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多少按全年收入算合適
A. 年終獎怎麼算
「年終獎獎金的發放額度,企業一般自己根據情況調整,比如,占工資總額的5%-10%。當整個系統運行的比較有效、平穩時,會加大額度,有些企業的獎金額度,比工資還要高,甚至達到工資的150%。
年終貢獻大小按比例計算。這其中直屬上司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對獎金直接影響,使獎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動。」
(1)獎金多少按全年收入算合適擴展閱讀:
年終獎的意義
1、企業制定年度激勵計劃要從年度績效目標入手核算出合理的年度激勵計劃。激勵計劃是獎優用的,在企業實現目標的同時,員工獲得應有的業績獎金。
2、如果沒有激勵計劃,建議適當平均化,如果企業效益好,整體高一些,效益差,整體低一些。不要拉開很大差距,沒有依據的拉開差距是比較危險的。同時跟進與員工的溝通十分重要。如果只是到了年底為發獎金而發獎金,一定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被動。
3、把年終獎金看作成本或負擔,關鍵還是觀念上沒有真正意識到人力資源的價值和作用,在激勵的問題上沒有系統化思考,在操作上簡單化處理的結果。
B.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算方式選哪個
法律分析:1、全年工資加上年終獎扣除基本扣除費用、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費用後低於3.6萬的人群,選擇合並計稅方式。當12個月工資合計+年終獎-基本費用扣除(60000)-三險一金-個人專項附加扣除≤0的情況下,並入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小於0,應納稅額為0,即不需要納稅。而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的,最低稅率檔,也要繳納3%的稅。當年薪(12個月工資合計)扣除基本費用扣除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後大於0,且年終獎加上扣除以上費用後的年薪低於3.6萬時,單獨計稅以及合並計稅適用稅率均為3%,但是年終獎單獨計稅的話,這部分速算扣除數低於合並計算的速算扣除數,所以合同計算。2、單獨計稅方式更適用於年終獎低於年薪(扣除基本費用扣除、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且兩者合並後稅率檔變高的情形。此時,年薪部分應納稅所得額大於0,需要納稅,年終獎和年薪分開核算可以使得年終獎和年薪均適用較低的稅率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C. 年終一次性獎金發了30萬,全年多少薪酬繳稅較合理
摘要 第一種方法是,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16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李某2006年年終
D. 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一般公司年終獎有多少
獎金的發放額度,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通常,我們建議開始時額度小一點,比如,占工資總額的5%-10%。當整個系統運行的比較有效、平穩時,可以加大額度,有些企業的獎金額度,比工資還要高,甚年終獎至達到工資的150%。年終獻大小按比例計算。但實際上和原則會有出入,這其中直屬上司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對獎金產生直接影響,使獎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動。
除了發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遊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某外企人事經理向記者介紹,去年公司將一部分年終獎用於獎勵員工旅遊,大家都覺得這樣的形式效果不錯,增加了公司的凝聚力。
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這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公司營業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打分,客戶指標是由客戶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打分。一般地,公司營業指標在雙薪中佔10-20%,集體工作量佔30-40%,而個人指標則在雙薪中佔到40-50%的分量。年終獎金也就是說,當你個人努力完成工作,發揮集體協作精神,完成公司營業目標時,才能最終獲得雙薪。這種靈活的做法,已經在國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調動員工個人的積極性,發揚團隊合作精神,為公司做出貢獻。
績效獎金
這是一種浮動的獎金。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放規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於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公開。
紅包
通常是由老闆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於員工與老闆的親疏、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取決於資歷,取決於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採取的是第二種方式,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除了發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遊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無論企業用哪種方式發放年終獎,有一條原則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終獎的發放既要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也要顧及員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這兩者兼顧好了,年終獎才能發放得「公平」,才能起到獎勵和激勵的作用,為企業第二年的運作埋下良好的伏筆。獎金的發放方案,不應該在將近年終時才考慮,在年初制定公司計劃的時候,就應該制訂好年終發放獎金時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
E. 一般年終獎怎麼算
一、一般年終獎怎麼算
1、一般年終獎怎麼算具體分析如下:
(1)月工資。年終獎按1至3個月或者更多月份的工資來核算。
(2)年收入補助。合同約定的金額,其浮動的主要原因是與員工當年的績效相關的,一般浮動不會太大;
(3)根據公司發展確定年終獎。
2、法律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二、年終獎的種類有哪些
年終獎的種類如下:
