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費退多少合適
❶ 我全額交出國旅遊但因老人病情嚴重不能跟團旅遊能退多少錢
正常來說有個期限,比如提前半個月退95,10天75,5天50。看你的合同什樣的,交錢都有合同。
❷ 退旅遊團費用能退多少
法律分析:《旅遊法》規定,強調旅遊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
(1)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准扣除必要的費用:
1)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扣除;
2)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扣除;
3)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六十三條 旅行社招徠旅遊者組團旅遊,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內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遊者,出境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遊者。
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組團社對旅遊者承擔責任,受委託的旅行社對組團社承擔責任。旅遊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❸ 2021疫情旅遊退費規定
2021疫情旅遊退費規定:
1、疫情導致,如果是由於始發地存在疫情,導致已經購買車票的車次停運或者不適合出行時,需要辦理退票手續的,在退票時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2、非疫情導致,雖然在疫情期間,但不是因為疫情,而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需要退票的,按退票時間計算退票手續費。
因為疫情退票是一律免退票費的。不久前就因為疫情,鐵路部門發出通知,在車站、12306網站等各渠道購買了8月3日24時前各次列車有效車票的旅客,在退票時,均不收取任何退票手續費,而且已經購買的鐵路乘意外險也一同辦理。
要是在開車前48小時到8天內,有變更到站或者改簽到開車8天以上的其他列車的,而在開車前8天退票的,需要收取百分之五的車票票面價格作為退票手續費。如果是列車已開,那麼不能辦理退票,最多隻能辦理改簽,但前提是改簽的列車還有餘票。
遵守疫情防控規定。謹慎選擇出遊,避免前往高中風險地區旅遊,自覺接受當地醫療機構採取的有關調查、檢驗、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如實報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相關情況。
合理安排行程。提前了解出發地、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查詢旅遊景區開放、門票預約措施,合理規劃旅遊線路和時間,密切關注目的地及沿途疫情防控情況,及時調整行程。
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減少聚集,乘坐交通工具、游覽景區時自覺與其他遊客保持間距,出現感冒、發熱等症狀時,應停止游覽並及時就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❹ 我簽訂了旅遊合同,不想去,應退多少
旅遊出行前,一方當事人通知對方取消合同的,按照下列標准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出行前24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4.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非違約方予以賠償,
5.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輪船、鐵路等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運輸費用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計算,但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❺ 發生疫情旅遊退團退費標准
法律分析:1.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由旅行社在行程開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准扣除必要的費用: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費用扣除標准為: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費用-旅遊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遊天數×已經出遊的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❻ 旅遊團退費規定
旅遊團退費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旅遊行程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七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准扣除必要的費用:
1、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扣除;
2、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扣除;
3、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六十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三條 旅行社招徠旅遊者組團旅遊,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內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遊者,出境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遊者。
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組團社對旅遊者承擔責任,受委託的旅行社對組團社承擔責任。旅遊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第六十五條 旅遊行程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第六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