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立卡家庭人均月收入多少合適
① 建檔立卡人均年收入標准
法律分析:建檔立卡人均年收入標準是低於330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3300元,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家庭都可以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五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第六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
② 家庭人均月收入多少算家庭經濟困難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05元算家庭經濟困難。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退出標准:
貧困戶的退出。貧困戶指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戶的退出以戶為單位,以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指標。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準的低保家庭,視為脫貧人口。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貧困戶
③ 貧困戶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
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3)建檔立卡家庭人均月收入多少合適擴展閱讀: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絕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退出標准
貧困戶的退出。貧困戶指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戶的退出以戶為單位,以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指標。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準的低保家庭,視為脫貧人口。
貧困其實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的現象。說它復雜,是因為直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有關貧困的涵義及其衡量標準的確定,貧困話題還在學者中間仍然爭論不休,而且這種爭論似乎越來越復雜化,如上。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貧困現象又很簡單,因為你無論在定義上進行怎樣的爭論,貧困都以一種樸素而客觀的方式存在著。因此我們可以說,貧困首先是一種物質生活的狀態,但貧困又絕非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物質生活狀態。貧困同時是一種社會結構現象。
貧困源於對未滿足的需求的審視。沒有需求,無所謂貧困;而沒有審視,同樣不知道貧困。
貧困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按照經濟學的一般理論,貧困是經濟、社會、文化貧困落後現象的總稱。但首先是指經濟范疇的貧困,即物質生活貧困,可定義為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生活水平達不到一種社會可以接受的最低標准。
貧困的存在有著歷史與現實的雙重原因,因而,貧困又是一個歷史性的范疇。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貧困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如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生存型貧困、溫飽型貧困和發展型貧困,區域型貧困和個體型貧困,城市貧困和農村貧困,狹義貧困和廣義貧困等等。
貧困不僅只是經濟概念,更關乎基本的公民權利、能力,其實質是一種權利和能力的貧困。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所說:「貧困不是單純由於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比如與高額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支出,對應的公民獲得健康權、養老權、教育權、居住權的能力缺失。
④ 建檔立卡貧困戶
【法律分析】: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法律依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扶貧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貸款種類。扶貧貸款分扶貧貼息貸款和扶貧非貼息貸款兩種。其中,扶貧貼息貸款全部用於貧困戶以及覆蓋貧困戶面廣、收益率較低的種養業和貧困鄉村辦企業。扶貧非貼息貸款,重點用於周期短、收益率較高的產業和項目。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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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家庭人均收入多少算家庭經濟困難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05元算家庭經濟困難。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退出標准:
貧困戶的退出。貧困戶指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戶的退出以戶為單位,以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指標。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準的低保家庭,視為脫貧人口。
⑥ 貧困戶最低收入標准
貧困戶指生活困難家庭,沒有專門政策補助,通常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6)建檔立卡家庭人均月收入多少合適擴展閱讀:
貧困戶補助資金
1、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持資金。
脫貧戶產業扶持資金為3000元/戶,脫貧戶產業扶持資金為4000元/戶,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產業,驗收合格後兌現該項資金。
2、建檔立卡貧困戶教育扶持資金。
符合高中教育條件,免除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學費,免除普通高中教育學費,發放國家助學金,繼續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中職學生發放生活補助每生每年1000元;四是如你戶符合秋季及以後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條件,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標准給予資助(其中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補助2000元),直到學業結束。
3、建檔立卡貧困戶醫療扶貧資金。
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醫療扶貧「十免四補助」,在區內住院治療目前實行的是個人醫療費用「零支付」。貧困戶免收新農合費用。
4、建檔立卡貧困戶民政救助資金。
如你戶符合低保兜底政策,重點低保保障標准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標准為120元/人/月。
⑦ 建檔立卡家庭年收入要填多少
法律分析:建檔立卡家庭屬於低保戶申請的檔案材料,應當實事求是的填寫。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⑧ 建檔立卡貧困戶有什麼要求
1、建檔立卡貧困戶要求: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2、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4、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
⑨ 貧困戶年收入標準是多少
貧困戶年收入標准劃分如下:
1、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5、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貧困戶指生活困難家庭,沒有專門政策補助,通常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絕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相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貧困戶的退出指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戶的退出以戶為單位,以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指標。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準的低保家庭,視為脫貧人口。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