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印發 樂有序用電辦[2021]4號《關於調整C級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確:輪到停用的企業當天0點到24點全部停止生產用電,但是企業屋頂光伏發電不在控制范圍!免受限電影響,能控制用電成本還想增加碳交易收入的各位企業可以盡快在屋頂安裝光伏電站了!
光伏電站碳交易額外創收計算案例
這里以上數據可以看出,1MW光伏電站每年可以減少1196.4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按20元/噸(23日碳市場收盤價43.85元/噸)成交價計算,這座1MW的光伏電站每年可獲得2.4萬元左右的收益。25年將獲得60萬左右收益,這還沒有算更高的發電收益。按市場價格(排除原料漲價因素),一座1MW光伏電站的投入成本大概350萬左右,碳排放權交易給工商業光伏電站帶來的額外收益還是非常明顯的!
一、年發電量是多少?
根據北京市太陽能資源情況,安裝角度為35°時,光伏年峰值利用小時數為1536.65h,考慮到79%的系統效率,等效年發電利用小時數為1213.95h,在25年的運營期,光伏組件的發電衰減率按20%計算。
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量常用的簡化計算公式:L=W×H×η,其中L為年發電量,W為裝機容量,H為年峰值利用小時數,η為光伏電站的系統效率,H×η為年等效利用小時數。
計算可知,20kW光伏電站的首年發電量為:
20kW×1213.95h=24.28MWh
按照10年衰減10%,25年衰減20%計算,25年的發電量情況見下表:
表1 北京地區20kW分布式光伏電站發電量計算
二、碳減排量是多少?
根據《聯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方法學》、《廣東省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等與分布式光伏發電相關的自願碳減排量核算方法學,分布式光伏碳減排量核算周期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減排量即為基準線排放量,也就是不安裝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使用電網供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簡化的減排量計算公式:
式中:ERy為安裝並運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第y年的減排量(tCO2/yr),BEy是第y年的基準線排放量(tCO2/yr),EGPJ,y是第y年由於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並運行所發電量(MWh/yr),EFgrid,CM,y是第y年區域電網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tCO2/MWh)。
根據《CM-001-V02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方法學》(第二版),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EFgrid,CM,y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EFgrid,OM,y和EFgrid,BM,y分別為第y年電量邊際排放因子和容量邊際排放因子,單位均為tCO2/MWh,採用國家發改委最新公布的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WOM和WBM分別為電量邊際排放因子和容量邊際排放因子的權重。
根據方法學規定,對於太陽能發電項目,第一計入期和後續計入期,WOM=0.75,WBM=0.25。
查閱官方資料,最新公布的排放因子為生態環境部2020年12月29日發布的2019年度減排項目中國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
北京市屬於華北區域電網,其2019年度的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
按照2019年度的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北京地區20kW分布式光伏電站的首年碳減排量為:24.28×0.8269=20.08(tCO2);
25年運營期的年均碳減排量為:21.62×0.8269=17.88(tCO2);
25年的總減排量為:540.45×0.8269=446.9(tCO2)。
隨著清潔能源裝機比例的不斷提高,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也有逐年降低的趨勢,因此,實際核準的總碳減排量可能會比本文計算結果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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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交易實現路徑?
上節計算得出了分布式光伏的碳減排量,怎樣才能在碳市場通過交易獲得收益呢?
財政部於2021年8月在對關於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的回復中指出:「將進一步完善我國綠證核發交易管理機制和碳排放權交易機制,通過綠證和碳排放權交易合理補貼新能源環境效益,為新能源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以下分別從碳交易和綠證交易進行分析。
一、CCER碳交易是什麼?
