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違約金寫多少比較合適
㈠ 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一般是多少算合理
合同違約金中,數額幅度有著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遵循以下幾點:一、約定違約金。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約定為准;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則需要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三、在《合同法》司法解釋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作為標准適當減少,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種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經濟合同違約金一般不得超過20%
㈡ 合同的違約金約定多少合適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㈢ 違約金比例如何約定比較合適
法律分析:違約金比例約定為不超過損失的30%比較合適。合同違約金沒有法律規定上限,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㈣ 合夥違約金定多少合適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合同違約金上限,合同違約金以當事人約定為主,可以約定具體數額,也可以約定計算方法,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當事人可以請求予以減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約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