1、績效考核型。依據雙方約定或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嚴格按照績效考核成績發放;
2、工資組合型。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中包含有特定金額的「年終獎」,而且雙方並未對「年終獎」的發放條件作出特殊約定;
3、在職激勵型。不論何種原因的離職,只要發放時不在職的員工,都不享有當年年終獎,以此激勵在職員工。與績效考核制相比,在職激勵制更加反映出企業挽留人才的意圖;
4、物質獎勵型。如果用人單位並未與勞動者明確約定過「年終獎」,那麼用人單位給予全體員工或部分員工的錢款等一次性獎勵就可以視為「物質獎勵」型年終獎。該類型年終獎帶有全員普惠的性質,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體現,「物質獎勵」型年終獎的有無以及具體獎金形式、獎勵標准及分配方式等均可由企業自主決定。
F. 一般年終獎發多少合適呢
年終獎一般什麼時候發
一般年終獎大多在每年12月底至1月初之間發放,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在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因為要過年了,大家能拿到年終獎也能開開心心的過個好年
年終獎一般是月薪幾倍
大多數年終獎一般是月薪1.1倍到2倍,但是年終獎是否發放和如何發放沒有一定的法律規定,有的企業沒有年終獎,有的企業把年底雙薪或者三薪當做年終獎,還有些的年終獎會和績效考核掛鉤、從凈利潤中計提一定比例的獎金當做年終獎。
一、雙薪制
1、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
2、12+2方式,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
二、績效獎金
這是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績效結果發放的浮動獎金。
年終獎怎麼算個稅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終獎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並計稅;而在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年終獎收入,就只有合並計稅一種方式了。
今年12月31號之前,可以從以下兩種計稅方式中選擇一種最優惠的。
單獨計稅
合並計稅
下面我們就來打個比方,假設打工人小七,其中27萬工資,3萬年終獎,如果選擇
①、採用單獨計稅方法:
因為27萬÷12=22500(元)
所以這27萬元年終獎適用於20%的稅率。
年終獎納稅額:
27萬×20%-1410 = 52590(元)
②、採用合並計稅方法:
小張工資和年終獎一共為:3萬+27萬=30萬,該檔稅率為20%
年終繳稅額:
30萬×20%-16920-(3萬×3%-0)=42180(元)
所以對於年終獎比工資高的小七來說,肯定是要選擇合並計稅的方法。
但是從2022年1月1日開始不是重新改革,而是優惠結束,一切該步入正軌了。
至於為什麼要改,是為了咱社會公平公正地共同富裕。如果年終獎總是單獨計稅,可能會出現非常不公平的情況。
比如,兩人納稅年收入均為20萬元,但甲年終獎10萬元,其餘工資10萬元;乙沒有年終獎,全部是工資收入。
那麼按照現行稅率、年終獎單獨計稅,甲只要繳一萬多元個稅,乙卻要繳兩萬元個稅。這樣是非常不公平的哦!
G. 工資年終獎的計算是怎麼規定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
根據財稅〔2018〕164號《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下圖為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如果2018年第2次發放年終獎,年終獎須並入2018年12月份工資收入,合並計算當月個稅。
註: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比如:
張三月工資5000,12月底算上年終獎應稅所得額還為負,當然個稅也為0了。也就是說,對於大多數拿幾千工資的工薪簇,年終獎是0個稅的。
李四月工資10000,12月底算上年終獎應稅所得額為34000,不超過36000,所以年終獎也是按3%計算的,即=10000*3% =300
王五月工資30000,12月底算上年終獎應稅所得額為274000,不超過300000,所以年終獎也是按10%計算的,即=10000*20% =2000
李六月工資100000,12月底算上年終獎應稅所得額為1114000,超過960000,所以年終獎是按45%計算的,即=10000*45% =4500
年終獎交稅多少,是和員工工資有直接關系的,適用的稅率取決於12月底應稅所得的大小。相同的獎金額,納稅額可能不相。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H. 年終獎怎麼發最劃算
全年一次性獎金由於是除以12查找稅率,然後用收入的全額(可扣除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乘以稅率,並只能減去一次速算扣除數,因此就會存在收入與稅額倒掛的現象,例如:某人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為18 000元,需繳納稅款540元,而如果年終一次性獎金為18 001元,則需繳納稅款1 695.10元。也就是說,雖然收入僅多了一元錢,但是稅款卻多了1 155.10元,最終導致收入減少1 155.10元。因此,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時,需要注意避開該「倒掛區間」。
【例題】小李2012年全年收入為120 000元,有三種發放方式,第一種:每月發放工資10 000元;第二種:每月不發放工資,年終一次性發放120 000元;第三種:每月發放工資3 500元,年終發放78 000元。請問上述三種方式各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解析】第一種方式:(10 000-3 500)×20%-555=745元
合計應繳納稅款: 745×12=8 940元
第二種方式:(120 000-3500)÷12=9 708.33,稅率25%,速算扣除數1 005元
應繳納稅款:(120 000-3500)×25%-1 005=28 120元
第三種方式:每月3 500元,應繳納稅款為0
78 000÷12=6 500元,稅率20%,速算扣除數555元
應繳納稅款:78 000×20%-555=15 045元
根據上述計算過程,我們可以看出是第一種方式繳納的稅款最少,但是是不是第一種方式就是最優方式呢?我們是否還有籌劃空間呢?
如果每月發放工資8 500元,年終再一次性發放獎金18 000元,則每月需繳納稅款:(8 500-3 500)×20%-555=445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18 000÷12=1 500元,稅率3%,速算扣除數0
24 000×3%=540元
合計:445×12+540=5 880元
I. 員工工資和年終獎金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多少為好
這個問題需要看你公司所在行業的的盈利率的高低了,如果你公司盈利率為30%,那麼對於你們給員工10%-20%,這都不算多,但要是你公司行業盈利水平在5%,那你給3%就已經是最高的了。
要定這個比例的話,需要綜合你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的費用率,總收入額的大小,行業的競爭程度來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