具體而言,CCER是指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排放企業需要按照減去自願減排量的排放量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如果排放超額,就要受到處罰,如果不想受到處罰,則可以向擁有多餘配額的企業購買排放權。
在這一機制下,可以促進企業進行技術升級來減少碳排放量,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效果,同時也提高了生產經營效率。
目前我國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在不斷的完善當中,國內首個碳排放交易市場於2013年6月18日在深圳啟動,目前國內共有7家碳排放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第一階段涉及16個行業,包括鋼鐵、石化、有色、電力等10個工業行業,以及航空、港口、機場、賓館等6個非工業行業。
二、如何申請CCER
1、申請的過程
2、申請過程項目業主的工作
三、項目開發的前期評估
項目開發之前需要通過專業的咨詢機構或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評估,判斷該項目是否可以開發成為CCER項目,主要依據是評估該項目是否符合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CCER方法學的適用條件以及是否滿足額外性論證的要求。
方法學是指用於確定項目基準線、論證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截止到目前,國家發改委已在信息平台分四批公布了178個備案的CCER方法學,其中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方法學轉化173個,新開發5個;含常規項目方法學96個,小型項目方法學78個,林業草原項目方法學4個。這些方法學已基本涵蓋了國內CCER項目開發的適用領域,為國內的業主企業開發自願減排項目提供了廣闊的選擇空間。
另外,《指南》也規定了國內CCER項目開發的16個專業領域,如下表所示。
額外性是指項目活動所帶來的減排量相對於基準線是額外的, 即這種項目及其減排量在沒有外來的CCER項目支持情況下, 存在財務效益指標、融資渠道、技術風險、市場普及和資源條件方面的障礙因素, 依靠項目業主的現有條件難以實現。
如果所評估項目符合方法學的適用條件並滿足額外性論證的要求,咨詢機構將依照方法學計算項目活動產生的減排量並參考碳交易市場的CCER價格,進一步估算項目開發的減排收益。CCER項目的開發成本,主要包括編制項目文件與監測計劃的咨詢費用以及出具審定報告與核證報告的第三方費用等。項目業主以此分析項目開發的成本及收益,決定是否將項目開發為CCER項目並確定每次核證的監測期長度。
2.項目開發流程
CCER項目的開發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沿襲了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框架和思路,主要包括6個步驟,依次是:項目文件設計、項目審定、項目備案、項目實施與監測、減排量核查與核證、減排量簽發。
(1)設計項目文件
設計項目文件是CCER項目開發的起點。項目設計文件(PDD)是申請CCER項目的必要依據,是體現項目合格性並進一步計算與核證減排量的重要參考。項目設計文件的編寫需要依據從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獲取的最新格式和填寫指南,審定機構同時對提交的項目設計文件的完整性進行審定。2014年2月底,國家發改委根據國內開發CCER項目的具體要求設計了項目設計文件模板(第1.1版)並在信息平台公布。項目文件可以由項目業主自行撰寫,也可由咨詢機構協助項目業主完成。
(2)項目審定程序
項目業主提交CCER項目的備案申請材料後,需經過審定程序才能夠在國家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審定程序主要包括准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具體包括合同簽訂、審定準備、項目設計文件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審定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審定報告的交付並上傳至國家發改委網站等7個步驟。
另外,項目業主申請CCER項目備案須准備並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項目備案申請函和申請表;
② 項目概況說明;
③ 企業的營業執照;
④ 項目可研報告審批文件、項目核准文件或項目備案文件;
⑤ 項目環評審批文件;
⑥ 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意見;
⑦ 項目開工時間證明文件;
⑧ 採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編制的項目設計文件;
⑨ 項目審定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項目備案申請材料後,首先會委託專家進行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然後主管部門對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估時間)。
(3)減排量核證程序
經備案的CCER項目產生減排量後,項目業主在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減排量簽發前,應由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核證機構核證,並出具減排量核證報告。
核證程序主要包括准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具體包括合同簽訂、核證准備、監測報告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核證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核證報告的交付並上傳至國家發改委網站等7個步驟。
項目業主申請減排量備案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 減排量備案申請函;
② 監測報告;
③ 減排量核證報告。
監測報告是記錄減排項目數據管理、質量保證和控製程序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活動產生的減排量在事後可報告、可核證的重要保證。監測報告可由項目業主編制,或由項目業主委託的咨詢機構編制。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減排量簽發申請材料後,首先會委託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然後主管部門對減排量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估時間)。
四、項目開發周期
如前所述的CCER項目備案申請的4類項目中,第一類項目為項目業主新開發項目,開發周期相對較長;第二類項目雖然獲得作為CDM項目的批准,但是在開發流程上與第一類項目相同,開發周期同樣較長;而第三、四類項目由於是在CDM項目開發基礎上轉化,開發周期相對較短。一個CCER項目的開發流程及周期如下圖所示。
據此估算,一個CCER的開發周期最少要有5個月。在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還要考慮到不同類型項目的開發難易程度、項目業主與咨詢機構及第三方機構的溝通過程、審定及核證程序中的澄清不符合要求,以及編寫審定、核證報告及內部評審等環節的成本時間,通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開發時間周期都會超過5個月。
除上述項目開發流程,一個CCER項目成功備案並獲得減排量簽發,還需經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核批准過程。由上述項目審定及減排量簽發程序,可以推算國家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估並進行審核批準的時間周期在60~120個工作日之間,即大約需要3~6個月時間。
綜上累加上述項目開發及發改委審批的時間,正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從著手開發到最終實現減排量簽發的最短時間周期要有8個月。
國內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兩省五市」碳交易體系已為CCER進入各自的碳交易市場開放通道,皆允許CCER作為抵消限制進入碳交易市場,使用比例為5%~10%。作為抵消機制的CCER進入「兩省五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會擴大市場參與並降低減排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