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多少底薪合適
Ⅰ 蘇州最低工資2022最新標准
蘇州市人社局發布消息,蘇州市月最低工資標准自8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元/月調整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8.5元/小時調整為22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近年來,蘇州通過實行最低工資標准制度,構築起保障和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底線。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激啟的通知》,蘇州市適用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方案。
據介紹,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有利於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准在促進富民增收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帶動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增長,促進居民收入整體水平穩步提升兄鉛舉,提升百姓的獲得感、幸福
感。同時,也有利於吸引更多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滿足蘇州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對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此外,還有利於激勵和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推動蘇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按規定,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准發布後10日內,將該標准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需要提醒的是,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
另行支付。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同時需注意的是,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蘇州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蘇州市人社部門表示,各級人社部門將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羨碧力度,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將及時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Ⅱ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最新
法律分析: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2021年蘇州最低工資標準是怎麼規定的?2021年蘇州最低工資標准規定是:由原1820元/月調整為1940元/月;由原15.5元/小時調整為17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Ⅲ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
蘇州最新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5元/小時。勞動者在蘇州用工後的最低工資不得低於此標准,如果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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